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xml-stylesheet href='http://feed.feedsky.com/styles/temp01.xsl' type='text/xsl' ?><!--这是一个由Feedsy提供技术支持的Feed，为了提高读者阅读的体验，以及满足用户美化自己Feed的需要，我们设计了多种精美的Feed模板，提供给大家选择，所有最终呈现出来的样式，皆由用户自愿选择使用，未经许可，任何团体和个人，请不要擅自修改样式或者盗用，这是对于用户选择权的尊重。--><rss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fs="http://www.feedsky.com/namespace/feed" version="2.0"><channel><atom:link href="http://feed.1bao.org" type="application/rss+xml" rel="self"></atom:link><fs:self_link href="http://feed.feedsky.com/1bao" type="application/rss+xml"></fs:self_link><lastBuildDate>Tue, 24 Jan 2012 09:34:00 GMT</lastBuildDate><title>壹报 1510专栏</title><description>一个人的报纸</description><link>http://www.my1510.cn/</link><language>zh_CN</language><pubDate>Wed, 25 Jan 2012 04:26:48 GMT</pubDate><image><title>[一五一十部落] - Tracking Web 2.0</title><url>http://www.my1510.cn/images/joinbanner.gif</url><link>http://www.my1510.cn/</link></image><item><title>上海不能变成吃人的社会</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13)&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6%9D%A8%E6%B5%B7%E9%B9%8F&quot;&gt;杨海鹏&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8%9F%B9%E5%A6%88%E6%A1%88&quot;&gt;蟹妈案&lt;/a&gt;&lt;/p&gt;&lt;p&gt;这一个月来，我经常半夜醒来。往往发现妻子也睁着眼睛。“你也在想蟹妈的事？”妻子点点头。&lt;/P&gt;&lt;p&gt;&lt;/P&gt;&lt;p&gt;    为什么对于杨海鹏一家，我也做了点呼喊，但仍是这么良心不安？辗转反侧。而在全国又有多少万网民牵挂着这个普通而不屈服的蟹家三口？在漆黑的深夜我听到心跳的声音。&lt;/P&gt;&lt;p&gt;&lt;/P&gt;&lt;p&gt;    这就是良知，儒家的仁，基督的爱，道家的生，佛家的慈悲。总之，有情世界。这是唯物者不能理解的伤痛。&lt;/P&gt;&lt;p&gt;&lt;/P&gt;&lt;p&gt;    今天二审的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善良的蟹妈将服刑四 年。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蟹妈拒不认罪，她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坚强。而蟹妈案三位律师，包括全国公益名律师严义明，全国新闻界名律师富敏荣，曾做过检察官的律师孙云康一致以退出辩护的方式愤怒地表达法庭对他们律师权利的伤害，这在中国的司法史上是史无前例的。&lt;/P&gt;&lt;p&gt;&lt;/P&gt;&lt;p&gt;    蟹妈案遭到量刑畸重的报复性审判，也是罕见的。在这样的时刻，我又能何为，其实我和所有的公民们一样感到无力，伤痛。我唯一能牢记的是不能以毒攻毒，我不能完成一篇充满情绪的报复性评论。这一个月来，我倾听不同的意见，尽力去理解体会各方，去完成这篇公民评论。&lt;/P&gt;&lt;p&gt;&lt;/P&gt;&lt;p&gt;                     为何是冤假错案&lt;/P&gt;&lt;p&gt;&lt;/P&gt;&lt;p&gt;    让我们首先来看引起最大争议的核心内容：蟹妈有没有受贿。&lt;/P&gt;&lt;p&gt;&lt;/P&gt;&lt;p&gt;    有一个事实双方都无争议。蟹妈收了胡曙光七万元，在两个月时间里没有归还，直到被抓。简言之，收了7万元没有还。这是不是受贿？&lt;/P&gt;&lt;p&gt;&lt;/P&gt;&lt;p&gt;    一些检查官和普通的网友说，虽然有程序违法的严重问题，（各种刑讯逼供，诱供，做假自首，做假证等严重违法问问题详见本人做的〈〈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蟹妈口述实录〉http://yanghaipeng.blog.ifeng.com/article/13691045.html 〉这里不重复论述了）但收了钱不就是受贿吗？蟹妈是有问题的。&lt;/P&gt;&lt;p&gt;&lt;/P&gt;&lt;p&gt;     受贿罪和其它罪行一样需要有主观和行为。更重要的是受贿罪构 成要件是行贿合谋，也就是说一方有行贿的意图与行为，一方要有受贿的意图与行为。双方达成合谋才构成受贿罪。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收了钱没有还，不一定构成受贿罪。&lt;/P&gt;&lt;p&gt;&lt;/P&gt;&lt;p&gt;   法律需要有普适性。例子1，原《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的儿子出生，广告公司曾送他三千元现金和一万元金项链。接着那个广告公司负责人孩子出生时，喻华峰也送给他三千元和二万元的摄像机，说喻华峰已用等量钱物还给人家，还超过了一点。&lt;/P&gt;&lt;p&gt;&lt;/P&gt;&lt;p&gt;    一开始这一事实曾被检查机关做为受贿的证据，后排除。理由也很明显：虽然喻华峰收了三千元与一万元金项链，而且没有归还。但他并未受贿的意图，而是一种朋友礼尚往来。&lt;/P&gt;&lt;p&gt;&lt;/P&gt;&lt;p&gt;   例子2，B向A行贿五万元，夹在书中。A于周四发现后，打电话严肃地批评了B，提出周六归还。这时周五，检察院上门了，查获了这五万元。请问这五万元是不是受贿？&lt;/P&gt;&lt;p&gt;&lt;/P&gt;&lt;p&gt;   为什么受贿罪构成要件，必须是受贿合谋，就是防止有人栽赃，否则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受贿”。就象清白的A一样，因为不能立即当面还钱而被认为是受贿。&lt;/P&gt;&lt;p&gt;&lt;/P&gt;&lt;p&gt;   在现实中很少有人可以做到发现行贿款立即还给行贿者的。受贿合谋正是防止栽赃与陷害冤假错案的重要因素。&lt;/P&gt;&lt;p&gt;&lt;/P&gt;&lt;p&gt;   回到蟹妈案。&lt;/P&gt;&lt;p&gt;&lt;/P&gt;&lt;p&gt;   可以说胡曙光是有行贿意图的，但蟹妈在发现七万元款后，明确拒绝，后因为怕伤朋友面子，以作为项目前期费用，暂管。外协单位与园林设计院有 共同的客户，而招待客户支付及讨要设计费，是外协作方的责任，但一般招待是由梅进行。5月中旬，梅发现胡另送的夹带3万元，欲还款未成，胡又在海鲜干货中夹带2万。&lt;/P&gt;&lt;p&gt;    此后，梅在忙于世博会接待及苏州世界园林大会期间，两次要求还款，后商定作为项目前期费用。&lt;/P&gt;&lt;p&gt;  在苏州项目决定由胡曙光参与招标后，双方商定7万作为请周在春院长出山的费用。胡另给十万元，意为以此作为前期费用，七万是梅的，为梅拒绝。双方同意，胡曙光也和周在春讲了。周也完成了大部分图纸工作，等待支付。&lt;/P&gt;&lt;p&gt;&lt;/P&gt;&lt;p&gt;   这笔钱为何没有马上支付给周在春，这是园林和工程界的通常做法，节点支付，劳动完成一个阶段有了完整的成果，支付费用。蟹妈梅晓阳是周在春的学生。周信任梅。梅又是胡曙光主要的业务合作者，梅是周与胡同时信任的对象，所以钱放在梅这儿起了个支付宝的作用。&lt;/P&gt;&lt;p&gt;&lt;/P&gt;&lt;p&gt;   这笔钱来龙去脉清清楚楚，有证人证词，还有录相为证。录相中胡曙光明确此事，周在春展示了劳动成果——设计图纸，表示七万还远远不够。这笔钱不构成受贿合谋也是明确的——梅晓阳没有同意个人收受这笔钱，没有答应以项目交换，七万成为职业上的商业项目前期费用。——这也是梅晓阳坚持自己没有受贿意图不认罪的原因。她始终忠实于内心。更要说明的是周在春在上海院林设计院工作了五十年，是德高望重的老院长，是上海园林界的泰斗，他的证词是比较有公信力的。&lt;/P&gt;&lt;p&gt;另外，胡在检察院口供中说，没有送钱，08-09没有项目，送了钱，马上来了项目。但检察院提供的胡与园林设计院签订的合同，恰有5份是属于08-09年的。这些口供，都是胡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形成的谎言。&lt;/P&gt;&lt;p&gt;&lt;/P&gt;&lt;p&gt;    前期费用在上海以及全国园林与工程界都是普遍存在的。如果这样一笔来源去向清晰的前期费用都构成受贿罪，那么几乎没有人是干净的，人人自危，那将引起上海工程界的严重恐慌。作为工商业国际大都市上海，引起这种恐慌有必要吗？这样的受贿罪要成立，恐怕那些工程界的白领们只有移民一路，上海成了吃人的社会。&lt;/P&gt;&lt;p&gt;&lt;/P&gt;&lt;p&gt;   这也是蟹妈案为何引起这么多中产阶级网民关注的原因。&lt;/P&gt;&lt;p&gt;&lt;/P&gt;&lt;p&gt;   执法不公必然会引起恐惧不安。&lt;/P&gt;&lt;p&gt;&lt;/P&gt;&lt;p&gt;    这里需要解释的检方认为在胡曙光给钱后，梅晓阳将一个项目给了胡曙光，因此构成行贿罪。而实情是当时胡曙光是设计院外协三个合法项目合作方之一。在其它两方人员都明确表示不愿接这个利润不高难度又大的项目时，胡曙光是唯一合适的合作方。当时梅晓阳接到案子后，曾在园林设计院网站上公布。没有人接手，才经领导同意将项目交给胡曙光，梅晓阳只是副主任，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所以这是合规的业务往来，也构不成行贿合谋。