<?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xml-stylesheet href='http://feed.feedsky.com/styles/temp01.xsl' type='text/xsl' ?><!--这是一个由Feedsy提供技术支持的Feed，为了提高读者阅读的体验，以及满足用户美化自己Feed的需要，我们设计了多种精美的Feed模板，提供给大家选择，所有最终呈现出来的样式，皆由用户自愿选择使用，未经许可，任何团体和个人，请不要擅自修改样式或者盗用，这是对于用户选择权的尊重。--><rss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fs="http://www.feedsky.com/namespace/feed" xmlns:openSearch="http://a9.com/-/spec/opensearchrss/1.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version="2.0"><channel><atom:link href="http://feed.feedsky.com/IwfWcf" type="application/rss+xml" rel="self"></atom:link><fs:self_link href="http://feed.feedsky.com/IwfWcf" type="application/rss+xml"></fs:self_link><lastBuildDate>Fri, 18 Jul 2008 09:20:32 GMT</lastBuildDate><title>IwfWcf's Blog</title><description>关于Google观察与互联网评论的IT Blog</description><link atom:type="text/html">http://iwfwcf.blogspot.com/</link><id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750568</id><link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 rel="nex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2750568/posts/default?start-index=26&amp;max-results=25"></link><link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feed"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iwfwcf.blogspot.com/feeds/posts/default"></link><link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12750568/posts/default"></link><auth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name>IwfWcf</name><uri>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134465505900212338</uri><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author><generat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 version="7.00" uri="http://www.blogger.com">Blogger</generator><openSearch:totalResults>688</openSearch:totalResults><openSearch:startIndex>1</openSearch:startIndex><openSearch:itemsPerPage>25</openSearch:itemsPerPage><pubDate>Sat, 13 Sep 2008 14:15:45 GMT</pubDate><managingEditor>IwfWcf</managingEditor><item><title>谈谈个人时间管理</title><link atom:title="谈谈个人时间管理" atom:type="text/html">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10/blog-post_03.html</link><id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750568.post-1951922086074889248</id><content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 type="html">&lt;p&gt;时间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门话题，时间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每个身体建康的人所拥有的时间是相近的（这里不考虑意外死亡等特殊情况），因此一个人一生所能创造价值的多少，在能力相近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时间的管理。如果一个人对于时间的管理十分混乱，那只要学习最基本的时间管理技巧，他就会发现相同的时间内，其工作效率和所创造的价值都要比原来大得多。由于人有惰性，因此人会有用更短的时间来完成需要做的事情的需求。时间管理正是基于这种需求而生的，因此其实每个人不用专门学习时间管理的技巧都会有一种基本的时间管理的概念。&lt;/p&gt; &lt;p&gt;我开始意识到时间管理的重要性时是由于&lt;a href=&quot;http://www.lifebang.com/archives/49&quot;&gt;GTD&lt;/a&gt;（Getting Things Done）在互联网上掀起的热潮。不过遗憾的是由于缺货，我未曾读过《Getting Things Done-The Art of Stress-Free Productivity》。因此我对GTD的一些了解主要是通过互联网上的相关文章获得的，可能与原作者的表述会有所偏差。在我看来，GTD更多的提倡的是一种高效时间管理的概念，而GTD的核心时间管理技巧是记录To-Do List（待办事项）。&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一切时间管理技巧都是基于时间管理最基本的概念衍生出来的，而这个概念我自己的诠释是将事情的重要程度进行划分。一般的分法是分为以下4类（按重要程度排序）：&lt;/p&gt; &lt;ol&gt; &lt;li&gt;重要且短期内需要完成的事情  &lt;li&gt;重要但不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的事情  &lt;li&gt;不重要但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的事情  &lt;li&gt;不重要且不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的事情&lt;/li&gt;&lt;/ol&gt; &lt;p&gt;一般人即便没有学习过时间管理的技巧，也普遍会将事情按重要程度划分为以下4类，且一般人对于第1、4类的事情的时间调配都是合理的。时间管理的混乱主要产生于对第2、3类事情的时间调配和优先级调配上。我在没有学习时间管理的相关技巧前，对于第2、3类事情经常会出现处理不当，导致我的时间管理极其混乱，总是为了完成每天需要完成的事情而疲于奔命且完成效果不好。混乱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我经常将第三类事情的优先级别提高到第二类事情之前。但这种做法无疑是十分愚蠢的，虽然我可以保证这些不重要但紧急的事情在期限内做完，但是由于我对处理这些事情倾注了过多的精力，导致许多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因为投放的精力不足，而导致最终的完成效果不好。&lt;/p&gt; &lt;p&gt;但许多人在学习了最基本的时间管理概念后，仍然无法好这两类事情的时间调配。这是因为其虽然知道第二类事情的时间调配时的优先级应该高于第三类事情，但由于第三类事情要求在短期内完成，其为了保证这一点，在实际执行时还是将第三类事情处理的优先级置于第二类事情前。许多人迷惑的地方在于如何处理第三类事情，以使第二类事情拥有足够多的处理时间且第三类事情也能顺利完成。&lt;/p&gt; &lt;p&gt;企业和团队的时间管理技巧中的应对策略大多是，通过将这些事情分配给其他人以降低自己耗费在上面的时间。但对于&lt;a title=&quot;谈谈个人时间管理&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10/blog-post_03.html&quot;&gt;个人时间管理&lt;/a&gt;而言，这个策略并不适用。企业和团队之所以可以在较低的时间成本耗费下，实施这一策略是因为其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已经存在的，该策略能否高效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作者之间的了解程度和默契程度。而这些都是需要长期处在同一个有合作关系的集体中才能建立的。如果个人要实施这一策略，需要耗费极多的精力来从无到有的建立和维护这一合作关系网络，这样耗费的成本可能比原来还要多。&lt;/p&gt; &lt;p&gt;我在个人时间管理中处理第三类事情的策略是适当放弃某些第三类事项，付出因放弃而带来的较少的损失，以赢得因投放在第二类事情上的时间增加所带来的更高的收益。正如我在&lt;a title=&quot;专注是一种态度&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7/blog-post_21.html&quot;&gt;专注是一种态度&lt;/a&gt;中所记述的，人类历史上创造了最多价值的人普遍都是专注于某一领域的人。人无完人，一个人一生的精力只足够让其在一个领域中达到巅峰造极的地位。且能达到这个地位的只是专注者中的少数，更不用说贪心不足妄图兼顾多个领域的人了。因此，要创造更多的价值就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至于划分事情的重要程度，以及权衡放弃哪些事情的标准则因人而异了。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进行实验和探索才能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调配方案。&lt;/p&gt; &lt;p&gt;在简单介绍了我个人的时间管理的核心概念后，我想谈谈进行时间管理的技巧。但我并不准备介绍什么新的技巧，我在进行个人时间管理时的技巧是基于GTD衍生出来的，因此并没有进行多少创新。只是我认为对于GTD的核心时间管理技巧--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不应过度滥用，否则该技巧的作用将大大降低。许多人在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时，试图将所有事情事无巨细地全部记录到To-Do List（代办事项）中。但这么做实际上对于时间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远高于其正面效应。&lt;/p&gt; &lt;p&gt;这么做的主要危害在于会使你形成一种为To-Do List（代办事项）增加内容的强迫症，你会不断地在想是否遗漏了什么没有记录在To-Do List（代办事项）中，而一旦想起就想要将其记录进To-Do List（代办事项），不仅使你无法高效地进行工作，而且经常会打断你的工作，并且因为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而耗费了你大量的时间。另一个危害则在于因为记录的事项过多，你必须经常查阅To-Do List（代办事项）以保证不遗漏事项。这也恰恰违反了GTD的初衷。&lt;/p&gt; &lt;p&gt;我在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时会将以下类型的事项排除：&lt;/p&gt; &lt;ol&gt; &lt;li&gt;常规性和周期性的事项  &lt;li&gt;重要程度不高的且不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准备的事项  &lt;li&gt;过于琐碎的事项&lt;/li&gt;&lt;/ol&gt; &lt;p&gt;To-Do List（代办事项）不是备忘录，我认为其起到的作用更多的只是提醒我已制定好的时间管理规划，在出现一些意外事件时，能迅速地根据事情重要程度重新整理出一个新的时间调配计划的概括。我也没有写备忘录的习惯，但我未曾因此而频繁地因为忘记要做的事情而造成什么损失。一般有较高几率被遗忘的代做事项都是一些不需要花费多少准备工夫的事情，而一般这些事情在即将要做的时候，我都会因身边同样要做这件事情的人的行为而注意到这一点。因此这种事情漏做的可能性不高。&lt;/p&gt; &lt;p&gt;另外一点注意事项是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时要甚记预定完成时间。记录预定完成时间的好处在于可以利用一种无形的因限定时间而产生的压力，使注意力和集中力保持在一个较高的状态，完成事情的效率可以得到一定的提高。但如果经常因为意外时间而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划的事情，那这种效果就会逐步递减，最终丧失其所对自己产生的促进效果。因此是否设置预定完成时间，以及制定预订完成时间需要经过一个较为周详的考虑过程后再做出决定。&lt;/p&gt; &lt;p&gt;最后我想谈的一点是，我认为时间管理能起到的效果只是在相同的时间内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并基于此而创造更高的价值。但时间管理的效果同样会受到个人的极限工作效率的制约，当你发现这已经成为你进行时间管理时的瓶颈时，应该将提高个人能力和工作效率同样规划到时间管理中，将其视作时间管理的一部分内容进行学习和提高。&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content><auth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name>IwfWcf</name><uri>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134465505900212338</uri><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author><content:encoded>&lt;p&gt;时间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门话题，时间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每个身体建康的人所拥有的时间是相近的（这里不考虑意外死亡等特殊情况），因此一个人一生所能创造价值的多少，在能力相近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时间的管理。如果一个人对于时间的管理十分混乱，那只要学习最基本的时间管理技巧，他就会发现相同的时间内，其工作效率和所创造的价值都要比原来大得多。由于人有惰性，因此人会有用更短的时间来完成需要做的事情的需求。时间管理正是基于这种需求而生的，因此其实每个人不用专门学习时间管理的技巧都会有一种基本的时间管理的概念。&lt;/p&gt; &lt;p&gt;我开始意识到时间管理的重要性时是由于&lt;a href=&quot;http://www.lifebang.com/archives/49&quot;&gt;GTD&lt;/a&gt;（Getting Things Done）在互联网上掀起的热潮。不过遗憾的是由于缺货，我未曾读过《Getting Things Done-The Art of Stress-Free Productivity》。因此我对GTD的一些了解主要是通过互联网上的相关文章获得的，可能与原作者的表述会有所偏差。在我看来，GTD更多的提倡的是一种高效时间管理的概念，而GTD的核心时间管理技巧是记录To-Do List（待办事项）。&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一切时间管理技巧都是基于时间管理最基本的概念衍生出来的，而这个概念我自己的诠释是将事情的重要程度进行划分。一般的分法是分为以下4类（按重要程度排序）：&lt;/p&gt; &lt;ol&gt; &lt;li&gt;重要且短期内需要完成的事情  &lt;li&gt;重要但不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的事情  &lt;li&gt;不重要但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的事情  &lt;li&gt;不重要且不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的事情&lt;/li&gt;&lt;/ol&gt; &lt;p&gt;一般人即便没有学习过时间管理的技巧，也普遍会将事情按重要程度划分为以下4类，且一般人对于第1、4类的事情的时间调配都是合理的。时间管理的混乱主要产生于对第2、3类事情的时间调配和优先级调配上。我在没有学习时间管理的相关技巧前，对于第2、3类事情经常会出现处理不当，导致我的时间管理极其混乱，总是为了完成每天需要完成的事情而疲于奔命且完成效果不好。混乱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我经常将第三类事情的优先级别提高到第二类事情之前。但这种做法无疑是十分愚蠢的，虽然我可以保证这些不重要但紧急的事情在期限内做完，但是由于我对处理这些事情倾注了过多的精力，导致许多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因为投放的精力不足，而导致最终的完成效果不好。&lt;/p&gt; &lt;p&gt;但许多人在学习了最基本的时间管理概念后，仍然无法好这两类事情的时间调配。这是因为其虽然知道第二类事情的时间调配时的优先级应该高于第三类事情，但由于第三类事情要求在短期内完成，其为了保证这一点，在实际执行时还是将第三类事情处理的优先级置于第二类事情前。许多人迷惑的地方在于如何处理第三类事情，以使第二类事情拥有足够多的处理时间且第三类事情也能顺利完成。&lt;/p&gt; &lt;p&gt;企业和团队的时间管理技巧中的应对策略大多是，通过将这些事情分配给其他人以降低自己耗费在上面的时间。但对于&lt;a title=&quot;谈谈个人时间管理&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10/blog-post_03.html&quot;&gt;个人时间管理&lt;/a&gt;而言，这个策略并不适用。企业和团队之所以可以在较低的时间成本耗费下，实施这一策略是因为其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已经存在的，该策略能否高效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作者之间的了解程度和默契程度。而这些都是需要长期处在同一个有合作关系的集体中才能建立的。如果个人要实施这一策略，需要耗费极多的精力来从无到有的建立和维护这一合作关系网络，这样耗费的成本可能比原来还要多。&lt;/p&gt; &lt;p&gt;我在个人时间管理中处理第三类事情的策略是适当放弃某些第三类事项，付出因放弃而带来的较少的损失，以赢得因投放在第二类事情上的时间增加所带来的更高的收益。正如我在&lt;a title=&quot;专注是一种态度&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7/blog-post_21.html&quot;&gt;专注是一种态度&lt;/a&gt;中所记述的，人类历史上创造了最多价值的人普遍都是专注于某一领域的人。人无完人，一个人一生的精力只足够让其在一个领域中达到巅峰造极的地位。且能达到这个地位的只是专注者中的少数，更不用说贪心不足妄图兼顾多个领域的人了。因此，要创造更多的价值就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至于划分事情的重要程度，以及权衡放弃哪些事情的标准则因人而异了。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进行实验和探索才能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调配方案。&lt;/p&gt; &lt;p&gt;在简单介绍了我个人的时间管理的核心概念后，我想谈谈进行时间管理的技巧。但我并不准备介绍什么新的技巧，我在进行个人时间管理时的技巧是基于GTD衍生出来的，因此并没有进行多少创新。只是我认为对于GTD的核心时间管理技巧--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不应过度滥用，否则该技巧的作用将大大降低。许多人在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时，试图将所有事情事无巨细地全部记录到To-Do List（代办事项）中。但这么做实际上对于时间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远高于其正面效应。&lt;/p&gt; &lt;p&gt;这么做的主要危害在于会使你形成一种为To-Do List（代办事项）增加内容的强迫症，你会不断地在想是否遗漏了什么没有记录在To-Do List（代办事项）中，而一旦想起就想要将其记录进To-Do List（代办事项），不仅使你无法高效地进行工作，而且经常会打断你的工作，并且因为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而耗费了你大量的时间。另一个危害则在于因为记录的事项过多，你必须经常查阅To-Do List（代办事项）以保证不遗漏事项。这也恰恰违反了GTD的初衷。&lt;/p&gt; &lt;p&gt;我在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时会将以下类型的事项排除：&lt;/p&gt; &lt;ol&gt; &lt;li&gt;常规性和周期性的事项  &lt;li&gt;重要程度不高的且不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准备的事项  &lt;li&gt;过于琐碎的事项&lt;/li&gt;&lt;/ol&gt; &lt;p&gt;To-Do List（代办事项）不是备忘录，我认为其起到的作用更多的只是提醒我已制定好的时间管理规划，在出现一些意外事件时，能迅速地根据事情重要程度重新整理出一个新的时间调配计划的概括。我也没有写备忘录的习惯，但我未曾因此而频繁地因为忘记要做的事情而造成什么损失。一般有较高几率被遗忘的代做事项都是一些不需要花费多少准备工夫的事情，而一般这些事情在即将要做的时候，我都会因身边同样要做这件事情的人的行为而注意到这一点。因此这种事情漏做的可能性不高。&lt;/p&gt; &lt;p&gt;另外一点注意事项是记录To-Do List（代办事项）时要甚记预定完成时间。记录预定完成时间的好处在于可以利用一种无形的因限定时间而产生的压力，使注意力和集中力保持在一个较高的状态，完成事情的效率可以得到一定的提高。但如果经常因为意外时间而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划的事情，那这种效果就会逐步递减，最终丧失其所对自己产生的促进效果。因此是否设置预定完成时间，以及制定预订完成时间需要经过一个较为周详的考虑过程后再做出决定。&lt;/p&gt; &lt;p&gt;最后我想谈的一点是，我认为时间管理能起到的效果只是在相同的时间内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并基于此而创造更高的价值。但时间管理的效果同样会受到个人的极限工作效率的制约，当你发现这已经成为你进行时间管理时的瓶颈时，应该将提高个人能力和工作效率同样规划到时间管理中，将其视作时间管理的一部分内容进行学习和提高。&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lt;br /&gt;&lt;!-- Feedsky flare --&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e176e96763d2dc58a3716975e91c3d9f&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e176e96763d2dc58a3716975e91c3d9f&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b2d467c71c8b9b03ef2bd4a5e924de2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b2d467c71c8b9b03ef2bd4a5e924de29&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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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p&gt;我在&lt;a title=&quot;选择的权利&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8/blog-post_13.html&quot;&gt;选择的权利&lt;/a&gt;中曾经表达过这样一种观点，对于个人来说最好的选择实际上是无法预测的，因为选择的结果涉及到的因素过多，而在进行预测的时候即便将所有外部因素的考虑周全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由于在实际选择后自身的参与，这些因素都会因之改变，因此预测的结果将不再具有意义。&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但我们通常还是存在最好的选择这么一种概念，但最好的选择此时的定义是指就个人角度而言，在某个具有局限性的时间和空间环境下的最佳选择。很多时候这种选择在我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其结果是否真的最佳从来没有人知道。不过既然无法预测结果，那选择时受这种概念影响所做出的选择也就显得是合情合理的了。而这个选择的做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需求。个人的需求所涉及到的因素同样十分复杂，但本文无意讨论这些因素造成的影响，而且这些因素的影响也同样是因人而异的。&lt;/p&gt; &lt;p&gt;在我看来，当对自己的需求十分清晰时，要做出选择并非一件困难的事情。而之所以许多人在面对众多选择时会无所适从，我归结为两个主要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无法清除地了解自身的需求，因此缺少一种对选择的过滤规则，这自然会造成选择的困难。而第二个原因则是人性的贪念，在选择中有多个选项均可满足自身的需求，因此希望在其中找到最好的。&lt;/p&gt; &lt;p&gt;对于第一个原因，我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在同类选择中随意挑选一个进行实践尝试，在实践尝试之后通常都会对自身的需求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而对于第二个原因，我认为需要做的更多的是调整心态。在需求被满足程度相同的情况下，我认为这些选择对于自身的价值的等同的。而就我个人的选择原则而言，我更偏向于在第一次选择时选出的选项是与选项过滤规则（即自身需求）最为匹配的，也可理解为满足需求所耗费的成本最低的。&lt;/p&gt; &lt;p&gt;但似乎在更多的人的概念中，最好的选项可以理解为可满足最多的需求的一个选项，即便这些需求自身根本不存在。当然，在某个意义上这可以理解为做出这种选择的人，希望借此来发掘出自身尚未意识到的需求。然而在过滤器和供过滤的资料足够完善时，这种情况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出现的。而做出这种选择的人恐怕还有另外一个考虑就是，挑选一个在当前情况下可满足最多需求的选项，这样如果日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新的需求也就不必再另外做出挑选，省时省力。&lt;/p&gt; &lt;p&gt;但当选择者有了新的需求的时候，很可能又有新的满足更多需求的选项出现了，那这时又应如何选择呢？如果盲目地追求满足需求最多的选项，不仅花在选项过滤上的成本（即时间）更高，而且也造成了一种资源的浪费。因此我对于选项过滤器的排序规则是类似于目前搜索引擎的相关性排序，按照与搜索限制条件（过滤规则）的匹配程度来排序结果项，尽可能地做到精确的定位。如果在匹配程度以及实现成本相同的情况下，我认为随意选择其中一个选项即可，无需浪费更多的时间在选择上面，过滤器所做到的已经足够好了。&lt;/p&gt; &lt;p&gt;第一种原因造成的选择困难，我想无论选项的多少都不会对其起到什么改善作用。而当进行实践尝试，清除地了解自身的需求后，难道不是可供选择的选项越多找到符合需求的选项的几率更大吗？而在这种情况下，选项多相比选项少而言唯一的弊端就是花费在过滤的成本（花费的时间）高了，但相对而言，选项多时选择出的最佳选项比起选项少时的最佳选项的价值更高的可能性也增加了。而过滤器的自动化是一种比如趋势，当过滤器自动化后，过滤的成本将大幅降低，这种弊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lt;/p&gt; &lt;p&gt;因此我认为这种选择过多造成人的幸福感降低的观点，在拥有足够好的过滤器时是不成立的，而反抗所谓的Web 2.0的“自由的专制”所带来的多种选择就更是无稽之谈了。选择的增多是我们进入丰饶经济时代的一个标致，而Web 2.0作为这个时代的产物自然会体现这种特征。Web 2.0服务所突出的个性化需求正是通过选择的增加来满足的。