&lt;/P&gt;&lt;p&gt;&lt;/P&gt;&lt;p&gt;   还有检查人员说，你说蟹妈冤，但我们就是这么办案的。那其它人都冤了？&lt;/P&gt;&lt;p&gt;&lt;/P&gt;&lt;p&gt;这是什么逻辑，你不能说你办的冤案多此案就不冤了，只能证明检察系统办案粗糙。久在鱼肆不闻其臭。&lt;/P&gt;&lt;p&gt;&lt;/P&gt;&lt;p&gt;   正是蟹妈用自己的勇敢，拒不认罪，彰显司法的黑暗，这正是蟹妈案重要的意义。&lt;/P&gt;&lt;p&gt;&lt;/P&gt;&lt;p&gt;                        漏洞百出&lt;/P&gt;&lt;p&gt;&lt;/P&gt;&lt;p&gt;让人更为吃惊的是在一审法庭上出现的种种怪事。&lt;/P&gt;&lt;p&gt;&lt;/P&gt;&lt;p&gt;首先在第一个证人谢震纬勇敢地说出工商联动执法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如何冒充工商局人士对他非法关押讯问，及在威逼利诱下被迫做假证污谄梅晓阳，并表示对此忏悔后。形势对蟹妈有利。&lt;/P&gt;&lt;p&gt;&lt;/P&gt;&lt;p&gt;严义明律师此时临时被告知，蟹妈方其它六位证人一律不许出庭做证，这包括受贿罪重要当事人胡曙光，周在春。可怜周老先生在风中等了足足两个小时了。就是等待做证啊。&lt;/P&gt;&lt;p&gt;&lt;/P&gt;&lt;p&gt;退一步讲，不论蟹妈有没有受贿，在法庭上当庭质辩当事人是蟹妈案应当的权利啊，证人不让出庭太不应该。&lt;/P&gt;&lt;p&gt;&lt;/P&gt;&lt;p&gt;更为严重的法庭不公现象是，政法界某领导坐镇法庭现场。不断有纸条递给主审法官，递完纸条后，法官风格大变，不断敲法锤阻止严义明律发言，旁听的记者这样描述：“几乎是在法官法锤的伴奏下，严义明律师完成辩护。”可怜的堂堂中国最好的公益名律师，竟受如此待遇。据统计法锤敲下二十次之多。&lt;/P&gt;&lt;p&gt;&lt;/P&gt;&lt;p&gt;严义明律师听到己方六位证人竟然一个都不许出庭，当时他确实懵住了：没想到这种公众关注度极高的案子，法庭也敢胡来。此时严义明律师曾想以退庭表示抗议，但一念蟹妈无人辩护，庭照样会开下去，对蟹妈不利，坚持完成了没有证人的辩护。&lt;/P&gt;&lt;p&gt;&lt;/P&gt;&lt;p&gt;此后蟹妈案以一系列程序违法而闻名。&lt;/P&gt;&lt;p&gt;&lt;/P&gt;&lt;p&gt;一审后，严义明律师完成了录相取证工作，而法院没有任何理由却拒受新证据。二审开庭前，孙云康严义明律师多次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复印一审笔录，这一普通而正当的合法请求，竟被拒绝。原因无非是怕律师将一审笔录公开，法庭丑态顿现而已。&lt;/P&gt;&lt;p&gt;&lt;/P&gt;&lt;p&gt;严义明等律师就所有证据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求检察院提供侦察录相，被拒。&lt;/P&gt;&lt;p&gt;&lt;/P&gt;&lt;p&gt;律师要求法庭进行非法证据排除，排除经非法审讯得来的证据。被拒。&lt;/P&gt;&lt;p&gt;&lt;/P&gt;&lt;p&gt;孙云康律师提供的梅晓阳不是公务员身份不适用受贿罪的证据，和合同做假的证据被二审法院没有任何理由而拒绝质证。其中合同作假是一份关键证据。&lt;/P&gt;&lt;p&gt;&lt;/P&gt;&lt;p&gt;一审时检方出示一份合同表明在案发当年2010年8月11日，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与周在春工作室签订〈〈合作设计协议〉〉，所以七万元应当是园林设计院给周在春，而不是胡曙光给周在春，以此来证明梅晓阳所说七万元是项目前期费用的说法不成立，所以受贿了。&lt;/P&gt;&lt;p&gt;&lt;/P&gt;&lt;p&gt;因此这份合同的真假成了关键。&lt;/P&gt;&lt;p&gt;&lt;/P&gt;&lt;p&gt;周在春一审时明确提供证词称这份合同做假，是他签的，实际签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但他被园林局要求把签署时间定为 2010年 8月11日。&lt;/P&gt;&lt;p&gt;&lt;/P&gt;&lt;p&gt;一审后，严义明律师委托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了鉴定，证明合同确实做假，签署日期不可能是 2010年8月11日 ，这与签署人周在春称此合同为补签说法吻合，人证物证俱在。从而导致检方证据链破裂。&lt;/P&gt;&lt;p&gt;&lt;/P&gt;&lt;p&gt;这么重要的证据，二审法院不与质证。律师多次要求二审公开开庭。遭到拒绝。&lt;/P&gt;&lt;p&gt;&lt;/P&gt;&lt;p&gt;而这么多重要的新证据，二审法院不与公开开庭质证，是严重程序违法的。法院就这么硬来了。&lt;/P&gt;&lt;p&gt;&lt;/P&gt;&lt;p&gt;因此，孙云康与富敏荣律师表示因为律师的合法辩护权被剥夺，他们退出辩护以示抗议司法不公。之前严义明也因同样理由退出辩护。&lt;/P&gt;&lt;p&gt;&lt;/P&gt;&lt;p&gt;这就产生了中国司法史上史无前例的三律师退出辩护的“奇迹”。&lt;/P&gt;&lt;p&gt;&lt;/P&gt;&lt;p&gt;在上海做戏的法庭，我看不到法律的尊严，但这三位杰出律师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用严正的抗议捍卫法庭尊严，他们以拒绝做戏展示了法律的原则。只要心不死，法律就会存在。我向他们致敬！&lt;/P&gt;&lt;p&gt;&lt;/P&gt;&lt;p&gt;按法律，律师退出辩护，法院应当指定律师或当事聘请新的律师才能继续审判。&lt;/P&gt;&lt;p&gt;&lt;/P&gt;&lt;p&gt;没想到，二审法院，就是这么硬来，在没有一个律师情况下，继续审理，宣判，严重侵犯当事人权利。&lt;/P&gt;&lt;p&gt;&lt;/P&gt;&lt;p&gt;更为严重的是二审不通知家属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使家属无法行使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lt;/P&gt;&lt;p&gt;&lt;/P&gt;&lt;p&gt;终于二审漏洞百出，霸王硬上弓。草草宣判了事。&lt;/P&gt;&lt;p&gt;&lt;/P&gt;&lt;p&gt;在二审判决书上，甚至连蟹妈方证据为何不与采信的理由就没有，典型的先下结论，脱掉底裤硬上的判词。&lt;/P&gt;&lt;p&gt;&lt;/P&gt;&lt;p&gt;                    背后是谁？&lt;/P&gt;&lt;p&gt;&lt;/P&gt;&lt;p&gt;人们不禁要问蟹妈案为何出现这种种怪现象，一个数额仅七万元的小案何至于满城风雨，成为上海滩网络头号冤案。堂堂现代化的上海何至闹出这种笑话，谁在害怕，又害怕什么呢？&lt;/P&gt;&lt;p&gt;&lt;/P&gt;&lt;p&gt; 谁都知道上海滩有个钓鱼案。专钓黑车司机。&lt;/P&gt;&lt;p&gt;&lt;/P&gt;&lt;p&gt;其实上海有更大的钓鱼。钓鱼案与之相比，小巫见大巫。&lt;/P&gt;&lt;p&gt;&lt;/P&gt;&lt;p&gt; 检察院工作人员冒充工商局员工，讯问企业主与员工，非法把当事人关押在工商局，规避检察程序和侦查监督，检察院与工商局联合执法。请不要以为是天方夜谭，这是上海每天活生生上演的闹剧，这就叫工商联动执法。&lt;/P&gt;&lt;p&gt;&lt;/P&gt;&lt;p&gt;正在这敏感时刻，“不识好歹”的蟹爸在网络上公开了他对联动执法的调查。&lt;/P&gt;&lt;p&gt;&lt;/P&gt;&lt;p&gt;联动执法严重干扰了上海的工商活动。试想对于一个小企业主，工商局和检察院是一伙的，这意味着什么？检察院查你，工商局抓住你的帐本，经济命脉 ，两者如有共同利益。企业就死定了。因此工商联动确实提高了办案效率。但也造成了企业主的恐慌。这种执法合谋，使工商检察部门，本应当互相制衡，变成联合做案，用威胁企业经济前途来完成检察院破案，何案不可破？但上海的经济环境受到严重影响，荒唐的是这种违法执法的案例还被当作先进经验来介绍。上海检察院自侦案件六成都是联动执法。&lt;/P&gt;&lt;p&gt;&lt;/P&gt;&lt;p&gt; 蟹爸单刀直入，挑战联动执法，得罪了利益相关方。也因此受到报复性审判。有关领导恨之入骨。&lt;/P&gt;&lt;p&gt;&lt;/P&gt;&lt;p&gt;据悉正是负责联动执法的上海整治商业受贿专项小组负责人，某政法界官员代表政法委向上海常委做虚假汇报。操控法庭现场，不让证人出庭。欺上瞒下。召集所谓的专家会议出示检察院刑讯逼供得来的假证据，得出所谓专家意见书。挟持法庭。以长官意识执意办成冤假错案。&lt;/P&gt;&lt;p&gt;&lt;/P&gt;&lt;p&gt; 因为蟹妈案。全上海的工商联动执法停止了。无数被非法关押迫害的企业主解放了。蟹妈却坐牢了。&lt;/P&gt;&lt;p&gt;&lt;/P&gt;&lt;p&gt;有网友“江南闲人2008”说得好“蟹妈用无力的肩膀，扛住了联动执法的黑暗闸门，让很多人到了光明的地方去！”&lt;/P&gt;&lt;p&gt;&lt;/P&gt;&lt;p&gt;为了公益的进步，蟹家付出了惨重代价。&lt;/P&gt;&lt;p&gt;&lt;/P&gt;&lt;p&gt;可悲的是在这样的一个司法体系下，因为长官意识，各级法院失守，成为机器人法庭，成为演戏场，每个有人性的人，在这样的审判委员会决定司法实权的体系下，良心失守，法律失守，终至审判失守。可悲莫过于此。&lt;/P&gt;&lt;p&gt;&lt;/P&gt;&lt;p&gt; 蟹妈案经网络发酵，已成为全国闻名的冤假错案。我呼吁俞振声书记应当拿出魄力，睁开被蒙蔽的双眼，亲自调查。早日解决这一迟早要翻案的冤案，把政治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lt;/P&gt;&lt;p&gt;&lt;/P&gt;&lt;p&gt;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蟹爸为全国知名政法记者，揭开过脑白金案，珍奥核酸案，上海社保案，冲锋在李庄案二季，战功卓著，品行高洁为士林典范。