&lt;a title=&quot;反抗选择的增多？&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08.html&quot;&gt;反抗选择增多&lt;/a&gt;实际上也意味着我们要从丰饶回到稀缺，已经体会过丰饶经济的产物的用户，又怎么可能接受这种转变呢？因此比起因习惯稀缺而带来的不适相比，尝试去寻找一个恰当的过滤器才是在丰饶经济时代下过的更好的方法。&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content><auth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name>IwfWcf</name><uri>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134465505900212338</uri><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author><content:encoded>&lt;p&gt;在anbu的&lt;a href=&quot;http://blog.bcchinese.net/mkting2/archive/2007/09/05/120380.aspx&quot;&gt;文章&lt;/a&gt;中再次看到了一个曾经了解到的观点：过多的选择造成人们无所适从，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下降。记得在第一次接触这个观点时，也曾引起过我的困惑，似乎我也曾经有过这种感受。但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再次看到这个观点，我已经不再感到疑惑了，尽管我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我已经接受并适应了这种现实。&lt;/p&gt; &lt;p&gt;我在&lt;a title=&quot;选择的权利&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8/blog-post_13.html&quot;&gt;选择的权利&lt;/a&gt;中曾经表达过这样一种观点，对于个人来说最好的选择实际上是无法预测的，因为选择的结果涉及到的因素过多，而在进行预测的时候即便将所有外部因素的考虑周全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由于在实际选择后自身的参与，这些因素都会因之改变，因此预测的结果将不再具有意义。&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但我们通常还是存在最好的选择这么一种概念，但最好的选择此时的定义是指就个人角度而言，在某个具有局限性的时间和空间环境下的最佳选择。很多时候这种选择在我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其结果是否真的最佳从来没有人知道。不过既然无法预测结果，那选择时受这种概念影响所做出的选择也就显得是合情合理的了。而这个选择的做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需求。个人的需求所涉及到的因素同样十分复杂，但本文无意讨论这些因素造成的影响，而且这些因素的影响也同样是因人而异的。&lt;/p&gt; &lt;p&gt;在我看来，当对自己的需求十分清晰时，要做出选择并非一件困难的事情。而之所以许多人在面对众多选择时会无所适从，我归结为两个主要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无法清除地了解自身的需求，因此缺少一种对选择的过滤规则，这自然会造成选择的困难。而第二个原因则是人性的贪念，在选择中有多个选项均可满足自身的需求，因此希望在其中找到最好的。&lt;/p&gt; &lt;p&gt;对于第一个原因，我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在同类选择中随意挑选一个进行实践尝试，在实践尝试之后通常都会对自身的需求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而对于第二个原因，我认为需要做的更多的是调整心态。在需求被满足程度相同的情况下，我认为这些选择对于自身的价值的等同的。而就我个人的选择原则而言，我更偏向于在第一次选择时选出的选项是与选项过滤规则（即自身需求）最为匹配的，也可理解为满足需求所耗费的成本最低的。&lt;/p&gt; &lt;p&gt;但似乎在更多的人的概念中，最好的选项可以理解为可满足最多的需求的一个选项，即便这些需求自身根本不存在。当然，在某个意义上这可以理解为做出这种选择的人，希望借此来发掘出自身尚未意识到的需求。然而在过滤器和供过滤的资料足够完善时，这种情况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出现的。而做出这种选择的人恐怕还有另外一个考虑就是，挑选一个在当前情况下可满足最多需求的选项，这样如果日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新的需求也就不必再另外做出挑选，省时省力。&lt;/p&gt; &lt;p&gt;但当选择者有了新的需求的时候，很可能又有新的满足更多需求的选项出现了，那这时又应如何选择呢？如果盲目地追求满足需求最多的选项，不仅花在选项过滤上的成本（即时间）更高，而且也造成了一种资源的浪费。因此我对于选项过滤器的排序规则是类似于目前搜索引擎的相关性排序，按照与搜索限制条件（过滤规则）的匹配程度来排序结果项，尽可能地做到精确的定位。如果在匹配程度以及实现成本相同的情况下，我认为随意选择其中一个选项即可，无需浪费更多的时间在选择上面，过滤器所做到的已经足够好了。&lt;/p&gt; &lt;p&gt;第一种原因造成的选择困难，我想无论选项的多少都不会对其起到什么改善作用。而当进行实践尝试，清除地了解自身的需求后，难道不是可供选择的选项越多找到符合需求的选项的几率更大吗？而在这种情况下，选项多相比选项少而言唯一的弊端就是花费在过滤的成本（花费的时间）高了，但相对而言，选项多时选择出的最佳选项比起选项少时的最佳选项的价值更高的可能性也增加了。而过滤器的自动化是一种比如趋势，当过滤器自动化后，过滤的成本将大幅降低，这种弊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lt;/p&gt; &lt;p&gt;因此我认为这种选择过多造成人的幸福感降低的观点，在拥有足够好的过滤器时是不成立的，而反抗所谓的Web 2.0的“自由的专制”所带来的多种选择就更是无稽之谈了。选择的增多是我们进入丰饶经济时代的一个标致，而Web 2.0作为这个时代的产物自然会体现这种特征。Web 2.0服务所突出的个性化需求正是通过选择的增加来满足的。&lt;a title=&quot;反抗选择的增多？&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08.html&quot;&gt;反抗选择增多&lt;/a&gt;实际上也意味着我们要从丰饶回到稀缺，已经体会过丰饶经济的产物的用户，又怎么可能接受这种转变呢？因此比起因习惯稀缺而带来的不适相比，尝试去寻找一个恰当的过滤器才是在丰饶经济时代下过的更好的方法。&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lt;br /&gt;&lt;!-- Feedsky flare --&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67373e083dea7b6ebb9faa5202c40817&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67373e083dea7b6ebb9faa5202c40817&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2edfa33573b8abf6a7c47f6c6834c86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2edfa33573b8abf6a7c47f6c6834c862&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4f80e993adf6b59e8cf0424f02c7f3b5&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4f80e993adf6b59e8cf0424f02c7f3b5&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4ed7baed2cfbd49d67fcd327039f83c3&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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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p&gt;因此，我认为Web 3.0时代是一个开发的时代。由于应用的开放特性，为开发者为这些应用开发扩展提供了足够的条件，利用这些扩展，不同服务之间的整合将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深入程度。就像这些应用共同组成了一个操作系统，而每个应用之间的联系如操作系统的组件之间的联系般紧密。&lt;/p&gt; &lt;p&gt;Facebook F8应该算是现在互联网上最热门的应用平台了。有人认为Facebook F8将成为一个互联网应用的最终整合平台，甚至将Facebook F8平台在互联网的地位比作Windows。然而，我认为Facebook F8所达到的效果，恰恰和我以上的设想不谋而合。&lt;/p&gt; &lt;p&gt;Facebook F8平台上的应用有一个共同的特定，这些应用必须与Facebook产生联系，哪怕是简单如Google的用于在Facebook上展示个人搜索记录的Facebook应用。因此，这个平台的主要作用是用于促进开发者帮助开发与其它服务整合的Facebook应用，而非用于聚合所有的互联网应用。Facebook F8实际上在做的是加剧这种分化同时增进整合。&lt;/p&gt; &lt;p&gt;在这个注意力稀缺的长尾时代，应用的细分将进一步加剧，并且由于互联网所加剧的开放性，用户对于个性化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高。这一切总结下来就是互联网应用的发展趋势将呈现为：碎片化、个性化、开放化。并且由此将会带来厂商之间更多的合作（我想正如魏武挥所说，这或许也是Eric使用together的一个原因？）。随着分化的逐步加剧，我想互联网应用的整合的核心价值改变的时代即将来临了。而Google作为这一理念的先行者，我很期待Google在这个&lt;a title=&quot;分化中的整合&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02.html&quot;&gt;分化和整合并存&lt;/a&gt;的时代中的表现。&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content><auth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name>IwfWcf</name><uri>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134465505900212338</uri><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author><content:encoded>&lt;p&gt;Google CEO Eric Schmidt给Web 3.0下了个定义：Applications that are pieced together（碎片式的应用集合）。不过和魏武挥所设想的&lt;a href=&quot;http://weiwuhui.com/archives/566.html&quot;&gt;一站式解决方案&lt;/a&gt;不同，我认为这个整合的平台是共有的。提供平台者等同于垄断了Web 3.0时代，因此这种一家独大的事情是不会被其它公司允许的。而如果多家公司同时竞争，那出于维护自身利益上的考虑，很可能就不会对竞争对手完全开放自身的整合接口。而如果成为这种局面，那和现在的Web 2.0时代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由于服务的不开放性，整合实际上只是一个内部服务整合，而现在做到这一点的公司已经为数不少了。&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因此，我认为Web 3.0时代是一个开发的时代。由于应用的开放特性，为开发者为这些应用开发扩展提供了足够的条件，利用这些扩展，不同服务之间的整合将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深入程度。就像这些应用共同组成了一个操作系统，而每个应用之间的联系如操作系统的组件之间的联系般紧密。&lt;/p&gt; &lt;p&gt;Facebook F8应该算是现在互联网上最热门的应用平台了。有人认为Facebook F8将成为一个互联网应用的最终整合平台，甚至将Facebook F8平台在互联网的地位比作Windows。然而，我认为Facebook F8所达到的效果，恰恰和我以上的设想不谋而合。&lt;/p&gt; &lt;p&gt;Facebook F8平台上的应用有一个共同的特定，这些应用必须与Facebook产生联系，哪怕是简单如Google的用于在Facebook上展示个人搜索记录的Facebook应用。因此，这个平台的主要作用是用于促进开发者帮助开发与其它服务整合的Facebook应用，而非用于聚合所有的互联网应用。Facebook F8实际上在做的是加剧这种分化同时增进整合。&lt;/p&gt; &lt;p&gt;在这个注意力稀缺的长尾时代，应用的细分将进一步加剧，并且由于互联网所加剧的开放性，用户对于个性化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高。这一切总结下来就是互联网应用的发展趋势将呈现为：碎片化、个性化、开放化。并且由此将会带来厂商之间更多的合作（我想正如魏武挥所说，这或许也是Eric使用together的一个原因？）。随着分化的逐步加剧，我想互联网应用的整合的核心价值改变的时代即将来临了。而Google作为这一理念的先行者，我很期待Google在这个&lt;a title=&quot;分化中的整合&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02.html&quot;&gt;分化和整合并存&lt;/a&gt;的时代中的表现。&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lt;br /&gt;&lt;!-- Feedsky flare --&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cc3979881c6fd50f44b382208e07227d&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cc3979881c6fd50f44b382208e07227d&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c3db5f466c3adeea6d3b0124244509f3&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c3db5f466c3adeea6d3b0124244509f3&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643215195963d0799a12c96ae6ccb440&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643215195963d0799a12c96ae6ccb440&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fd31723e7c83ab3b62cb7e5a4ad48cee&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fd31723e7c83ab3b62cb7e5a4ad48cee&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 /Feedsky flare --&gt;</content:encod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推荐</category><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Thinking</category><pubDate>Fri, 18 Jul 2008 17:09:28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12750568.post-7122261931855681314</guid><dc:creator>IwfWcf</dc:creator><fs:srclink>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02.html</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blogger.com/feeds/12750568/posts/default</fs:srcfeed><fs:itemid>feedsky/IwfWcf/~5263190/117479843/1470527</fs:itemid></item><item><title>在错误中扩展需求</title><link atom:title="在错误中扩展需求" atom:type="text/html">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15.html</link><id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750568.post-736928101358542653</id><content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 type="html">&lt;p&gt;错误无时无刻地存在于我们身边，前几天Philipp写了一篇介绍Oogle.com、Googgle.com和Ggle.com的&lt;a href=&quot;http://blogoscoped.com/archive/2007-09-13-n17.html&quot;&gt;文章&lt;/a&gt;。这些域名最大的共同点在于他们和Google.com的形式很接近。想必你也猜到了，这些域名之所以会受到Philipp的注意正是因为这一点。每天通过输入Google.com来访问Google的用户数量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在那么多的输入中出现误输入的情况是很正常的事。这些误输入即便只占到所有输入中的很小的一个比例，但由于每天通过直接输入Google.com来访问Google的用户的数量极为庞大，因此这些误输入的绝对数量也就显得十分可观了。这些域名的价值也正因此才能得到体现。&lt;/p&gt; &lt;p&gt;正是由于用户存在这种误输入的可能性，因此许多公司都会在注册域名时除了注册产品名称、商标的域名外，也同时注册一些其预测的用户比较可能出现误输入的域名。但毕竟这只是预测，而实际产生误输入时的影响因素是很多的，比如该域名的知名程度、便于记忆程度以及键盘输入的便捷程度等等都有可能造成影响。如果域名的这些因素都没有做好，那甚至有可能出现通过直接输入域名来访问时，误输入域名的访问次数比原域名更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误输入域名也就成为了事实上的主域名。&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而这类错误成为事实上的真理的情况并不少见。就以博客这个名词为例，博客既可以指Blog也可以指Blogger，甚至在某些语境下还能用于指Blog中的文章。虽然通过语境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正确识别出博客的代指物，但毕竟在某些语境下还是比较容易造成混乱的，因此我个人一直不认可用博客这个名词代指Blog。但目前博客早已成为了Blog事实上的中文译名，而Blog的全称Weblog的中文译名网络日志却已逐渐被放弃使用。这可以算是一个十分典型的错误成为事实上的真理的案例了。&lt;/p&gt; &lt;p&gt;造成这样的结果的原因很多，如网络日志这一译名的推广力度不足，用户对其认知程度不高。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博客更符合中国在网络时代的译名习惯，相比起直白的网络日志，博客更具意蕴。当博客从错误成为事实上的标准后，我不承认博客这个译名对我不会造成多少损失。&lt;a title=&quot;IwfWcf's Blog&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我的Blog&lt;/a&gt;的读者实际上是经过我的Blog内容过滤的，对于他们来说Blog并不存在什么理解上的障碍。但BSP却不能这么做。BSP面向的用户群体是所有有Blogging需求的用户，因此如果仍然不承认博客这个翻译，那等同于为自己设置了一个用户过滤器，仅仅因为名字不被用户理解就很可能丧失一个极大的用户群体。以商业利益为先的BSP自然是只能屈服于事实上已经成为标准的博客这种译名的。&lt;/p&gt; &lt;p&gt;我通过这些事例想说明的一点是，错误之所以存在即表示用户存在某种目前尚未被满足的需求，假如能够将需求进行扩展使其得到满足，那无疑将带来更多新的用户。错误是一条巨大的长尾，既有因为某些主要因素考虑欠妥而产生的热门错误，也有各种各样因为用户自身的个性等原因而产生的利基错误。目前普遍的针对错误所采取的策略是将这些热门错误融合到标准中，但这还是会白白浪费那条长长的尾巴。虽然这些利基错误单个可能只占有一两个用户，但如果能将这些用户争取到，那在数量上是绝对不比热门错误所占的用户数量逊色的。&lt;/p&gt; &lt;p&gt;只是并非所有的错误都适用于这种策略。比如本文开篇提及的域名错误，的确，域名的输入错误同样会有热门错误和利基错误。但要将这些利基错误的用户全部争取到是不可能的，为了争取这些用户所花费在注册域名和域名续费上的成本比起其所收获的利益是不平衡的。因此对待域名错误的策略应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手段来满足这些需求。最需要做的是提高域名的知名度，哪怕域名并不算十分好记，但如果在知名度足够高的情况下，许多误输入域名的用户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认识到这一点，从而转换成为自己的用户。这一点做得最好的应该算是Google了，Google这个名字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造成的（不过Google的原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以及不怎么好记）。&lt;/p&gt; &lt;p&gt;但对于其它方面，比如应用的导航而言就不是如此了。我认为最成功的应用导航所需要做到的就是，让用户学习成本最小化。在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如果能让用户尽可能少地感受到错误的影响，那毫无疑问由于&lt;a title=&quot;习惯的力量&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7/blog-post_08.html&quot;&gt;习惯的力量&lt;/a&gt;，用户必然会选择该应用。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提供一个便于用户自己进行扩展的接口，供用户自行扩展需求，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是一个可供用户定制的&lt;a title=&quot;Google Docs &amp;amp; Spreadsheets（文件）新增右键菜单管理功能&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8/google-docs-spreadsheets.html&quot;&gt;随处均可使用的右键菜单&lt;/a&gt;。将错误进行融合实际上就是将用户已有习惯的利用达到最大化的程度，以此来达到最低学习成本的目的。&lt;/p&gt; &lt;p&gt;当做到这一点之后，即便在功能上比起同类产品逊色，不能最大程度上的满足用户的需求，如果该需求的重要程度达不到某个水准，用户反而很可能会自行寻找其他解决方案。而决定性的一点就是错误背后的需求的重要程度和用户对其的依赖程度。错误的存在即表明还有未满足的需求存在，而解决错误并不能使这些需求得到满足，相反只会令用户对此感到厌恶。因此面对错误，更多需要做的不是改变用户的标准，而是改变自己的标准，使错误成为标准的一部分，&lt;a title=&quot;在错误中扩展需求&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15.html&quot;&gt;利用错误发现并扩展需求&lt;/a&gt;。只是这似乎更像是我的又一个过于理想化的愿望？&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content><auth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name>IwfWcf</name><uri>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134465505900212338</uri><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author><content:encoded>&lt;p&gt;错误无时无刻地存在于我们身边，前几天Philipp写了一篇介绍Oogle.com、Googgle.com和Ggle.com的&lt;a href=&quot;http://blogoscoped.com/archive/2007-09-13-n17.html&quot;&gt;文章&lt;/a&gt;。这些域名最大的共同点在于他们和Google.com的形式很接近。想必你也猜到了，这些域名之所以会受到Philipp的注意正是因为这一点。每天通过输入Google.com来访问Google的用户数量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在那么多的输入中出现误输入的情况是很正常的事。这些误输入即便只占到所有输入中的很小的一个比例，但由于每天通过直接输入Google.com来访问Google的用户的数量极为庞大，因此这些误输入的绝对数量也就显得十分可观了。这些域名的价值也正因此才能得到体现。&lt;/p&gt; &lt;p&gt;正是由于用户存在这种误输入的可能性，因此许多公司都会在注册域名时除了注册产品名称、商标的域名外，也同时注册一些其预测的用户比较可能出现误输入的域名。但毕竟这只是预测，而实际产生误输入时的影响因素是很多的，比如该域名的知名程度、便于记忆程度以及键盘输入的便捷程度等等都有可能造成影响。如果域名的这些因素都没有做好，那甚至有可能出现通过直接输入域名来访问时，误输入域名的访问次数比原域名更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误输入域名也就成为了事实上的主域名。&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而这类错误成为事实上的真理的情况并不少见。就以博客这个名词为例，博客既可以指Blog也可以指Blogger，甚至在某些语境下还能用于指Blog中的文章。虽然通过语境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正确识别出博客的代指物，但毕竟在某些语境下还是比较容易造成混乱的，因此我个人一直不认可用博客这个名词代指Blog。但目前博客早已成为了Blog事实上的中文译名，而Blog的全称Weblog的中文译名网络日志却已逐渐被放弃使用。这可以算是一个十分典型的错误成为事实上的真理的案例了。&lt;/p&gt; &lt;p&gt;造成这样的结果的原因很多，如网络日志这一译名的推广力度不足，用户对其认知程度不高。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博客更符合中国在网络时代的译名习惯，相比起直白的网络日志，博客更具意蕴。当博客从错误成为事实上的标准后，我不承认博客这个译名对我不会造成多少损失。&lt;a title=&quot;IwfWcf's Blog&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我的Blog&lt;/a&gt;的读者实际上是经过我的Blog内容过滤的，对于他们来说Blog并不存在什么理解上的障碍。但BSP却不能这么做。BSP面向的用户群体是所有有Blogging需求的用户，因此如果仍然不承认博客这个翻译，那等同于为自己设置了一个用户过滤器，仅仅因为名字不被用户理解就很可能丧失一个极大的用户群体。以商业利益为先的BSP自然是只能屈服于事实上已经成为标准的博客这种译名的。&lt;/p&gt; &lt;p&gt;我通过这些事例想说明的一点是，错误之所以存在即表示用户存在某种目前尚未被满足的需求，假如能够将需求进行扩展使其得到满足，那无疑将带来更多新的用户。错误是一条巨大的长尾，既有因为某些主要因素考虑欠妥而产生的热门错误，也有各种各样因为用户自身的个性等原因而产生的利基错误。目前普遍的针对错误所采取的策略是将这些热门错误融合到标准中，但这还是会白白浪费那条长长的尾巴。虽然这些利基错误单个可能只占有一两个用户，但如果能将这些用户争取到，那在数量上是绝对不比热门错误所占的用户数量逊色的。&lt;/p&gt; &lt;p&gt;只是并非所有的错误都适用于这种策略。比如本文开篇提及的域名错误，的确，域名的输入错误同样会有热门错误和利基错误。但要将这些利基错误的用户全部争取到是不可能的，为了争取这些用户所花费在注册域名和域名续费上的成本比起其所收获的利益是不平衡的。因此对待域名错误的策略应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手段来满足这些需求。