蟹妈为全国青年标兵，上海多个公共绿地为其设计，这样的精英家庭理应在上海享受优越的生活。却因为司法不公家破人悲。蟹爸失业，却要养活加起来二百五十岁的三个老人，一个小女。上海有一个杨佳还不够吗。欺人何必太甚！&lt;/P&gt;&lt;p&gt;&lt;/P&gt;&lt;p&gt; 上海啊，你不能变成一个吃人的社会。&lt;/P&gt;&lt;p&gt;&lt;/P&gt;&lt;p&gt;你不能吞掉这样一个良善的人，你不能吞没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13&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下）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4:0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中）：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5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上）：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40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你们怎么能审判公民精神？&lt;/a&gt; / 2011-08-14 00:2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0&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1463&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财富与良心债&lt;/a&gt; / 2011-01-13 22:19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8&lt;/span&gt;)&lt;/li&gt;&lt;p style='margin-top:10px;'&gt;&lt;a href='http://www.findingschool.co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gt;&lt;img src='http://findingschool.com/ads/banner/275_250_v2.gif' title='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alt='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border='0' style='border-color:#999;margin-left:3px;margin-bottom:3px;' /&gt;&lt;/a&gt;&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599006815/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description><pubDate>Tue, 24 Jan 2012 17:34: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599006815/4061380</fs:itemid></item><item><title>蟹妈口述实录（下）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6)&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8%9F%B9%E5%A6%88&quot;&gt;蟹妈&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6%9D%A8%E6%B5%B7%E9%B9%8F&quot;&gt;杨海鹏&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6%9D%A8%E6%B5%B7%E9%B9%8F%E5%9C%A8%E4%B8%8A%E6%B5%B7&quot;&gt;杨海鹏在上海&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F%BC%88%E6%96%B0%E6%B5%AA%E5%BE%AE%E5%8D%9A%2F%E5%87%A4%E5%87%B0%E5%8D%9A%E6%8A%A5%EF%BC%89&quot;&gt;（新浪微博/凤凰博报）&lt;/a&gt;&lt;/p&gt;&lt;p&gt;以下内容转载自杨海鹏的凤凰博报博客“杨海鹏在上海”http://blog.ifeng.com/article/13691045.html&lt;/P&gt;&lt;p&gt;&lt;/P&gt;&lt;p&gt;蟹妈口述实录（下）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 &lt;/P&gt;&lt;p&gt;&lt;/P&gt;&lt;p&gt;你一翻供，我们就抓！&lt;/P&gt;&lt;p&gt;取保候审需要罚款十五万。中秋节出来过的，九月二十一日出来。出来以后海鹏把情况讲了一遍。我大体就明白了。见过朱院长一次，朱院长说你的事，很多人袖手旁观的。也有些朋友伸出援手。还是要判个缓刑。最初出来要求我每个星期写个思想汇报给检查院。在里面还说了很多威胁的话，“你不能翻供，你一翻供，我马上重新抓。重新抓就是判实刑，缓刑都没有了。”马佳从我取保以后，一直威胁我。“无论出什么事，这个责任都是我负。我虽然同情，但我不想放你的，是领导要放的，最后责任要我担。这个领导都同意的。你只要一翻供，我们马上就抓。你到外地要给我汇报。”&lt;/P&gt;&lt;p&gt;（评论：恐吓威胁行为）&lt;/P&gt;&lt;p&gt;张震方说不要给他汇报。他就催着要，要设计院领导要。那就写“我天天烧菜煮饭，做一个公民。”马佳还要求我不能和园林院解除关系，说是检察院提出来的要求。&lt;/P&gt;&lt;p&gt;朱，有没有提出不许离婚。&lt;/P&gt;&lt;p&gt;梅（笑）那没有。我就这么写，“在本来不懂法律的情况下，我的这些行为不是犯罪不是受贿。经过你们的教育，我认为我是犯罪是受贿。”这里是有玄机的。你们怎么教育的：“只要发生经济往来就是犯罪，就是受贿。”我简单写了。从9月21日，到11月27日，没有声音了。11月27日马佳把我叫去，说要做一个终审笔录，就要移交起诉科。&lt;/P&gt;&lt;p&gt;&lt;/P&gt;&lt;p&gt;                        弱女子的反击&lt;/P&gt;&lt;p&gt;翟：那还是要起诉的。&lt;/P&gt;&lt;p&gt;梅：那当然，从来没有说过不起诉的。只不过是可以结案，拖足的，我取保出来。也快两个月差几天，我就问了张震方怎么回答，张培鸿律师的意见是在起诉阶段，该说就要说。我认罪，在你们的教育下我认为 我有罪，这个大的态度不变，在这个大的态度下，把细节全部讲进去。终审笔录。马佳做的。前面教育一番：“放你出来是不能翻供的。终审笔录做好了就要移交的。四万元你可以重点讲，但其它十二万我们就认定的。”我表态不翻供。教育好了，就把我带到双控房间，做终审笔录，他做这个终审笔录。我就按照我的实际情况讲了。但是这个帽子我还是不变，我认罪。讲完以后，马佳的脸啊，越拉越长。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不吭声了。我不管，我继续讲。那时不能发作 。他叫我签字。我一看，他在记的时候。他后一次笔录，往往就是前一次笔录翻出来。改一下笔录抬头。回答那一块。细节都没有的。他能省则省。不改就不改。好多都是原来。意思和我讲的意思不一样。好多我讲的东西都没有。我没有签，我改。我一条一条改。海鹏教我的。这个是这样的。那个 是这样的，直接改在上面。我直接划。在所有改的地方按手印。改的地方全敲印子嘛。然后不让我走了。出了双控房间。进了他办公房室。马佳很严肃地说我翻供，“照你这么说你无罪的嘛。你有什么罪，你每一笔钱都讲得很清楚的嘛。你哪里认罪，你不认罪，你全盘翻供啊。” &lt;/P&gt;&lt;p&gt;翟：他慌了，就说明你做对了。&lt;/P&gt;&lt;p&gt;梅：我说我没有翻供，这些钱都是发生的，我拿的，我都认帐的。我只是在这个上面增加一些细节，以前我也讲过的，只是你们不记。现在我问过律师，我应该讲这些，不讲太冤枉了。这些是不是受贿。我不是法官不是由我判断的，你不是法官也不由你来判断，由法官来判断的。他说“你这就是翻供，这样说就是无罪的，”他们很紧张。后来把姜卿，何超叫来，马佳很激动，就把何超叫过来想探我的底，知道我到底什么想法。我也紧张，来之前，张震方说了，千万要掌握分寸，他们可能随时要抓你的，抓了你以后就要判你实刑，你没必要，你要有策略。我说万一我很坚持怎么办，张震方说你就告诉他们你就是十万以下，我是有罪，我是判缓刑。&lt;/P&gt;&lt;p&gt;这时我听出他们的意思，你到底认为有罪还是无罪，你接不接受缓刑？如果接受缓刑，他就放心。你要争无罪，他一定要搞死你。我说我现在十万以上判不上缓刑。你们也知道这四万元，我送了他多少钱，这四万元不是受贿。张震方意思，拉掉一笔算一笔。他不认为可以全部拉掉。我让他们相信我只是想稳稳当当判缓刑，而不是翻供，我是下午一点去的。走的时候，他们表态，“梅晓阳，你要翻供，我们肯定要抓 ，你现在这个态度呢，我想还是给你一次机会。你今天做的这个东西，非常危险，这个东西只要往领导那边一摆。重新进看守所，再也出不来。我们商量了一下，你还是可怜的，给你一次机会，你回去好好想一想，下次。重新再做一份。”就放我走了。这是11月17日，他是封存的。&lt;/P&gt;&lt;p&gt;                      你不想活了？&lt;/P&gt;&lt;p&gt;梅：回来我和海鹏说了。张律师说“我们不能冒这个风险，估计下次他们还会找你做笔录。无论海鹏怎么说，你自己要想清楚。安全第一。有什么事情后面阶段好一些。”我最怕的不是进看守所，而是进看守所以后就是判实刑。这是很可能的：翻供。那他就报复，说你态度不好。连自首都可以拿掉的。11月17日，那份笔录，他有一个程序性的问题，你是几月几号是在纪委人员陪同下来检查院自首的吗。原来的回答是，在那个笔录中我说不是的。我是按实际情况说的。是你们到了集团调查，集团领导请我过去，我就再也没有离开。这个他没记，我看他没改，自己改掉的。这个我没有和海鹏商量过。因为海鹏说你实事求是嘛，我出来后，马佳说：“你傻，你不想活了，我给这个自首，你自己不要。”我当时这样改是隐隐约约点到你们程序违法的事情。但是结果可能就是不好的结果，你自己否定了自己的自首。张正方说自首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一定要干部陪同主动投案。