最需要做的是提高域名的知名度，哪怕域名并不算十分好记，但如果在知名度足够高的情况下，许多误输入域名的用户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认识到这一点，从而转换成为自己的用户。这一点做得最好的应该算是Google了，Google这个名字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造成的（不过Google的原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以及不怎么好记）。&lt;/p&gt; &lt;p&gt;但对于其它方面，比如应用的导航而言就不是如此了。我认为最成功的应用导航所需要做到的就是，让用户学习成本最小化。在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如果能让用户尽可能少地感受到错误的影响，那毫无疑问由于&lt;a title=&quot;习惯的力量&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7/blog-post_08.html&quot;&gt;习惯的力量&lt;/a&gt;，用户必然会选择该应用。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提供一个便于用户自己进行扩展的接口，供用户自行扩展需求，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是一个可供用户定制的&lt;a title=&quot;Google Docs &amp;amp; Spreadsheets（文件）新增右键菜单管理功能&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8/google-docs-spreadsheets.html&quot;&gt;随处均可使用的右键菜单&lt;/a&gt;。将错误进行融合实际上就是将用户已有习惯的利用达到最大化的程度，以此来达到最低学习成本的目的。&lt;/p&gt; &lt;p&gt;当做到这一点之后，即便在功能上比起同类产品逊色，不能最大程度上的满足用户的需求，如果该需求的重要程度达不到某个水准，用户反而很可能会自行寻找其他解决方案。而决定性的一点就是错误背后的需求的重要程度和用户对其的依赖程度。错误的存在即表明还有未满足的需求存在，而解决错误并不能使这些需求得到满足，相反只会令用户对此感到厌恶。因此面对错误，更多需要做的不是改变用户的标准，而是改变自己的标准，使错误成为标准的一部分，&lt;a title=&quot;在错误中扩展需求&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15.html&quot;&gt;利用错误发现并扩展需求&lt;/a&gt;。只是这似乎更像是我的又一个过于理想化的愿望？&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lt;br /&gt;&lt;!-- Feedsky flare --&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b2b029ecc49fffeddc2c4858cdf943ab&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b2b029ecc49fffeddc2c4858cdf943ab&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50dd0f6f9049e411b7114efae0e8d741&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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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p&gt;同样的例子似乎也体现在Google 中国与百度之间的竞争，尽管一年多来Google 中国做了许多努力，推出了许多本地化服务，并且在搜索质量评测中全面超越百度，但在最新的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份额报告中，即使是结论对Google最有利的报告也显示Google的增长真的很少，而且Google增长的市场份额并不是从百度处获得的，百度的市场份额也在增长，只是增长速度已经放缓了许多。&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但评价胜负的因素仅仅是市场份额吗？同样以操作系统为例，Windows的确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操作系统市场份额，但是这个结果更多的是依赖于Windows在桌面操作系统上的垄断地位。但Windows在移动操作系统和服务器操作系统上则根本没有这般辉煌，甚至Windows连一个强大的竞争者的身份都称不上。移动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等领域虽然绝对用户数量相比起桌面操作系统要小很多，但这部分市场就没有价值了吗？&lt;/p&gt; &lt;p&gt;PC用户相比起移动设备用户和服务器用户在用户数量上固然有绝对优势，但这是否意味着PC厂商的盈利以及影响力，就比移动设备厂商和服务器厂商的影响力大呢？如果真是如此，想必IBM不会愚蠢到将自己的PC部门出售给联想了。IBM退出了PC市场，但是其影响力并未就此衰退，而其专注于服务器市场所获得的盈利也并不比Dell、HP等厂商逊色，可见判断战争结果的因素并不只是取决于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的意义仅限于大众市场，而对于用户定位于小众群体的厂商而言，衡量的标准显然不是市场占有率了。&lt;/p&gt; &lt;p&gt;我以上所举的这些非大众市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于，其用户群体虽然在绝对数量上相比起大众市场要小很多，但是和大众市场的用户类似，其产品/服务同样具有很高的用户黏度。也许看到上面这些文字，你会很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搜索市场中的垂直搜索。然而目前的垂直搜索和以Google为代表的通用搜索之间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战争。主要原因是目前的垂直搜索并不具备足够的用户黏度。目前的垂直搜索在我看来更多的只是一种戳头，并没有发掘出其真正的意义。&lt;/p&gt; &lt;p&gt;垂直搜索的用户定位的确很狭窄，其标榜的也正是其专业性。但每个用户每天都会有使用通用搜索进行搜索的需求，而垂直搜索的使用频率又有多高呢？垂直搜索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类似于专业工具书来进行使用。而你使用专业工具书的频率有多高呢？而且我们真的需要如此繁多的细分专业搜索引擎吗？即便当我们真的需要进行相关领域的搜索时，我们会选择垂直搜索吗？Google也在做垂直搜索，但是Google众多的垂直搜索为Google贡献的流量却是少得可怜。用户在进行搜索时，更多的时候对搜索结果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或者说用户对于自己需求的搜索结果并没有一种很清晰的认识，往往希望搜索引擎能提供尽可能多的搜索结果来帮助其获得最需要的搜索结果。&lt;/p&gt; &lt;p&gt;我一直以来都有一种很模糊的感觉，垂直搜索的结果也包含在网页搜索中。而且随着Google&lt;a title=&quot;更加精确、便捷地查找限定日期内的网页&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8/blog-post_31.html&quot;&gt;加快网页索引速度&lt;/a&gt;，以及在网页搜索中&lt;a title=&quot;Google启动通用搜索计划 全面应用新界面设计以及新增Google Experimental服务&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5/google-google-experimental.html&quot;&gt;对各种垂直搜索进行整合&lt;/a&gt;，这种感觉也确实在逐渐成为事实。目前的垂直搜索自身根本不具备足够的用户黏度，网页搜索其实基本上已经涵盖了大部分的垂直搜索。因此随着以Google的Universal Search（整合搜索）为代表的对垂直搜索的整合的进行，垂直搜索对于用户的价值将进一步降低，并且由于Google等大型搜索引擎拥有品牌上的绝对优势，用户将逐渐接受这种便捷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目前的垂直搜索更适合于作为一种特性被整合入Google这种通用搜索引擎中，而非以独立搜索引擎的形式出现，至于社会化搜索等就更是如此了。&lt;/p&gt; &lt;p&gt;但这绝对不代表搜索市场就只能容纳通用搜索。我认为垂直搜索带给我们的理念更胜过其实际价值，和任何市场一样，搜索市场也同样是多元化的。用户有各种各样不同的搜索需求，但目前人们将视线都投放在了占据了大部分用户的通用搜索引擎上。这部分可以看作是长尾理论中的大热门，但有短头也必然有长尾。垂直搜索想做的正是利用这部分长尾用户，目前的垂直搜索之所以失败一来是以上所总结的缺少足够的用户黏度，或可理解为并不能正确把握用户需求。&lt;/p&gt; &lt;p&gt;二来则是对用户的定位过于狭窄。在目前通用搜索领域已经呈现出一种饱和状态的情况下，除非拥有能够颠覆目前用户需求的服务，否则投身到红海中的确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不是红海不代表就是蓝海。如果用户定位只是做到了没有明显的强大竞争对手，但用户基数过低或这些用户对搜索的需求不高，那等同于先天上的不可逆的缺陷。而目前的垂直搜索大都存在这两个问题，所以自然无法达到其预想目的了。如何有效发掘非主流市场的用户的搜索需求，将成为影响搜索战局的一个关键突破口。&lt;/p&gt; &lt;p&gt;只是Google由于在全球市场上的通用搜索的垄断地位，似乎不愿意放弃中国的通用搜索的市场份额的争夺。因此就只能从另外一个突破口下手了，发现用户尚未察觉的巨大需求。达到的效果大概和Google刚出现时，用户的搜索体验获得极大的提升类似。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在短期内做到这种巨大的技术革新似乎不太可能。Google目前相对于百度的技术优势并不足以达到这种效果，百度已经能满足现阶段中国通用搜索的主流用户的需求，而Google又无法发现用户的巨大潜在需求并将之实现。因此在百度的品牌影响力高于Google的情况下，Google在中国的通用搜索市场要实现逆转十分困难。&lt;/p&gt; &lt;p&gt;这两个突破口目前都没有任何公司能准确把握住，因此搜索大战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战局似乎已经没有悬念。只是当这两个突破口被有效利用时，战局会发展成为什么样子却是无法预料的。而我深信这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搜索的第二次革新必将来临。Google不断地收购新兴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正是在极力推进这场变革的到来（或者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视作阻止），并试图跟上这种潮流。这场变革或许会如1997年的Google出现般造就一个新的巨头，或许会让目前的搜索市场进行重新分牌，或许会使搜索的概念产生颠覆性的变化......这场变革存在着种种未知，但我至少可以确定一点：&lt;a title=&quot;搜索大战，Game is just waiting for start&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game-is-just-waiting-for-start.html&quot;&gt;搜索大战，Game is just waiting for start&lt;/a&gt;。&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content><auth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name>IwfWcf</name><uri>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134465505900212338</uri><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author><content:encoded>&lt;p&gt;Keso&lt;a href=&quot;http://blog.donews.com/keso/archive/2007/09/20/1212163.aspx&quot;&gt;说&lt;/a&gt;搜索大战和操作系统之战一样，已经Game Over了。得出这一结论的主要理据是，当一个行业中的领先者所占份额超过了市场份额的半数后，该领先者基本上就等同于该行业的代名词，竞争对手所做的一切对该行业的普及和宣传，实际上是在为领先者进行宣传。从Keso罗列的数据来看，似乎的确如此。尽管Windows不是完美的，也的确有操作系统可以做得比Windows更好，但Windows的用户却并不会因此而大量转换操作系统。&lt;/p&gt; &lt;p&gt;同样的例子似乎也体现在Google 中国与百度之间的竞争，尽管一年多来Google 中国做了许多努力，推出了许多本地化服务，并且在搜索质量评测中全面超越百度，但在最新的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份额报告中，即使是结论对Google最有利的报告也显示Google的增长真的很少，而且Google增长的市场份额并不是从百度处获得的，百度的市场份额也在增长，只是增长速度已经放缓了许多。&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但评价胜负的因素仅仅是市场份额吗？同样以操作系统为例，Windows的确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操作系统市场份额，但是这个结果更多的是依赖于Windows在桌面操作系统上的垄断地位。但Windows在移动操作系统和服务器操作系统上则根本没有这般辉煌，甚至Windows连一个强大的竞争者的身份都称不上。移动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等领域虽然绝对用户数量相比起桌面操作系统要小很多，但这部分市场就没有价值了吗？&lt;/p&gt; &lt;p&gt;PC用户相比起移动设备用户和服务器用户在用户数量上固然有绝对优势，但这是否意味着PC厂商的盈利以及影响力，就比移动设备厂商和服务器厂商的影响力大呢？如果真是如此，想必IBM不会愚蠢到将自己的PC部门出售给联想了。IBM退出了PC市场，但是其影响力并未就此衰退，而其专注于服务器市场所获得的盈利也并不比Dell、HP等厂商逊色，可见判断战争结果的因素并不只是取决于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的意义仅限于大众市场，而对于用户定位于小众群体的厂商而言，衡量的标准显然不是市场占有率了。&lt;/p&gt; &lt;p&gt;我以上所举的这些非大众市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于，其用户群体虽然在绝对数量上相比起大众市场要小很多，但是和大众市场的用户类似，其产品/服务同样具有很高的用户黏度。也许看到上面这些文字，你会很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搜索市场中的垂直搜索。然而目前的垂直搜索和以Google为代表的通用搜索之间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战争。主要原因是目前的垂直搜索并不具备足够的用户黏度。目前的垂直搜索在我看来更多的只是一种戳头，并没有发掘出其真正的意义。&lt;/p&gt; &lt;p&gt;垂直搜索的用户定位的确很狭窄，其标榜的也正是其专业性。但每个用户每天都会有使用通用搜索进行搜索的需求，而垂直搜索的使用频率又有多高呢？垂直搜索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类似于专业工具书来进行使用。而你使用专业工具书的频率有多高呢？而且我们真的需要如此繁多的细分专业搜索引擎吗？即便当我们真的需要进行相关领域的搜索时，我们会选择垂直搜索吗？Google也在做垂直搜索，但是Google众多的垂直搜索为Google贡献的流量却是少得可怜。用户在进行搜索时，更多的时候对搜索结果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或者说用户对于自己需求的搜索结果并没有一种很清晰的认识，往往希望搜索引擎能提供尽可能多的搜索结果来帮助其获得最需要的搜索结果。&lt;/p&gt; &lt;p&gt;我一直以来都有一种很模糊的感觉，垂直搜索的结果也包含在网页搜索中。而且随着Google&lt;a title=&quot;更加精确、便捷地查找限定日期内的网页&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8/blog-post_31.html&quot;&gt;加快网页索引速度&lt;/a&gt;，以及在网页搜索中&lt;a title=&quot;Google启动通用搜索计划 全面应用新界面设计以及新增Google Experimental服务&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5/google-google-experimental.html&quot;&gt;对各种垂直搜索进行整合&lt;/a&gt;，这种感觉也确实在逐渐成为事实。目前的垂直搜索自身根本不具备足够的用户黏度，网页搜索其实基本上已经涵盖了大部分的垂直搜索。因此随着以Google的Universal Search（整合搜索）为代表的对垂直搜索的整合的进行，垂直搜索对于用户的价值将进一步降低，并且由于Google等大型搜索引擎拥有品牌上的绝对优势，用户将逐渐接受这种便捷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目前的垂直搜索更适合于作为一种特性被整合入Google这种通用搜索引擎中，而非以独立搜索引擎的形式出现，至于社会化搜索等就更是如此了。&lt;/p&gt; &lt;p&gt;但这绝对不代表搜索市场就只能容纳通用搜索。我认为垂直搜索带给我们的理念更胜过其实际价值，和任何市场一样，搜索市场也同样是多元化的。用户有各种各样不同的搜索需求，但目前人们将视线都投放在了占据了大部分用户的通用搜索引擎上。这部分可以看作是长尾理论中的大热门，但有短头也必然有长尾。垂直搜索想做的正是利用这部分长尾用户，目前的垂直搜索之所以失败一来是以上所总结的缺少足够的用户黏度，或可理解为并不能正确把握用户需求。&lt;/p&gt; &lt;p&gt;二来则是对用户的定位过于狭窄。在目前通用搜索领域已经呈现出一种饱和状态的情况下，除非拥有能够颠覆目前用户需求的服务，否则投身到红海中的确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不是红海不代表就是蓝海。如果用户定位只是做到了没有明显的强大竞争对手，但用户基数过低或这些用户对搜索的需求不高，那等同于先天上的不可逆的缺陷。而目前的垂直搜索大都存在这两个问题，所以自然无法达到其预想目的了。如何有效发掘非主流市场的用户的搜索需求，将成为影响搜索战局的一个关键突破口。&lt;/p&gt; &lt;p&gt;只是Google由于在全球市场上的通用搜索的垄断地位，似乎不愿意放弃中国的通用搜索的市场份额的争夺。因此就只能从另外一个突破口下手了，发现用户尚未察觉的巨大需求。达到的效果大概和Google刚出现时，用户的搜索体验获得极大的提升类似。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在短期内做到这种巨大的技术革新似乎不太可能。Google目前相对于百度的技术优势并不足以达到这种效果，百度已经能满足现阶段中国通用搜索的主流用户的需求，而Google又无法发现用户的巨大潜在需求并将之实现。因此在百度的品牌影响力高于Google的情况下，Google在中国的通用搜索市场要实现逆转十分困难。&lt;/p&gt; &lt;p&gt;这两个突破口目前都没有任何公司能准确把握住，因此搜索大战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战局似乎已经没有悬念。只是当这两个突破口被有效利用时，战局会发展成为什么样子却是无法预料的。而我深信这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搜索的第二次革新必将来临。Google不断地收购新兴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正是在极力推进这场变革的到来（或者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视作阻止），并试图跟上这种潮流。这场变革或许会如1997年的Google出现般造就一个新的巨头，或许会让目前的搜索市场进行重新分牌，或许会使搜索的概念产生颠覆性的变化......这场变革存在着种种未知，但我至少可以确定一点：&lt;a title=&quot;搜索大战，Game is just waiting for start&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game-is-just-waiting-for-start.html&quot;&gt;搜索大战，Game is just waiting for start&lt;/a&gt;。&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lt;br /&gt;&lt;!-- Feedsky flare --&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f33cd41c0bba9217e4819287080794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f33cd41c0bba9217e481928708079459&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bdf87b54ca34375a16535742acb1d73e&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bdf87b54ca34375a16535742acb1d73e&quot; border=&quot;0&quot;&gt;&lt;/a&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67e9253de050cc9ec4e488bfb4d272cc&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i=67e9253de050cc9ec4e488bfb4d272cc&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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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p&gt;但弊端也是很明显的。群体决策最大的弊端在于决策的效率因为参与的人数多而变得低下，从而导致决策的缓慢。而决策在正确的情况下，价值高低的一个很重要的取决因素是决策的时间。这点对于任何事物都是相同的，只有在有需求并且稀缺时，事物才能体现出高价值。因此，即便群体决策是正确的，往往也因为不再稀缺而显得毫无价值。&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我们总是在极力避免自己犯错误，尤其当正确者占的比例是大多数时，就更是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多数人是正确的，而少数人是错误的，人们会产生一种这少部分人是不优秀的意识。因此为了成为占了大多数的正确者的一员，人们会选择跟随大部分人的选择。此外，恐怕还有这样一种心理在促使人们选择成为羊群中的一员：即便决策失误，有许多人与自己一同承担风险和损失，心理上可以得到一定的安慰。&lt;/p&gt; &lt;p&gt;然而，这种羊群效应是导致群体决策的效率进一步降低的重要原因。因为在羊群中，大部分的羊不愿意成为带路的羊，一旦成为带路的羊，如果其它的羊不跟随，那等于将自己脱离了羊群，这正是羊群中的羊最惧怕的。因此往往在群体决策中，一个观点的提出是需要该提出者先确认自身的观点会得到足够的支持时才会选择提出。而这个确认的过程自然会延长了决策花费的时间。&lt;/p&gt; &lt;p&gt;我感到很奇怪的一点是：当正确的人是大多数的时候，同样不会有人认为正确的人是优秀的，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结果。因此即便成为了占了大多数的正确者的一员又有何意义呢？而真正有意义的正确只存在于正确稀缺时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中，正确的决策必定不是群体决策的结果。那成为羊群中的一员有何意义呢？永远待在羊群中可以保证你在大多数情况下的决策都是正确的，但这让你获得的价值比起永远待在羊群外，但做出的决策都是错误的所获得的价值高不了多少。&lt;/p&gt; &lt;p&gt;羊群外的人通常被成为离经叛道者。这些离经叛道者一般被分为两类，一类是上文所述的在历史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的人，另一类则是最彻底的失败者（从主流社会价值观来看）。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那些在历史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的人，通常都是些受争议很大的人物。他们在做出一些需要站在站在一个跨越当前时间和空间的角度下考虑才能理解的伟大决策的同时，也做了许多错误的决策。可能任何一个处于羊群中的人做出的正确决策的数量都要比他多，但其的一个在正确稀缺的情况下做出的正确决策的价值，就已经超过了无数个在正确泛滥的情况下做出的的正确决策的价值的总和了。因此，选择成为羊群中的一员，在避免了成为最彻底的失败者的同时，也同样放弃了成为在历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人的可能性。&lt;/p&gt; &lt;p&gt;然而，即便只是在做出决策错误所需要承担的代价是很低的少年群体中，这种羊群效应的影响范围都如此之大。那更不用说在决策错误要承担的代价更大的青年、中年群体中的影响范围了。在中国，这种羊群效应在少年中的影响尤其显著。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少年最主要的引导者：家长和老师，在无形中加大了决策错误所需要承担的代价。在决策错误（尤其是大多数人是正确的情况下的决策错误）发生后，家长和老师的批判会让他们承担许多额外的精神压力。其对决策错误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时会将这一因素考虑在内，从而导致其选择成为羊群中的一员而不愿冒这个风险。&lt;/p&gt; &lt;p&gt;这种羊群效应会产生一种很强的蔓延效果，影响越来越多的其身边的人，并且产生的影响会一直延续到其日后的成长过程中。这种羊群效应的危害是极大的，尤其是在少年时代便受这种羊群效应的影响，会使其丧失冒险精神和创新精神。想来真是讽刺，中国那么多年都在进行教育改革，并且在极力推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然而却没有意识到创新是在这些小细节中被一点一点扼杀的。只是当大多数人都是羊群的一员时，要阻止&lt;a title=&quot;羊群效应的蔓延&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23.html&quot;&gt;羊群效应的蔓延&lt;/a&gt;又谈何容易呢？&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content><auth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name>IwfWcf</name><uri>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134465505900212338</uri><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author><content:encoded>&lt;p&gt;Mr.6写过一篇&lt;a href=&quot;http://mr6.cc/?p=1061&quot;&gt;关于少年网路创业家的文章&lt;/a&gt;，Mr.6介绍了几个小孩市场中的特性，其中第二个特性是小孩的自主性较弱，自己喜好总是被同侪压力(peer pressure)给牵引着。我认为这种特性和羊群效应十分类似，羊群中的羊的行动是受羊群中的其它羊的行动影响的，羊群中的羊努力保持着跟其它羊的行动同步，保持步调一致。这么做的优点是可以有效利用群体智慧，在大多数情况下，群体决策的结果要优于个人决策的结果。因此选择跟随群体可以保证自己在大多数情况下所做的选择是正确的。&lt;/p&gt; &lt;p&gt;但弊端也是很明显的。群体决策最大的弊端在于决策的效率因为参与的人数多而变得低下，从而导致决策的缓慢。而决策在正确的情况下，价值高低的一个很重要的取决因素是决策的时间。这点对于任何事物都是相同的，只有在有需求并且稀缺时，事物才能体现出高价值。因此，即便群体决策是正确的，往往也因为不再稀缺而显得毫无价值。&lt;/p&gt;&lt;span id=&quot;fullpost&quot;&gt; &lt;p&gt;我们总是在极力避免自己犯错误，尤其当正确者占的比例是大多数时，就更是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多数人是正确的，而少数人是错误的，人们会产生一种这少部分人是不优秀的意识。因此为了成为占了大多数的正确者的一员，人们会选择跟随大部分人的选择。此外，恐怕还有这样一种心理在促使人们选择成为羊群中的一员：即便决策失误，有许多人与自己一同承担风险和损失，心理上可以得到一定的安慰。