张律师说你的金额再怎么拉，不可能拉到五万以下，再没有自首死定了。所以张震方律师很紧张。他说到时还可能找你笔录，你要配合。&lt;/P&gt;&lt;p&gt;                               伏击&lt;/P&gt;&lt;p&gt;一月初，一查我怀孕了，马佳又找我谈心。一月二十几号左右中旬。没有做笔录。我反复说我的目的，十万以下。要我怎么说就怎么说，他放宽心了。过好春节上班两天后，又做终审笔录。第二份终审笔录很怪的。他又是跟你说好，哪些能讲，哪些不能讲。我还是想冲一下，能讲还是讲，多讲就多讲一点。但他还是，有些地方记错，歪曲。比如二万元的卡，领导同意做公用。他没有这样记，我就把他改过来了，第二次，马佳明确地说“你既然十万元以下，那你七万不要动。三万，你可以认为是公司的钱。四万元是你来回馈赠。胡曙光七万不要讲，二万不要讲！”&lt;/P&gt;&lt;p&gt;我只有妥协了一下。七万的事我也讲了细节不讲得那么清楚。这二万元，他问“领导知道吗？”我说不记得了。我不象第一次说我给领导汇报过的。这位老兄记的却是“没有讲过。”我没改。这和我说的明显不一样。然后有些地方和我口述不一样的。我基本上没有改。他做出来的是前后矛盾的，他保留了以前的一些，如“我认罪，我受贿。”这些话，又按我新讲的矛盾。我就把原来的话删掉了，我讲的话，他做了减法。那三万，是公司的三万，我明确的讲。电脑送钱，馈赠，两笔比较明确，消费卡，比较含糊，那个格局是个九万的格局，他说“基本上可以，我准备移交到下个阶段了。你呢，保持好的态度。反正跟我不打交道，最后顺顺利利判 缓刑，找个好的单位。” &lt;/P&gt;&lt;p&gt;                      律师上当了&lt;/P&gt;&lt;p&gt;二月底把案子移交，三月到起诉科。起诉科四月找我，我一看结案的东西还是十二万。张正方有点火了，他受骗了。以前一直答应他十万以下的。他们就说十万以上也有判缓刑的，他们甚至给我拿了别人的判决书十万以上判缓刑的。他们想十万以上是大案子。第二个原因，这当中任何一笔拿掉都是潜在危险，十万以上可进可退，他给你一个不确定因素，马佳还可以让你通过李翔来打点。&lt;/P&gt;&lt;p&gt;&lt;/P&gt;&lt;p&gt;                      为尊严而战&lt;/P&gt;&lt;p&gt;梅：检查院起诉科找我做最后调查。海鹏说你要完全真实的叙述，包括你的外围情况，你本来在外面是可以挣到很多钱的，你是在给国企挣钱。海鹏还写了提纲。在起诉科找我做笔录时，我是按海鹏的意见说的。海鹏说起诉科就审查是侦察科的。起诉科不会承担前面的责任。不对的，就拉掉。他认为有可能在起诉科这个阶段不起诉。海鹏还暗示违法审讯的事，让政协法工委给他发函。他让我在起诉科说明，让起诉科觉得这没办法弄，退回去。当时是这样的一个想法。海鹏想的东西比较理想。起诉科笔录基本上保持了我说话的原貌。&lt;/P&gt;&lt;p&gt;翟：你不能信任马佳。在起诉科这么做是有利的。&lt;/P&gt;&lt;p&gt;梅：海鹏对于他们的坏估计不足。他对他的能量释放出来也估计不足。起诉科他问你，你现在说的事情为什么和前面讲的不一样。你前面为什么不这么讲，我就说，他们一直威胁我。如果翻供就要重新抓我进去。“你为什么要签字？”我说“我做了第一次终审笔录，都改过来了，他不通过。只好有所收敛。而且这些笔录，我讲的话，他故意歪曲。有些记的话和我说的话都不一样的。都不是我的意思。”这几句话起诉科的人没有记，但她把我讲的几笔钱的一些关系都记了。让我签字。也让我回去。第二天传出消息：我翻供。然后那个老朱很紧张，先是派了中间人，千万不能翻供，非常危险，老朱紧急找了我一次，海鹏很乐观。起诉科没有抓的迹象，他认为经过人大政协的呼吁，很有可能直接不起诉。我也希望着。但事实上不可能。&lt;/P&gt;&lt;p&gt;&lt;/P&gt;&lt;p&gt;                       有本事你连续怀孕&lt;/P&gt;&lt;p&gt;五月份，忽然有一天，另外一个人打电话让我到检察院去找一下马佳，海鹏说是不是退检？他们原来的团队，换个团队要侦察这个案子。&lt;/P&gt;&lt;p&gt;见我第一面，马佳说：“怀孕啦！”。我刚出来时很瘦的。后来我是二月动手术，吃那个药，确实长胖了十斤，今年女装流行宽大衣服。也穿个去了。他说“真怀孕了，你真要生。”他请我到旁边桌子上坐下来，给我倒水。他说听起诉科的人说我又翻供了。所以他出于对我的关心，本来和他没关系。他说：“你是我放出来的人，我也不想在我的手中又重新抓回去，事情还没到最严重时，和你谈谈心。劝劝你，这个态度，不谈别的，又翻供了。是要重新抓的，虽然起诉科跟我不是一个部门，整个反贪局是一体的，不可能容忍你这个行为，怀孕了怎么样？”跟我举了两个例子。说福建一个女囚，原来是市长想与狱卒搞，想怀孕出来。结果呢？很多次都没怀上，这是一个失败的例子。还有一个孕妇，把人打伤了。公安去抓时，把衣服摊开，我是孕妇，你怎么我。他告诉我一个结果，当时是没有抓她判 了三年，两年之后哺乳期结束后执行。意思你最多拖个两年，然后又讲，“除非你是连续怀孕，那我算你有本事，你怀到六十岁。”&lt;/P&gt;&lt;p&gt;朱，这是黑社会说的话。&lt;/P&gt;&lt;p&gt;梅：围绕我怀孕的事，反复讲。我说“马检察官，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没有翻供，从来没有翻供的意图，所有的钱我都认，我只是增加了一些细节。我经过你们的教育。我是犯罪了，我没有翻供，我没有异议。我没有想要用怀孕来逃避我的责任。”他可能觉得很棘手。谈不下去了，他说“你觉得我为你好，你主动去找一下起诉科的检察官，我的义务尽到此。”他还一定要派个车送我回来。那是个周五。起诉科问我是否怀孕了。我说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这是私事。这跟案情没有关系。“你一定要回答，你要把病历卡提交过来。这关系到我们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我说我不想回答，也没有义务回答。但是我感到他们是要变更取保候审，为实刑做准备。我一看起诉书：六月二日开庭。拖了十个月，就给我十天取证，书记员说你可以申请延期。&lt;/P&gt;&lt;p&gt;&lt;/P&gt;&lt;p&gt;                                   （  以上为梅晓阳口述实录，忠实于录音整理。&lt;/P&gt;&lt;p&gt;                                      红字评论为一些专业人士的点评。）&lt;/P&gt;&lt;p&gt;附&lt;/P&gt;&lt;p&gt;                        杨海鹏访谈&lt;/P&gt;&lt;p&gt;翟：我要问海鹏，如果你不做为梅晓阳家属，非常客观地来看，这个七万元，如果是胡和小梅商量好做项目前期费用。能不能做为受贿？&lt;/P&gt;&lt;p&gt;杨：这七万元不算受贿，是应付款状态，梅晓阳请周老院长，做了设计。周老师也作证，老先生他已做了大量工作，他认为应当是胡曙光付款给他的。他一分钱还没有拿到。所以是应付款。&lt;/P&gt;&lt;p&gt;翟：蟹妈案涉及了检察院体系深层的内幕。&lt;/P&gt;&lt;p&gt;杨：现在检察院是太强大了。98年刑法做了修改，修改以后检察院权力扩大，现在据说徐汇就是这样，检察院发个量刑建议给法院，而法院手中的权力是在这个检察院建议上下百分之十。如果到百分之二十是审委会决定，这就等于检察院把案子判了。除非律师提出非常强有力的抗辩，对吧，使检察院基础动摇。法院他顾惜检察院的面子，即使进入审委会，检察院的检察长也要进入审委会。基本上法院就这么按检察院量刑建议书判了。&lt;/P&gt;&lt;p&gt;因此到了法院，小梅这个案子结果我是知道的，所以整个打包还给他。翟建非常得意。有个案子判十三年，最后判三缓三，他就很得意地讲。李庄案这个结果，也是特例。大量名律师说我没有办过一个无罪的案子。许扬庭（音）办过一个，是人抓错了，98年镇压法轮功的案子。正因为控方力量太强，无罪的案子，上海每一年两三起。检察院报告有，十几起，无罪是全败。撤诉是半败。李庄案检查院撤诉，是还顾惜脸面。硬弄的话，司法的脸面也就没了。&lt;/P&gt;&lt;p&gt;朱：海鹏，你现在归纳一下，整个案子中检查院的程序问题。&lt;/P&gt;&lt;p&gt;杨：当然主要问题是违法办案，在操控情况下按某个国企的需求来操作的。&lt;/P&gt;&lt;p&gt;如果要在同时尊重公民权利，犯罪人权利的情况下，检察院要办个案子是要付出非常非常艰苦的努力的，对不对，需要做大量的调查。接触一个行业要做非常基础的研究。对不对，你才能够找这些人（嫌疑人）谈话，在双控的情况下把这些人问死。问死后才取得有效证据。我们的检查院缺乏这个研究能力，坦率地说不是这个徐汇区检查院，大量的检查院缺乏这个能力的，很多案子能查出来是律师帮他们收集证据，只是在动用强制权时，检查院出个面时。有时弄完检察官还不明白，还要律师讲解。&lt;/P&gt;&lt;p&gt;小梅的案子有哪些问题：&lt;/P&gt;&lt;p&gt;第一，	前面在工商局，检查人员冒充工商局执法，而工商局也没有这种相应权利。没有相应的司法文书许可检察官你这样做。冲击人家办公室，带走人家法定代表人，进行长时间关押。按我国法律，如果司法人员涉嫌非法拘禁，一人过二十四小时都是犯罪行为。现在是两人次关了四十个小时啊。这涉嫌犯罪。&lt;/P&gt;&lt;p&gt;第二，	轻信口供，在刑讯逼供条件下的口供，然后要梅晓阳她在双控条件的承认。他们对谢，胡的行动就是非法拘禁。精神与肉体折磨是非常可怕的。非法证据，法律上叫毒树之果。不断恐吓，威胁，编造一些事实。假象让你相信。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检查院正规办案，你必需要检查院内。找人谈话必需录音录相，这些都不好做了。所以他们要在工商局里设黑牢。&lt;/P&gt;&lt;p&gt;&lt;/P&gt;&lt;p&gt;翟：小梅后来向他们又说了一遍胡曙光项目为什么有前期费用，运作方式，要求写进笔录。以他们的法律判断，马佳认为你这样结案不是无罪的吗，你讲那么多——态度不好。但在最早时，小梅说同样的解释，他们却说：“你有没有业务关系，有的，你钱拿没拿，拿了，你退没退，没退，你就是犯罪。”为什么前后不一，有这个矛盾？&lt;/P&gt;&lt;p&gt;&lt;/P&gt;&lt;p&gt;杨：他不但歪曲法律，而且把正常的经济往来修饰成犯罪，再用这个东西吓唬你。让你去咬人，去咬院长。而到了后期，你在最早条件下威逼条件下说出来的话，（同样）说一遍。他就说你是翻供，这样说就是无罪的。有很多经济往来是构不成犯罪的。&lt;/P&gt;&lt;p&gt;这个行业，首要的是分包制度，院里面违规，违反建筑管理条例了。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我们的建筑市场没有充分开放，特别是资质市场。大量拥有优秀设计师的民营公司无法获得良好的资质，无法接大型项目。