&lt;/p&gt; &lt;p&gt;然而，这种羊群效应是导致群体决策的效率进一步降低的重要原因。因为在羊群中，大部分的羊不愿意成为带路的羊，一旦成为带路的羊，如果其它的羊不跟随，那等于将自己脱离了羊群，这正是羊群中的羊最惧怕的。因此往往在群体决策中，一个观点的提出是需要该提出者先确认自身的观点会得到足够的支持时才会选择提出。而这个确认的过程自然会延长了决策花费的时间。&lt;/p&gt; &lt;p&gt;我感到很奇怪的一点是：当正确的人是大多数的时候，同样不会有人认为正确的人是优秀的，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结果。因此即便成为了占了大多数的正确者的一员又有何意义呢？而真正有意义的正确只存在于正确稀缺时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中，正确的决策必定不是群体决策的结果。那成为羊群中的一员有何意义呢？永远待在羊群中可以保证你在大多数情况下的决策都是正确的，但这让你获得的价值比起永远待在羊群外，但做出的决策都是错误的所获得的价值高不了多少。&lt;/p&gt; &lt;p&gt;羊群外的人通常被成为离经叛道者。这些离经叛道者一般被分为两类，一类是上文所述的在历史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的人，另一类则是最彻底的失败者（从主流社会价值观来看）。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那些在历史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的人，通常都是些受争议很大的人物。他们在做出一些需要站在站在一个跨越当前时间和空间的角度下考虑才能理解的伟大决策的同时，也做了许多错误的决策。可能任何一个处于羊群中的人做出的正确决策的数量都要比他多，但其的一个在正确稀缺的情况下做出的正确决策的价值，就已经超过了无数个在正确泛滥的情况下做出的的正确决策的价值的总和了。因此，选择成为羊群中的一员，在避免了成为最彻底的失败者的同时，也同样放弃了成为在历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人的可能性。&lt;/p&gt; &lt;p&gt;然而，即便只是在做出决策错误所需要承担的代价是很低的少年群体中，这种羊群效应的影响范围都如此之大。那更不用说在决策错误要承担的代价更大的青年、中年群体中的影响范围了。在中国，这种羊群效应在少年中的影响尤其显著。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少年最主要的引导者：家长和老师，在无形中加大了决策错误所需要承担的代价。在决策错误（尤其是大多数人是正确的情况下的决策错误）发生后，家长和老师的批判会让他们承担许多额外的精神压力。其对决策错误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时会将这一因素考虑在内，从而导致其选择成为羊群中的一员而不愿冒这个风险。&lt;/p&gt; &lt;p&gt;这种羊群效应会产生一种很强的蔓延效果，影响越来越多的其身边的人，并且产生的影响会一直延续到其日后的成长过程中。这种羊群效应的危害是极大的，尤其是在少年时代便受这种羊群效应的影响，会使其丧失冒险精神和创新精神。想来真是讽刺，中国那么多年都在进行教育改革，并且在极力推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然而却没有意识到创新是在这些小细节中被一点一点扼杀的。只是当大多数人都是羊群的一员时，要阻止&lt;a title=&quot;羊群效应的蔓延&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23.html&quot;&gt;羊群效应的蔓延&lt;/a&gt;又谈何容易呢？&lt;/p&gt; &lt;p&gt;&lt;strong&gt;版权声明&lt;/strong&gt;：本作品作者为&lt;strong&gt;IwfWcf&lt;/strong&gt;，首发于&lt;a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quot;&gt;&lt;strong&gt;IwfWcf's Blog&lt;/strong&gt;&lt;/a&gt;，转载请遵循&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lt;/p&gt;&lt;/span&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lt;br /&gt;&lt;!-- Feedsky flare --&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544e5016a71dae427bd9efc6caba3a30&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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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10/youtube.html&quot;&gt;YouTube的盈利模式&lt;/a&gt;，所做的仅仅是为了清还YouTube以前惹下来的无头债。经过一年的努力，Google基本上将YouTube和一些大公司的版权纠纷和解了，除了部分特别顽固不愿与Google分享广告收入坚持要诉讼的公司外，大多数公司都与Google达成了相关的合作计划。不过在解决了这一大堆的麻烦后，Google自然是不会将YouTube这块大蛋糕弃之不顾的。在上个星期，Google正式将YouTube与Google AdSense进行整合。&lt;/p&gt;&lt;p&gt;YouTube与AdSense的整合目前是以这种形式进行的：Google与超过100名的视频制作者或视频提供商签订了协议，他们所创作的视频将被用于&lt;a href=&quot;https://www.google.com/adsense/support/bin/topic.py?topic=12966&quot;&gt;AdSense Video Units&lt;/a&gt;的文字广告的匹配。但这一模式面临的最大的问题还是来自版权。Google目前所采用的解决方法是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合作者来避免触犯版权问题，但这一解决方式无疑是十分低效的。大部分的视频作者的信用无法被有效评估，导致只有少部分的用户能参与到制作用于AdSense Video Units的匹配视频，这造成了用于匹配的视频种类和基数的不足，从而造成匹配广告的相关度下降，进而造成用户体验下降。此外由于大部分视频作者未必能准确判别所引用的素材是否侵犯版权，这种以用户为评判对象的评判标准也不尽合理。&lt;/p&gt;&lt;p&gt;理想的情况自然是YouTube拥有一个完善的版权识别系统，能判定视频是否侵权以确定该视频可否用于与AdSense Video Units进行匹配。Google早已多次宣称该系统正在开发中，但迟迟未能应用到YouTube中，可见其判定效果仍无法达到一个较为让人满意的效果。目前这种技术主要依赖于侵权视频的数据库的完善程度，这就好比只靠识别码清除病毒的杀毒软件，永远只能跟在病毒的屁股后面，对于新的病毒是无能为力的。只是病毒有相应的行为特征，所以杀毒软件可以开发主动防御系统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点。但目前尚无方法可以使计算机理解视频内容，自然无法在这种技术上实现类似主动防御系统的效果了。&lt;/p&gt;&lt;p&gt;而且AdSense Video Units面临的还不仅仅是用于匹配的视频不足的问题。即便AdSense Video Units解决了版权问题，获得了足够多的用于匹配的各类视频。但还会面临一个可能因匹配广告不相关而引发的法律问题。试想一下这种场景，你的一个个人展示视频被用于匹配某个脱发再生的文字广告并且在多个网页中多次出现，那由于电视广告多年来培养的用户习惯。观看广告者很有可能认为你是该脱发再生服务的受益者，但实际上你有可能和该产品根本没有任何联系，但该广告却对你的名誉造成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即便Google获得了拥有该视频版权的作者的授权，那还是有可能会被控告侵犯名誉权。&lt;/p&gt;&lt;p&gt;和YouTube目前的视频广告的形式不同，AdSense Video Units所展示的广告是和该视频内容相关的文字广告。受传统电视广告所培养的习惯的影响，用户很有可能将文字广告与视频人物、事件等相联系。但是和电视广告不同的是这些视频并非为特定的广告商所制作的，仅仅是由Google的AdSense广告系统自动进行匹配的。但由于目前用于视频广告匹配的精度上未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准，也许这种尴尬的误会出现的几率会很高。而YouTube的视频广告由于是采用内嵌视频的形式来展示广告，用户可以有效区分出广告视频和原视频之间的关系，所以不存在这种问题。但文字广告仍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占据着广告投放的重要地位，因此Google也不可能放弃这种匹配模式。但要在技术上解决这一问题的难度极大，Google也许会因此再次陷入繁琐的法律纠纷中。&lt;/p&gt;&lt;p&gt;可见YouTube的盈利模式基本都受到了种种法律的限制，所以Google在YouTube的盈利模式探索上做得十分小心谨慎。YouTube无疑充满了盈利的巨大潜力，但是如何有效地对其进行挖掘却是个大难题。Google接下了这个烫手的山芋，但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把它吃下去呢？说来讽刺，如果YouTube是在国内也许就不用考虑那么多版权问题了，国内的视频站的流量很大一部分来自侵权视频。但由于国内法律体制的不完善，导致版权所有者无法有效地维护自身权利。只是同样由于这一点，国内的商业市场极不规范，要想浑水摸鱼且全身而退也并不容易。而美国拥有一个相对规范的商业市场，却也是因为其拥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制的原因。所以YouTube的盈利模式仍是迷雾重重，且看Google能否拨开迷雾看清本质吧。&lt;/p&gt;&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content><auth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name>IwfWcf</name><uri>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134465505900212338</uri><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author><content:encoded>&lt;p&gt;YouTube目前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与传统的视频内容提供商签订协议，以YouTube为平台投放视频并且与Google分享页面上的AdSense广告收入。但这种盈利模式只是互联网的传统广告盈利模式，而且用于盈利的视频来源不是网络视频，这等于根本没有利用到YouTube自身的资源。YouTube拥有数量庞多的原创网络视频，如果能找到一种有效的途径来利用这些视频进行盈利，那将是一份不可小视的收入。&lt;/p&gt;&lt;p&gt;Google在收购YouTube后一直疲于应对版权诉讼，因此在收购一年来基本上没有精力去探索&lt;a title=&quot;YouTube的盈利模式&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10/youtube.html&quot;&gt;YouTube的盈利模式&lt;/a&gt;，所做的仅仅是为了清还YouTube以前惹下来的无头债。经过一年的努力，Google基本上将YouTube和一些大公司的版权纠纷和解了，除了部分特别顽固不愿与Google分享广告收入坚持要诉讼的公司外，大多数公司都与Google达成了相关的合作计划。不过在解决了这一大堆的麻烦后，Google自然是不会将YouTube这块大蛋糕弃之不顾的。在上个星期，Google正式将YouTube与Google AdSense进行整合。&lt;/p&gt;&lt;p&gt;YouTube与AdSense的整合目前是以这种形式进行的：Google与超过100名的视频制作者或视频提供商签订了协议，他们所创作的视频将被用于&lt;a href=&quot;https://www.google.com/adsense/support/bin/topic.py?topic=12966&quot;&gt;AdSense Video Units&lt;/a&gt;的文字广告的匹配。但这一模式面临的最大的问题还是来自版权。Google目前所采用的解决方法是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合作者来避免触犯版权问题，但这一解决方式无疑是十分低效的。大部分的视频作者的信用无法被有效评估，导致只有少部分的用户能参与到制作用于AdSense Video Units的匹配视频，这造成了用于匹配的视频种类和基数的不足，从而造成匹配广告的相关度下降，进而造成用户体验下降。此外由于大部分视频作者未必能准确判别所引用的素材是否侵犯版权，这种以用户为评判对象的评判标准也不尽合理。&lt;/p&gt;&lt;p&gt;理想的情况自然是YouTube拥有一个完善的版权识别系统，能判定视频是否侵权以确定该视频可否用于与AdSense Video Units进行匹配。Google早已多次宣称该系统正在开发中，但迟迟未能应用到YouTube中，可见其判定效果仍无法达到一个较为让人满意的效果。目前这种技术主要依赖于侵权视频的数据库的完善程度，这就好比只靠识别码清除病毒的杀毒软件，永远只能跟在病毒的屁股后面，对于新的病毒是无能为力的。只是病毒有相应的行为特征，所以杀毒软件可以开发主动防御系统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点。但目前尚无方法可以使计算机理解视频内容，自然无法在这种技术上实现类似主动防御系统的效果了。&lt;/p&gt;&lt;p&gt;而且AdSense Video Units面临的还不仅仅是用于匹配的视频不足的问题。即便AdSense Video Units解决了版权问题，获得了足够多的用于匹配的各类视频。但还会面临一个可能因匹配广告不相关而引发的法律问题。试想一下这种场景，你的一个个人展示视频被用于匹配某个脱发再生的文字广告并且在多个网页中多次出现，那由于电视广告多年来培养的用户习惯。观看广告者很有可能认为你是该脱发再生服务的受益者，但实际上你有可能和该产品根本没有任何联系，但该广告却对你的名誉造成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即便Google获得了拥有该视频版权的作者的授权，那还是有可能会被控告侵犯名誉权。&lt;/p&gt;&lt;p&gt;和YouTube目前的视频广告的形式不同，AdSense Video Units所展示的广告是和该视频内容相关的文字广告。受传统电视广告所培养的习惯的影响，用户很有可能将文字广告与视频人物、事件等相联系。