有些国营公司，他已经空了，象园林设计院这种老牌子，人才流失严重，但做为有资质的老国企还要承担巨大工作量，只能输送给别的公司，所以作为国企领导人，他们大量违法分包。&lt;/P&gt;&lt;p&gt;    翟：马佳在做终审笔录前对小梅说你不能说什么，你能说什么，这是什么行为？ &lt;/P&gt;&lt;p&gt;杨：这也是违规行为，不能这么做的。这个定性属于一种逼供。梅晓阳出来不怕了，一旦取保候审，收监难度很大。他就只能用这种方式。&lt;/P&gt;&lt;p&gt;我们现在办案，重口供，轻实据。他们实际上明显想用口供就把这个案子定了，如果你是一个尽职的检查官，你要对每一个（嫌疑人）负责，你要收集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无罪的证据。他（疑犯）自己的辩解，你也要调查。马佳他们不做，才办出这种冤案。&lt;/P&gt;&lt;p&gt;翟：这和我们抗辩制度不合理也有关系，一般检查院都会收集你有罪的证据，不会收集你无罪的证据。但我们给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抗辩权力又过小。律师在侦察阶段取证权太小。&lt;/P&gt;&lt;p&gt;杨：他有幕后的目的，没罪也要整成有罪，还有一个目的，一定要咬人，他们的目的达到一半，也许一大半。&lt;/P&gt;&lt;p&gt;朱：当时是要弄老朱，把梅小阳做为抓手弄进去的。老朱的事后来不提了。也有淡化处理小梅的可能性。&lt;/P&gt;&lt;p&gt;为什么又翻过来了呢？&lt;/P&gt;&lt;p&gt;杨：这些人极其敏感，这后面以及里面内部的人都有分赃。马佳不是启发我吗，你找了很多人啊。我说没有找人啊。暗示性索贿。&lt;/P&gt;&lt;p&gt;翟：他要留下可以作为把手的东西。&lt;/P&gt;&lt;p&gt;杨；对，还有下面人对上面人的极度不满。我们下面人做这个事。你上面把人放了。马佳他作为主办检察官，他一开始坚决反对取保候审。但上面要平稳处理，一定要取保候审。马佳要负责，上面要签字，他或许有人得到钱。马佳就问我：你到底找了多少人。我没有找过很多人。我当过二十年政法记者，但我不找人的。马佳是典型的反贪局性格。极度傲慢，认为自己权力很大，又觉得极度渺小。双重性格，所以反应得非常强烈。制度上对检察院的监督不够，检察院的心态就发生了一种扭曲。 &lt;/P&gt;&lt;p&gt;&lt;/P&gt;&lt;p&gt;附相关法律：&lt;/P&gt;&lt;p&gt;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amp;gt;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lt;/P&gt;&lt;p&gt;&lt;/P&gt;&lt;p&gt;《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1984年12月20日订于纽约，1987年生效，中国政府于1986年签署本公约，1988年11月3日对中国生效。&lt;/P&gt;&lt;p&gt;第一条&lt;/P&gt;&lt;p&gt;1，就本公约而言，酷刑系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被怀疑所作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又是在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它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随附的疼痛或痛苦则不包括在内。&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上海不能变成吃人的社会&lt;/a&gt; / 2012-01-24 17:3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13&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中）：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5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上）：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40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你们怎么能审判公民精神？&lt;/a&gt; / 2011-08-14 00:2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0&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1463&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财富与良心债&lt;/a&gt; / 2011-01-13 22:19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8&lt;/span&gt;)&lt;/li&gt;&lt;p style='margin-top:10px;'&gt;&lt;a href='http://www.findingschool.co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gt;&lt;img src='http://findingschool.com/ads/banner/275_250_v2.gif' title='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alt='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border='0' style='border-color:#999;margin-left:3px;margin-bottom:3px;' /&gt;&lt;/a&gt;&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599006816/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description><pubDate>Thu, 22 Sep 2011 14:04: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599006816/4061380</fs:itemid></item><item><title>蟹妈口述实录（中）：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2)&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8%9F%B9%E5%A6%88&quot;&gt;蟹妈&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6%9D%A8%E6%B5%B7%E9%B9%8F&quot;&gt;杨海鹏&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6%9D%A8%E6%B5%B7%E9%B9%8F%E5%9C%A8%E4%B8%8A%E6%B5%B7&quot;&gt;杨海鹏在上海&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F%BC%88%E6%96%B0%E6%B5%AA%E5%BE%AE%E5%8D%9A%2F%E5%87%A4%E5%87%B0%E5%8D%9A%E6%8A%A5%EF%BC%89&quot;&gt;（新浪微博/凤凰博报）&lt;/a&gt;&lt;/p&gt;&lt;p&gt;以下内容转载自杨海鹏的凤凰博报博客“杨海鹏在上海”http://blog.ifeng.com/article/13691045.html&lt;/P&gt;&lt;p&gt;&lt;/P&gt;&lt;p&gt;&lt;/P&gt;&lt;p&gt;蟹妈口述实录（中）：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自首毒药    &lt;/P&gt;&lt;p&gt;        &lt;/P&gt;&lt;p&gt;                        自首毒药            &lt;/P&gt;&lt;p&gt;拘留单子上写着“受贿罪”。我更加崩溃了。我很疲劳了，本来想混到十二点就放人了，我本来满肚子话要跟海鹏说呀。去看守所，完全没有思想准备，我就到了第八人民医院做了血查。中午没有给我吃饭。送到看守所两点半，称身重，侧面，正面，按手印。换上囚服，头发一把抓，就是对待罪犯了，心理落差是非常非常大的。进到509号监。徐汇区看守所，十七八个人。我进去了。二十几个小时，没吃没喝，一直很紧张，高度紧张状态，我突然觉得口渴。我本来在外面要喝杯水喝，他们很凶的：“喝什么喝，进去喝”。不给我水喝。那时我觉得很惨，进去以后没有水。下午三点多就没有水喝了。要抢着喝的。然后屏到七点多，新闻联播才有水，很热只有一缸水。晚饭我也没有吃，看守所的晚饭，象猪食一样的。没有胃口，没有吃，不觉得饿，全身虚脱的，渴，头昏，头痛，下午进去要静坐的。我还闹了笑话，我不知道叫警官叫什么，我说大姐，给我口水喝，大什么姐，谁是你大姐，叫管教。然后还教我规矩。还要把自己编号报一遍。一般情况下管教会把你骂一顿，你正常需求。好一点施舍一下给你，不好骂一顿就走。他们是换着来的，一般是马佳和姜卿，一般是马佳和何超。两个人搭挡，季冬梅和另一个女的搭挡。不是这两个人就是那两个人。来了四五趟，五六趟，第二天他们就来了。主要目的是告诉我，“你只是抓手，我知道你孩子几岁，你老公很着急。你现在要立功，要检举，你现在要把设计院朱院长的事要全部讲出来，不要怕，还有你自己问题还没有讲清楚，你一定要想，想不出来就出不去，你要把所有问题都想出来，俞昌斌你肯定还有钱的，胡曙光这里你还有…还有其它外协作单位，”意思你有所保留嘛。给 我的感觉，你的东西一定要想，一定要讲出来。你不讲完，你是出不去了。我信，非常信。&lt;/P&gt;&lt;p&gt;（普法评论：梅晓阳在长达五十个小时内没有睡眠，没有吃饭，长时间没有喝水，这违反了联合国人权公约的酷刑条款，连续审讯十二小时即是酷刑，梅晓阳被连续讯问十八小时，连续三十八小时没有睡觉。属刑讯逼供行为。而且连续讯问十八小时中，只有三个小时有录相。这是严重违法行为。）&lt;/P&gt;&lt;p&gt;朱：他们主攻目的？&lt;/P&gt;&lt;p&gt;梅：明显的，朱祥明，你只是抓手，攻的人是朱祥明。&lt;/P&gt;&lt;p&gt;朱：是不是给你感觉，你踩着朱祥明，才能保全自己。&lt;/P&gt;&lt;p&gt;梅：给我的感觉，他们的全面配合，把你知道的都讲出来，最好是直接检举朱祥明的经济问题。因为我说了通过外协作转出去，报销上是我名字。他们说在院里面查过帐了其实都没有，都是骗人的。报销单是你的名字，合同是你拟的，那钱就是你拿的，你拿了钱，给了谁？进去以后就诱导我。我说的其它情况他不听，“你就说，你的钱给朱祥明了，有这种情况吗？”“有没有直接给他钱。人家想行贿，通过你的手给他的，有没有这种情况？”都会提示你的，你知不知道你们院里有没有小金库。不用报销，私下里拿的卡，目的就是最好指证院长拿过钱，如果不能够，说出这些东西，就说小金库，就是这个目的，你只有把他们供出来了，你才能出去。（评论：典型的诱供行为）还有一点，他们明确地说你还有没有没讲完的经济问题，我真的讲不出来新的了。我把以前的又讲了一遍，他又做了一份笔录。简单的。简单到什么程度，拿了什么钱，受贿了，拿了什么钱，受贿了。非常简单，都签字。（评论：还是无罪证据隐蔽。）&lt;/P&gt;&lt;p&gt;朱：进看守所前做的笔录，都签字？&lt;/P&gt;&lt;p&gt;签了。这里面还有一个技术性的，前一份笔录，这笔录抬头不一样，进看守所后，重新做了份笔录，把前面的笔录冲掉了。马佳他告诉我说，“我好心啊，给你自首的机会，本来自首的定义不是这样的，自首在纪委同志陪同下主动到检查院投案，主动讲的。但是考虑到，你只要保持好的态度，你只要是认罪的，我们觉得，我们还是可以给你一次机会的。”他说我以前做的不是自首笔录，他可以给我做一份自首笔录，前提是我要保持一个好的态度。我前一份笔录是讲了一些收钱的原因，前因后果，他记录一些。这份自首笔录，原因就没有了。把前一份笔录换掉了。在做自首笔录时，在机器打开之前，他把你教育一通：笔录，换来换去。（评论：自首是一个深度的套，你可以因此减轻刑期，但想无罪，则因“自首”而难比登天。）我不懂，我没有在意。他说做自首笔录，好象是在帮我的，我印象比较深。然后他关照我，你一定要态度好，现在决定你能不能出去，决定于你的态度，你没有认真的悔罪，检举立功，再多人帮忙也出不去的。相当于他给你做笔录。马佳：“你讲收多少钱就行了，你还讲那么多理由？态度不好。”我一讲理由，马佳：“你这是认罪态度吗，你态度不好，你想出去吗？”基本上都这样，所以做的这份自首笔录，基本上收钱的原因都拿掉了。也有个别保留，我坚持谢震纬的钱，我送了他的电脑。他们说人情会送几万元吗，送送礼，送送卡是正常的。说几万元偏离正常，他们会训你的。比如那三万元是谢的合办公司股本金，他们硬说这是谢行贿的钱。七万元，二万元卡就没有多做辨解。他说“七万元，拿了吗？”“拿了”退了吗”“没退”，对吧。&lt;/P&gt;&lt;p&gt;翟：从理论上说笔录应当可以修改到当事人满意为止。&lt;/P&gt;&lt;p&gt;梅：我告诉你，没有这个机会。&lt;/P&gt;&lt;p&gt;朱，实际上是修改到审讯人满意为止。&lt;/P&gt;&lt;p&gt;梅：我当时在里面我也第一次做笔录。我真是很悔恨，我是什么什么先进，我从小保送，全国青年十佳，我做梦都没想到这一天，我是很磊落的人，我怎么会这样。有点茫然。我当时思想被绑架了，觉得是自己一时糊涂，一时贪恋。他会引导你，会后悔。我早点还掉就没事。第一天，我没说什么，第二天又来了，换了两个。反正看守所第二天，第三天连续来提审。&lt;/P&gt;&lt;p&gt;&lt;/P&gt;&lt;p&gt;我开始胡乱咬人&lt;/P&gt;&lt;p&gt;你不知道我好可悲。我看到季冬梅来了，前一天，马佳说你想不起来，你就出不去了。我拼命地想。我在看守所里晚上睡觉睡不着。我想我怎么出去，第一，叫我检举立功时，我不做，我想好了，我不能害人家。我绝不讲。我怎么能出去，我只能自己讲我自己 。我都讲了啊，为什么他们还说我有很多事情没有讲呢？我这人对钱蛮糊涂，会不会别人给我两万三万，忘记了？我拼命地想，我一点点回忆，还是没有，再回忆，还是没有，终于季冬梅来提审了。我见到她，浑身发抖，就象老鼠见到猫一样的，不是要从看守所走一个通道，我跟着她走，声音都有点发抖，我说 季检察长，我真的没想出来。我真的想不起来了。我求她了。然后，她一回头“想不起来？想不起来还想出去？”她就会说：“梅晓阳，你想不起来了，你不要以这个来推脱，你现在哪怕有一点点印象，讲出来，你讲的一点点事情，我们都会去核实的。没有的事情，肯定会给你拉掉，如果你有的，算你立功，算你自首，反正你现在已经十万以上了。……十万以上你全部讲了，我就给你放了，如果十万以上还有一笔，没讲，你就一直在里面呆着，哪个合算，自己想。”后来我想她不会冤枉我的，我就是讲错了，他们去查，去求证，那要还我清白。我就乱讲，编！真的我，我觉得那时我都疯了。  &lt;/P&gt;&lt;p&gt;朱：你千万不要这么想，人发生什么情况都有可能的，没有人能对抗这种审讯。&lt;/P&gt;&lt;p&gt;梅：我就编了，“好象在………，”我就要编得象一点。好象是中秋节，年底时，他会提示你的，三万，五万？我就说好象是三万，然后问当时是什么场景。我就想，家里不可能，他没来过家里，那就是在办公室。他就问是什么袋子。我就说好象是牛皮袋子。这样又多了几万。他又会提示你，三万还是五万。我想五万没有概念啊，喔那就是前面三万，后面两万。就是自己都开始觉得是真的，编啊。编完，他就记了。就问我胡曙光还有什么钱？问到一半时，电话进来。她去接了。我听到她接电话：“啊，还退了四万块啊？”进来了，其实在她提示下我编了我与俞昌斌五万元的虚拟交易，是编的。然后我说胡曙光还有四五万元钱时，在编，还编得不是很圆的时候，“你还退出胡曙光四万元钱。”对啊，我还退过胡曙光四万元钱。我没有说过我退过谁谁谁，只有在纪委时，我觉得自己很英勇很正义时，从来只退人家钱不拿人家钱时说过，但他就打断我，不让我说，再后来。他一步一步的，我的心态就被引导为“我是一个罪犯。”跟着不会想为自己辩解，没有意义了。没有想我还退了谁的钱。她就发善心，把我编的拿了胡曙光四五万元钱，就说那就不算你了。我觉得好奇怪，算不算你，这是他们一句话的事情。非常随意。我现在感觉他同步在审胡曙光。我那时感受，那个季是来帮我的。我想也许是海鹏找到的关系。所以假假真真，自己就被套进去了。&lt;/P&gt;&lt;p&gt;翟；所以那七十二小时真的很重要，所以难怪海鹏火气这么大。&lt;/P&gt;&lt;p&gt;梅：九万加七万，就是十六万，又多了俞昌斌的五万就变成二十一万了。然后又多了胡曙光四万多。就变成二十五万多。但是他说你全部讲完了，我就可以放你了。如果一笔没讲，我不能算你自首不能放你。如果你讲得多了，他也感觉到我讲得很恍惚。我也不确定，“你的每一笔钱我会核实的。我就放心了。”我就编了呀。反正我是编的，会帮我拉掉。我多天真啊。反过来。这五万元，他会诱供俞昌斌，他会说了，这是什么纸袋啊。一样的，是不是前面三万，后面两万啊，最后的口供就会对起来了。所以他还算好，把胡曙光拉掉了，反正已经是二十万朝上了 。季冬梅把笔录，打印了，有些话是她加上去的，“我是经营室主任，有什么职责。我拿了这些钱，帮他们办事，在外包中向他们倾斜。”这些是他们加上去的。（评论：这是典型的伪造证据行为）加的呀。你没有主动这样讲。他会问，那你拿了钱有没有帮他们办过事，我说我从没有，我为自己辩解，本来设计院就复杂，其实他们在帮设计院的忙，第三，他们是这些项目，没有钱发生，也会这么操作的。他们就会凶你的。“你认罪不认罪，态度不好，什么什么的。”他会诱导你，你不可能拿这些钱不给他们办事。我就沉默，我只好认。心态一步步被他扭过去。  &lt;/P&gt;&lt;p&gt;翟：加上去的话是你的原话吗？&lt;/P&gt;&lt;p&gt;梅：不是我的原话。&lt;/P&gt;&lt;p&gt;翟：哪些是加上去的话。&lt;/P&gt;&lt;p&gt;梅：是他说话的意思，我不去否定，他就加上去。&lt;/P&gt;&lt;p&gt;朱：他的笔录不是手写的，是机打的？&lt;/P&gt;&lt;p&gt;梅：是这样的，一边说，她一边敲。事实上，你讲一大段话，他就浓缩，而且按他的意思浓缩，最后笔录出来和你讲的是不一样的。&lt;/P&gt;&lt;p&gt;（评论：这是制造伪证的行为。）&lt;/P&gt;&lt;p&gt;翟，有监控录相，有录音，为什么还要人打字？&lt;/P&gt;&lt;p&gt;梅：他同时也有监控的盘的。但是一般来说做一个笔录两三个小时，谁会有时间看这两三个小时的笔录呢？基本上是文字笔录有问题，除非你说文字笔录有问题，和他去搞，才会去对。没有机会这样去对。他的笔录是简单的，一讲讲了很多。钱为什么拿的，前后又是如何，他记的时候，只记你拿了这个钱 。拿钱过程什么样子。&lt;/P&gt;&lt;p&gt;翟：这不是很可怕吗？朱：还要你签字。&lt;/P&gt;&lt;p&gt;梅：我在会见到律师之前，我一点都不觉得他们有什么问题。我不知道把这些细节省略了其实是害了自己。我想拿钱是事实，原因他们来不及记，那我就签字吧。他说你拿这些钱，帮人家办了什么事，企图把钱与项目关联起来。确实没有这种情况，但他们写下的笔录都有明确关联性。（评论：这同样是制造伪证）到了最后一次，就是周三，周五各来两个人，周六周日没有人来。马佳在周五临走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周一，你应该可以见到你的律师了。”周一，张律师就来了。我就象见到亲人一样。张震方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你不能再胡乱认了，十万以上已经非常严重了。”我其实在律师来前，觉得这十万二十万算什么呀，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经手的，钱又不是我拿的。我觉得关我两天，说清楚可以出去了。律师来了我才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律师就会跟我说严重性。有些是我编的。律师说我太天真了。他们完全可以拿编的诱导，诱导，两边做得完全一样。我就把前面案发的，我说了些什么整个过程说了一遍，发给我了。好象还说了十四天，争取尽快把人弄出来。“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够往自己倒（脏水）。没有的事情千万不要编，”只能听我讲，我只能把最真实的情况告诉他。周二，7月20日季科长又来了，主要是院里，大项目清单，还告诉我院里的谣言，说“炸开锅了。现在墙倒众人推，大家把问题都往你头上推，你要反抗，把真实的情况说出来。二十万，五十万签个字，我也相信你没有拿这个钱。”&lt;/P&gt;&lt;p&gt;（评论： 这也是恐吓诱供的形式。） &lt;/P&gt;&lt;p&gt;翟：她这个是在骗你呢&lt;/P&gt;&lt;p&gt;梅：对，全部是鬼话。还有一句话是真的，你们集团很关心你。你们集团的书记一大早就过来给你求情，说你是科技人员，知不知道，科技人员，份量很重啊。科技人员拿钱可以不算受贿的，技术服务。&lt;/P&gt;&lt;p&gt;翟：你在大学里是学生干部吗？&lt;/P&gt;&lt;p&gt;梅：我在大学里是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是辅导员当的，团总支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是平级的。