但是和电视广告不同的是这些视频并非为特定的广告商所制作的，仅仅是由Google的AdSense广告系统自动进行匹配的。但由于目前用于视频广告匹配的精度上未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准，也许这种尴尬的误会出现的几率会很高。而YouTube的视频广告由于是采用内嵌视频的形式来展示广告，用户可以有效区分出广告视频和原视频之间的关系，所以不存在这种问题。但文字广告仍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占据着广告投放的重要地位，因此Google也不可能放弃这种匹配模式。但要在技术上解决这一问题的难度极大，Google也许会因此再次陷入繁琐的法律纠纷中。&lt;/p&gt;&lt;p&gt;可见YouTube的盈利模式基本都受到了种种法律的限制，所以Google在YouTube的盈利模式探索上做得十分小心谨慎。YouTube无疑充满了盈利的巨大潜力，但是如何有效地对其进行挖掘却是个大难题。Google接下了这个烫手的山芋，但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把它吃下去呢？说来讽刺，如果YouTube是在国内也许就不用考虑那么多版权问题了，国内的视频站的流量很大一部分来自侵权视频。但由于国内法律体制的不完善，导致版权所有者无法有效地维护自身权利。只是同样由于这一点，国内的商业市场极不规范，要想浑水摸鱼且全身而退也并不容易。而美国拥有一个相对规范的商业市场，却也是因为其拥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制的原因。所以YouTube的盈利模式仍是迷雾重重，且看Google能否拨开迷雾看清本质吧。&lt;/p&gt;&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lt;br /&gt;&lt;!-- Feedsky flare --&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3e6afabef16a1fdd22d08bdcf1d4094b&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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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p&gt;不过更让我郁闷的是，即便是最基本的文件储存应用都没有多少在线储存服务能够满足我的要求。我对文件储存服务的评价很简单，下载/上传速度、稳定性、保存期限、空间（包括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分享的便利性和效率以及文件管理的效果。&lt;/p&gt;  &lt;p&gt;基本上第一个条件就将大部分的国外在线储存服务淘汰了，而硕果仅存的几个国外在线储存服务又因为剩下的各个条件而一个接一个地被淘汰了。其中我比较满意的是&lt;a href=&quot;http://skydrive.live.com/&quot;&gt;SkyDrive&lt;/a&gt;，其让我感到略显不足之处是空间和分享便利性和效率这两个条件，其中后者是造成我放弃其的关键原因。虽然我非常崇尚简洁，但简洁的基础应该是高效，SkyDrive上传文件只能通过上传页面而且不具备上传进度查阅、断点续传和多任务管理功能，这使其无法胜任大规模的文件寄存需求。&lt;/p&gt;  &lt;p&gt;而国内的在线储存服务的选择就更少了，不过所幸几乎是唯一的选择中存在一款虽然尚有欠缺，但基本能满足我的需求的服务--&lt;a href=&quot;http://www.namipan.com&quot;&gt;纳米盘&lt;/a&gt;（仅就我的需求而言，无意为其做宣传）。因为我寄存的文件需要长期储存，因此无法提供永久储存服务的都被我排除在外了。纳米盘提供的单个账户1G的永久储存空间和单个文件300MB的限制基本能满足我的这一需求，稳定性就其到目前为止的表现而言尚属可以接受（尽管有少数文件会出现无法正常连接的情况）。而让我最终选择纳米盘的原因正是我刚才提到的放弃SkyDrive的原因，纳米盘提供了一个能够让我高效管理多账户上传的客户端。尽管我对纳米推广其客户端的方式颇为不满（对大文件强制要求使用客户端下载），但其客户端基本符合我的简洁定义，功能也能够满足我的基本需求。此外纳米盘对于已经上传过的文件能够自动识别避免重复上传，这一点对于节省时间和其磁盘空间占用非常有效。这就是我最终选择纳米盘的原因。&lt;/p&gt;  &lt;p&gt;让我感到非常不解的是我认为我的这些要求都是非常合理而不苛刻的要求，甚至可以说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国内能够勉强满足的却只有纳米盘（或者还有我不知道的，欢迎推荐）。而国外的服务由于地理位置的因素基本无法与之竞争，这简直像是在拱手让出一个可以垄断这一需求的机会……但单纯的文件储存在我看来价值已经越来越少了，分享文件的需求早已被P2P应用占据了不少的市场，而储存文件的需求由于硬盘价格的降低也越来越低，因此在线储存应用应该寻求新的需求和价值。&lt;/p&gt;  &lt;p&gt;其中的一个方向目前已经有此类应用的服务商在尝试了，简单地说就是在文件储存的基础上融入在线使用文件的应用，也就是加入Web Apps模块。比如Box.net对于一些特定的文件（如：办公文档）能够提供在线的浏览工具而不需要下载到本地再利用本地的桌面客户端浏览。这不仅是起到了提高效率的作用，而且也是象征着一种未来的趋势。我一直坚信在线应用最终可以完全取代桌面应用，而如果能够将网站下载到桌面这一过程舍弃，那必将使用户对于在线文件储存服务的依赖度和归属感大大增加，也因为满足了更多用户的需求而使受众面大大增加。但和大多数的Web Apps的开发一样，其仍然受到许多&lt;a title=&quot;浅谈Web Apps的开发要素&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6/web-apps.html&quot;&gt;限制&lt;/a&gt;，主要的阻碍就是提供服务的成本以及实现的技术难度的增加。&lt;/p&gt;  &lt;p&gt;另一个方向我似乎仍没有见到哪个实例，简单地说就是以用户上传的文件作为入口，融入SNS元素，延伸出类社区应用。举个例子就是通过融入SNS元素来加强用户的分享行为。要实现这一点首先需要对用户上传的文件能够做到有效的甄别和分类，但依靠目前的技术要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因此更多的应该依靠对用户的引导，使用户能够主动地完成这一过程。但似乎目前大多数的服务都没有进行这一引导，以纳米盘为例，其虽然具有Tag系统，但在客户端上传时其甚至没有提供给用户填写Tag的模块，只能在完成上传后在后台编辑，试问这样的Tag系统和形同虚设有什么区别。当然，要让用户主动完成这一过程仅仅靠引导是不够的，需要提供给用户足够的动机。&lt;/p&gt;  &lt;p&gt;一个不难实现但我似乎没有看到有哪个服务去做的方法就是提供一个文件聚合系统。这个系统的基本功能应该包括公共文件搜索功能和相关文件显示功能，在用户认可了这一系统后引导用户提供更多的信息，理由是能够使这一系统更加准确和增加新的社会化功能模块。至于这一模块我认为除了能够实现前面提到的两个基本功能的准确度提升外，还应能够利用用户的共享文件历史来提供一个推荐系统。这一推荐系统不是用于推荐其它用户共享的其可能感兴趣的文件，而是向其介绍和其兴趣类似的用户，关注这些用户就可以得到其分享文件的活动提示。在此基础上可考虑通过与其他外部应用的合作来强化这种基于文件分享为入口的社会化关系，最终形成一个SNS社区，目的同样是增强用户对网站的黏度，引导新的需求使应用价值提高。&lt;/p&gt;  &lt;p&gt;最后想发一下牢骚就是现在基本所有的在线储存应用（或者说目前阶段应该叫网络硬盘更加合适）都不提供公共文件搜索系统，而且对文件分享页面的设计非常不利于搜索引擎索引，空置着许多资源而不利用，对于用户和服务提供商都是一大遗憾。&lt;/p&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content><author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name>IwfWcf</name><uri>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134465505900212338</uri><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author><content:encoded>&lt;p&gt;最近由于我的一些需求，我尝试了不少的在线储存服务，也因此有了一些关于在线储存的想法。简单地说我认为目前的在线储存服务大都被当作一个简单的文件寄存箱，而大部分的这类应用自身的定位（网络硬盘）也确实如此，这让我感到十分惋惜，个人认为这一应用的可扩展性非常之高，因此本文记录的更多的是我的一些随想。&lt;/p&gt;  &lt;p&gt;不过更让我郁闷的是，即便是最基本的文件储存应用都没有多少在线储存服务能够满足我的要求。我对文件储存服务的评价很简单，下载/上传速度、稳定性、保存期限、空间（包括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分享的便利性和效率以及文件管理的效果。&lt;/p&gt;  &lt;p&gt;基本上第一个条件就将大部分的国外在线储存服务淘汰了，而硕果仅存的几个国外在线储存服务又因为剩下的各个条件而一个接一个地被淘汰了。其中我比较满意的是&lt;a href=&quot;http://skydrive.live.com/&quot;&gt;SkyDrive&lt;/a&gt;，其让我感到略显不足之处是空间和分享便利性和效率这两个条件，其中后者是造成我放弃其的关键原因。虽然我非常崇尚简洁，但简洁的基础应该是高效，SkyDrive上传文件只能通过上传页面而且不具备上传进度查阅、断点续传和多任务管理功能，这使其无法胜任大规模的文件寄存需求。&lt;/p&gt;  &lt;p&gt;而国内的在线储存服务的选择就更少了，不过所幸几乎是唯一的选择中存在一款虽然尚有欠缺，但基本能满足我的需求的服务--&lt;a href=&quot;http://www.namipan.com&quot;&gt;纳米盘&lt;/a&gt;（仅就我的需求而言，无意为其做宣传）。因为我寄存的文件需要长期储存，因此无法提供永久储存服务的都被我排除在外了。纳米盘提供的单个账户1G的永久储存空间和单个文件300MB的限制基本能满足我的这一需求，稳定性就其到目前为止的表现而言尚属可以接受（尽管有少数文件会出现无法正常连接的情况）。而让我最终选择纳米盘的原因正是我刚才提到的放弃SkyDrive的原因，纳米盘提供了一个能够让我高效管理多账户上传的客户端。尽管我对纳米推广其客户端的方式颇为不满（对大文件强制要求使用客户端下载），但其客户端基本符合我的简洁定义，功能也能够满足我的基本需求。此外纳米盘对于已经上传过的文件能够自动识别避免重复上传，这一点对于节省时间和其磁盘空间占用非常有效。这就是我最终选择纳米盘的原因。&lt;/p&gt;  &lt;p&gt;让我感到非常不解的是我认为我的这些要求都是非常合理而不苛刻的要求，甚至可以说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国内能够勉强满足的却只有纳米盘（或者还有我不知道的，欢迎推荐）。而国外的服务由于地理位置的因素基本无法与之竞争，这简直像是在拱手让出一个可以垄断这一需求的机会……但单纯的文件储存在我看来价值已经越来越少了，分享文件的需求早已被P2P应用占据了不少的市场，而储存文件的需求由于硬盘价格的降低也越来越低，因此在线储存应用应该寻求新的需求和价值。&lt;/p&gt;  &lt;p&gt;其中的一个方向目前已经有此类应用的服务商在尝试了，简单地说就是在文件储存的基础上融入在线使用文件的应用，也就是加入Web Apps模块。比如Box.net对于一些特定的文件（如：办公文档）能够提供在线的浏览工具而不需要下载到本地再利用本地的桌面客户端浏览。这不仅是起到了提高效率的作用，而且也是象征着一种未来的趋势。我一直坚信在线应用最终可以完全取代桌面应用，而如果能够将网站下载到桌面这一过程舍弃，那必将使用户对于在线文件储存服务的依赖度和归属感大大增加，也因为满足了更多用户的需求而使受众面大大增加。但和大多数的Web Apps的开发一样，其仍然受到许多&lt;a title=&quot;浅谈Web Apps的开发要素&quot; href=&quot;http://iwfwcf.blogspot.com/2007/06/web-apps.html&quot;&gt;限制&lt;/a&gt;，主要的阻碍就是提供服务的成本以及实现的技术难度的增加。&lt;/p&gt;  &lt;p&gt;另一个方向我似乎仍没有见到哪个实例，简单地说就是以用户上传的文件作为入口，融入SNS元素，延伸出类社区应用。举个例子就是通过融入SNS元素来加强用户的分享行为。要实现这一点首先需要对用户上传的文件能够做到有效的甄别和分类，但依靠目前的技术要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因此更多的应该依靠对用户的引导，使用户能够主动地完成这一过程。但似乎目前大多数的服务都没有进行这一引导，以纳米盘为例，其虽然具有Tag系统，但在客户端上传时其甚至没有提供给用户填写Tag的模块，只能在完成上传后在后台编辑，试问这样的Tag系统和形同虚设有什么区别。当然，要让用户主动完成这一过程仅仅靠引导是不够的，需要提供给用户足够的动机。&lt;/p&gt;  &lt;p&gt;一个不难实现但我似乎没有看到有哪个服务去做的方法就是提供一个文件聚合系统。这个系统的基本功能应该包括公共文件搜索功能和相关文件显示功能，在用户认可了这一系统后引导用户提供更多的信息，理由是能够使这一系统更加准确和增加新的社会化功能模块。至于这一模块我认为除了能够实现前面提到的两个基本功能的准确度提升外，还应能够利用用户的共享文件历史来提供一个推荐系统。这一推荐系统不是用于推荐其它用户共享的其可能感兴趣的文件，而是向其介绍和其兴趣类似的用户，关注这些用户就可以得到其分享文件的活动提示。在此基础上可考虑通过与其他外部应用的合作来强化这种基于文件分享为入口的社会化关系，最终形成一个SNS社区，目的同样是增强用户对网站的黏度，引导新的需求使应用价值提高。&lt;/p&gt;  &lt;p&gt;最后想发一下牢骚就是现在基本所有的在线储存应用（或者说目前阶段应该叫网络硬盘更加合适）都不提供公共文件搜索系统，而且对文件分享页面的设计非常不利于搜索引擎索引，空置着许多资源而不利用，对于用户和服务提供商都是一大遗憾。&lt;/p&gt;  &lt;div class=&quot;blogger-post-footer&quot;&gt;除非另有声明，本网站采用&lt;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 rel='license' target='_blank'&gt;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lt;/a&gt;授权。&lt;/div&gt;&lt;br /&gt;&lt;!-- Feedsky flare --&gt;&lt;a href=&quot;http://feed.feedsky.com/~flare/IwfWcf?a=091b9e8ccfaceeab1503be0cee5858f4&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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