我大学时是全国十大林业青年，我又红又专，我从初中，高中，大学，到研究生，全部保送的。最优异成绩被设计院引进，进来就被老院长作关门弟子，三年当所长。我就是太顺了，太红了，太好了。&lt;/P&gt;&lt;p&gt;&lt;/P&gt;&lt;p&gt;                      不存在的五万元成了贿款&lt;/P&gt;&lt;p&gt;朱，他们的主攻方向就变化了？&lt;/P&gt;&lt;p&gt;梅：觉得我没有什么可榨的了。然后就攻设计院，他们没有问到新的事情。我就反复地跟季科说，俞昌斌的钱，我是当时神经恍惚，没有这个事。张震方律师说你一定不要让他们认为你是翻供，你一定要很诚恳的，态度端正。告诉他这个钱是没有的。他们为什么这么逼问我呢。因为他们在俞昌斌日记本上查到，“给梅开五万元”，那么他想从我这边拿到证据，把他做实，最后呢因为我告诉他反复不是，最后俞昌斌说是开的发票，开始他们都已经诱供俞说这是给我的钱。都对上了。后来俞昌斌说给我开的发票。这笔钱帮我拉掉了。&lt;/P&gt;&lt;p&gt;翟：日记要写得全面，少写两个字“发票”，就麻烦了。&lt;/P&gt;&lt;p&gt;&lt;/P&gt;&lt;p&gt;（评论：两头诱供，最后把根本不存在的五万元（其实是发票）制造成受贿金额，可怕的检察机关的讯问行为，冤假错案就是这么做出来的。）&lt;/P&gt;&lt;p&gt;                          用看守所消磨你&lt;/P&gt;&lt;p&gt;梅：主攻方向转到院方。我在狱中学习法律知识，自首减一档，从十万以上减到十万，有立功就从十万减到三到五万。三到五万就有可能缓刑，有可能缓刑的话就有可能取保。就这样的一个结果。周四，我进去以后检查院的人十天来了五趟，7月22日，马佳又来了，主要问设计院的事。因为我感觉，他们去设计院去过。查不出什么线索。他们连审计财务表看不懂，拼命想叫我向他们提供线索。&lt;/P&gt;&lt;p&gt;我在狱里天天扳手指算日子天天盼有人来提审我。真的，如果不提审就是静坐，什么都不能干，手搭在膝上，不能靠墙，排成整齐的方块，地上是烂的木头，虫子都在爬的，老鼠啃的。房间只有我们客厅这么大。一边是铁窗，一边是铁门，铁门那边是蹲位，蹲位前有一堵矮墙。然后蹲位边是水龙头，蹲位旁边是二四点五块，二米长的木板。三十个平方。每个人坐 ，每个人两块木板，四十公分乘两米。有一个兰布包，放衣物，平时可坐在坐垫包上。晚上睡觉时，在两条板你睡这头，他睡这头，没有枕头，冬天可以买军被，为了被子为了一小块地方，为一口水都是要争的，要吵的。都会到管教那边告你，最开心的是可以吃到方便面，可以开大帐，用自己的钱买点零食水果方便面。坐的姿势受不了。我的腰不行。一定要坐正，否则他点击你，罚你。本来可以休息的，不准休息，罚你上铐，上了一个星期，睡觉都不下铐的，一个星期下来，脚肿得象馒头，我的管教都很变态。“哎约，我们这儿来了一个硕士嘛，你还研究生啊。”反正里面很惨。7月19日，律师来了。我想可以出来了。因为我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周一周二周四。其它时间，很无聊， 26日律师说海鹏到检查院大闹，就是在周一律师来见。他去检查院撒野去了。律师说海鹏这一闹呢，恐怕要批捕，批捕以后还有机会，他问怪不怪海鹏，（笑），不怪，怪自己。7月28日，五点钟来批捕，叫我签 个单。市检一分院的人来过，态度要比马佳好，我现在知道这是一个逮捕的程序。25号报上去，要批，领导只好说批捕。市检接见我 一次，我已经被磨得很老实了，律师也没有来告诉我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做这个笔录就是批捕，其实我有这个机会的，如果我懂的话。因为这个市检来核实一下，下面有没有乱搞，有没有口供对不上的。因为律师告诉我要配合，被他们磨掉了，他们告诉我只能这样说才是有前途的，才能算自首。&lt;/P&gt;&lt;p&gt;                     可耻的终审录相&lt;/P&gt;&lt;p&gt;朱：你那时还有一个想象，只有这样说才能出去。&lt;/P&gt;&lt;p&gt;梅：对，只能这样说才能出去。律师说你态度要好。我想在里面态度只能好，而且我金额这么大么。市检的人说了两句耐人寻味的话：“真可惜啊，你这太可惜因为单位的事情，你的律师是谁？”市检的人说张震方很厉害的，大律师噢。然后说他是很有办法的。他很同情我，为什么这个印象特别深呢，因为从我进来，除了律师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对我表示一丝一毫的同情，理解，惋惜。一分院这个检查官有点年纪了。我真的很感激他的，我不是坏人，每天出去铐手铐。后来我听张震方说，其实市检当时是很有疑问的。这案子做得太干净。行贿方，受贿方的供词，惊人的一致。他们去核实一下。后来我听海鹏说，市检说这个证据做得非常好，两边都对得上，干净得有点奇怪。全部都认了。只能批捕。我要知道，那时我就翻了，没有人告诉我要按实际情况讲。&lt;/P&gt;&lt;p&gt;批捕后的下周一，监狱长找我谈心。“你的案情不能对其它人说。”搞得很紧张。你有什么冤屈。我说“我没有。”然后说“你不能搞特殊化”，就是叫我闭嘴，有可能是海鹏闹得太厉害了。往上报，叫看守所加强监管。他问检查院来提几次，我说六次，他很惊讶。一般是一二次。7月28日，批捕，彻底没希望，7月29日，张正方就告诉我为什么批捕，就是海鹏的事，你要出去，难度变大，至少让这个事冷一冷，到9月28日之前还有机会，9月28日不能取保就没有机会。如果判，争取缓刑。他会尽力争取。我的心反而放下来了。我说：“我们夫妻感情很好。把孩子照顾好，不要让父母知道。我在里面也当休息。不要把我在里面真实的情况告诉他，他会受不了。”本来我心浮躁，要在里面呆一两个月，我心就定下来了。原来我和那些人犯不打交道，从那以后开始交道，有意识适应这个地方。有时也笑一笑。也开始跟他们争了。开始有食欲，剩的油水刮光了。批捕以后，检查院基本就没来了，我是多好骗的，我是个软柿子，十多个小时就把我搞定了，而且进去两三天完全思路被他们控制。他们本意是想放我的。取保想大事化小。确因为海鹏发火。说自己是徐汇法院出来的，你们一屁股屎，把人家骂得狗血喷头。其实是马佳，把这个事情往上报，具体操作层有点紧张。现在家属这么强硬，对我是个威胁，如果你们集体翻供了怎么办？出来很容易串供，一串供，全翻了。而且家属这么强。马上会自保。一大律师说马佳就把海鹏发火的录相扔到领导桌上，“这种人能放吗。认罪吗，根本没有认罪。”做为领导不好说，只好批捕。这律师是海鹏的朋友，后来知道他与一科很熟。不管怎么说受人之托，没办好。还有一种可能，张律师也好，朱院长也好，托人向我暗示一下：有希望的。也没有把取保这扇门关死，还有机会的。&lt;/P&gt;&lt;p&gt;后面是一周十天来一次，张震方，来报喜不报忧。8月27日找，说他们检查院的头去新疆。争取在中秋节，9月25号。9月21日出来。我相当于呆了两个月多一个星期，9月19日，张震方来了。张震方千叮咛万嘱咐，在这当中，马佳还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因为要放人，是要马佳主动打报告。你态度和他好一点。多说点感谢的话。他最后要和你有一个录音录相的。你最后无论怎么样配合他，出去再说。果然马佳第二天就来了。说了同样的话，“你们集团领导也在帮你，我们也觉得你也是不错的。但是放你我也是有很大的压力，所以取决于你的态度，你是完完全全的认罪悔罪。否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会做录相录音的笔录。这个笔录可能上法庭要公开的。证词录相。如果你想出去，全力配合，否则我不会冒这个风险。”话说得很白。教育一番，也没有开双控录相。当然，我都是很配合的。然后，实际上我在他明确要求之下，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让我明确地知道我只能说：“我拿了这个钱，我帮他们做了这个事情，我是受贿”，其它一概都不能说。就是这样的，他把我俞昌斌的五万元拉掉。他现在要放你了，第一你要配合我做这个录音录相，第二，这个录音录相怎么做，他要告诉你。“一我们经过核实，这五万元和你没关系。你可以不说。你这七万元就是受贿三万元是现金，二万元是卡。这也是受贿。你一定要认罪悔罪的态度，否则我们没有办法帮你。”然后开始录音录相，他提问，你回答，那个就是很惨。&lt;/P&gt;&lt;p&gt;（评论：这是胁迫自污的行为，也是制造伪证。）&lt;/P&gt;&lt;p&gt;翟：这是不是诱供？  朱：你觉得不算吗，这比诱供更恶劣！&lt;/P&gt;&lt;p&gt;梅：否则不能放你。录这个做交换条件。张正方说他们要提这个条件就是不让你翻供，无论什么条件，你先答应。出去了再说。当时情况只能这么做，不出来没有机会。张震方说你只要出来了，你不翻供，就是意味着缓刑。这个他不会骗我的。而且他定的数额，十万以上，自首，出去以后再拉掉一点。他的算盘还是打好的啦。当时我没有觉得律师他有什么问题。&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上海不能变成吃人的社会&lt;/a&gt; / 2012-01-24 17:3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13&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下）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4:0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上）：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40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你们怎么能审判公民精神？&lt;/a&gt; / 2011-08-14 00:2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0&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1463&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财富与良心债&lt;/a&gt; / 2011-01-13 22:19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8&lt;/span&gt;)&lt;/li&gt;&lt;p style='margin-top:10px;'&gt;&lt;a href='http://www.findingschool.co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gt;&lt;img src='http://findingschool.com/ads/banner/275_250_v2.gif' title='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alt='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border='0' style='border-color:#999;margin-left:3px;margin-bottom:3px;' /&gt;&lt;/a&gt;&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599006817/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description><pubDate>Thu, 22 Sep 2011 13:53: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599006817/4061380</fs:itemid></item><item><title>蟹妈口述实录（上）：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6)&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8%9F%B9%E5%A6%88&quot;&gt;蟹妈&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6%9D%A8%E6%B5%B7%E9%B9%8F&quot;&gt;杨海鹏&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6%9D%A8%E6%B5%B7%E9%B9%8F%E5%9C%A8%E4%B8%8A%E6%B5%B7&quot;&gt;杨海鹏在上海&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F%BC%88%E6%96%B0%E6%B5%AA%E5%BE%AE%E5%8D%9A%2F%E5%87%A4%E5%87%B0%E5%8D%9A%E6%8A%A5%EF%BC%89&quot;&gt;（新浪微博/凤凰博报）&lt;/a&gt;&lt;/p&gt;&lt;p&gt;以下内容转载自杨海鹏的凤凰博报博客“杨海鹏在上海。http://blog.ifeng.com/article/13691045.html&lt;/P&gt;&lt;p&gt; &lt;/P&gt;&lt;p&gt;   蟹妈口述实录（上）             &lt;/P&gt;&lt;p&gt;                      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P&gt;&lt;p&gt;&lt;/P&gt;&lt;p&gt;                                     &lt;/P&gt;&lt;p&gt;     一个良家妇女，经过数天检察官的审讯，如何承担了莫须有的罪名，成为一个“受贿者”，官员的情妇，其中奥秘何在？&lt;/P&gt;&lt;p&gt;这段口述揭开了检察黑幕，酷吏马佳如此办案！&lt;/P&gt;&lt;p&gt;著名调查记者杨海鹏（蟹爸）在新浪微博开始了万人关注的为妻子（蟹妈）讨回清白的公民行动。&lt;/P&gt;&lt;p&gt;公民记者翟明磊与调查记者朱雨晨采访了杨妻梅晓阳(蟹妈)，这是她口述纪录。这个弱女子在被一系列洗脑与引导后被成功栽赃，最后又与杨海鹏绝地反击。&lt;/P&gt;&lt;p&gt;最可怕的是，任何一个廉洁的人进入这个审讯机器都可能以“受贿者”出来，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这让我们反思检察体系中的恶劣成分，一种日常的恐怖。&lt;/P&gt;&lt;p&gt;见过黑的，没见过这么黑的，看看疯狂办案的检察官绝招，大家学点防身术。&lt;/P&gt;&lt;p&gt;&lt;/P&gt;&lt;p&gt;                                马佳洗脑术&lt;/P&gt;&lt;p&gt;    7月13日下午六点，我第一次与检察院马佳打交道，是在园林院的纪委办公室，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手续单，只是纪委介绍了一下：“这是检察院同志，向你了解园林设计院的问题。”&lt;/P&gt;&lt;p&gt;话说得蛮重的啦，“梅晓阳，你有没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为自己谋私利？！拿了谁谁谁的钱？！你现在不说，我们已经掌握了大量的犯罪证据，我们从公司成立之前，一直调查你们的，全部帐目，你，朱院长的帐目，相关人员的，我们已经全部控制起来了。”———好象他们针对我们做了大量调查。而我们就是一个犯罪团伙。就是一个烂透了的国企窟窿，钱不是转移了就是私分了。&lt;/P&gt;&lt;p&gt;马佳：“你现在如果不交待，可以的，我们到检察院去谈，检察院不交待，我们到看守所去谈，看守所不交待，没有问题，你去坐牢吧，你就是一条不归路，你唯一的出路在这里。我还可以算你自首，你自首了，肯定没有问题。这些算什么，人家上千万，上亿的（自首）最后也没怎么样嘛，我们判过的，两年判实刑。”&lt;/P&gt;&lt;p&gt;这时我对什么罪名，判多少年刑完全没有概念。上亿元自首判两年，那十万二十万不用判 什么刑吧？&lt;/P&gt;&lt;p&gt;我后来才知道一万元可以判一年。&lt;/P&gt;&lt;p&gt;（评论：法律是什么？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提供的是虚假的法律知识：上亿元自首判两年。）&lt;/P&gt;&lt;p&gt;在我们平时工作中，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多少有些送礼吃请的事情，可是我觉得自己还是很正派廉洁的，不该拿的钱从来不拿，而且我们是吃技术饭的，现在园林市场很好，做个私活挣钱很容易，也没有必要做那些事。于是我很愤怒地回答说请他们不要侮辱我。我没有不正当的经济行为。&lt;/P&gt;&lt;p&gt;&lt;/P&gt;&lt;p&gt;我跟他说我和谢震纬，胡曙光都是朋友。他们是外协单位，有事情大家一起做的，有心来往，经济来往，我觉得没有什么不正常的。&lt;/P&gt;&lt;p&gt;马佳就会引导你，给你灌输一个概念：“别的朋友有经济来往，友情馈赠，没有问题的，但是你刚好在国企职位上面，他们又和你存在外协关系，所以你和他们之间不能有任何经济关系，你只要有了这个经济关系，你就是犯法，讲不清楚了。 总之一定是不能够有任何经济往来。”&lt;/P&gt;&lt;p&gt;本来我是很坚定的，自认是很廉洁的人，在这个位子，是有很多人给我钱，我都拒绝了。但是马佳说“一定不能有任何经济往来！”这种攻势面前，我就有动摇了，概念模糊了，有点后悔了，我不懂法，不知道法律是这个样子的。我是不是真的有问题？&lt;/P&gt;&lt;p&gt;翟明磊：这是严重的误导与诱供，受贿罪，送钱要证明与后来的职务行为有关系，才构成受贿罪，否则数额再多，没有问题。&lt;/P&gt;&lt;p&gt;对，当时马佳没跟我说，马佳说你越是和他们交朋友问题越大。&lt;/P&gt;&lt;p&gt;我说“我和外协都是朋友，平时我们合作很多的。”马佳他们就打断我“你还敢说这种话？你跟他们是朋友，你是什么位置，你能跟他们做朋友吗？能跟他们有经济往来吗，你和他们有经济往来就是受贿了。”——我就不知道了。马佳他们是检察机关人员，他们懂法律，我不懂，他们说的总是对的罗。我是病人，他是医生。我不敢说了。&lt;/P&gt;&lt;p&gt;&lt;/P&gt;&lt;p&gt;看我不说话了，他就说，“那你说说看，你说了，我们帮你判断一下。”&lt;/P&gt;&lt;p&gt;我说了，平时经济往来送东西，我送给谢震纬电脑，他送给我什么了，双方基本上是等价的，礼上往来嘛。没想到最后到检查院笔录，我送他的（物品），检查院他不记，只记他送我的。———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lt;/P&gt;&lt;p&gt;（评论：这是典型的片面取供。法律术语叫“无罪证据隐蔽。”）&lt;/P&gt;&lt;p&gt;朱：在园林院纪委办公室谈话，没有录相？&lt;/P&gt;&lt;p&gt;梅：什么都没有的，也没有任何人记录。我们集团纪委两个人陪同，他们不怎么说话。&lt;/P&gt;&lt;p&gt;检察院季科长，季冬梅，讲得比较多，马佳讲得比较多。有的时候，那边凶了，这边缓和一下“这种事情，社会上多了。不是针对你的，你们设计院是很黑的，你也没办法，不过在这其中的小角色，你把你问题说清楚，没问题的。我们不针对你。”一唱一和。一直到晚上十二点。&lt;/P&gt;&lt;p&gt;我说了一些事，一个是我和谢震纬之间有往来的电脑互赠。还有一个谢震纬的三万元钱，他们拿出一张谢震纬给我三万元的银行打卡汇票。和我取款的证据。我坚持这笔钱我和谢与朱合伙的上林公司先期的费用，是谢震纬打给我的他的公司股本金。&lt;/P&gt;&lt;p&gt;我就讲“逢年过节，送点卡给别人，别人也送点卡给我，这个有的。”&lt;/P&gt;&lt;p&gt;马佳他们说：“卡你不用讲，卡什么的，我们都不算的。十万二十万的往上说。”我说“真没有啊。”&lt;/P&gt;&lt;p&gt;季冬梅就急了。“我今天非要撕开你这张嘴。我是有备而来，我们掌握大量的证据，证明你们园林设计院是个烂摊子。黑窋窿。我今天一定要从你这里把盖子揭开。”说得很凶的，我蛮害怕的。&lt;/P&gt;&lt;p&gt;&lt;/P&gt;&lt;p&gt;&lt;/P&gt;&lt;p&gt;                我变成了院长情妇&lt;/P&gt;&lt;p&gt;她又说“你一个女同志，和院长有没有那个。”她把我叫到一个小房子，有点威胁的口气：“如果你讲了，我们这种事情很多见的，就算有，我们也帮你保密了。那么如果你不讲，这些脏水什么的，你们设计院的人都向我们揭发了。我们是实名举报……你不好意思的，你自己讲，小房间没有人听到，我帮你保密。”&lt;/P&gt;&lt;p&gt;  我很气愤，睬都没睬她。&lt;/P&gt;&lt;p&gt;  （评论：之后这个女检察员认为梅晓阳是默认，于是向不同调查对象传播梅是院长情妇等谣言，给梅晓阳造成了严重名誉损失。）&lt;/P&gt;&lt;p&gt;最后到十二点以后。我说我能走了吗。“你还想走啊？！你问题谈清楚了吗？你十万二十万避重就轻！好多东西都没谈，还想走啊，继续到院里去谈。不谈清楚，休想走的。”&lt;/P&gt;&lt;p&gt;两个纪委同志就回去了，我被强迫到了检察院。&lt;/P&gt;&lt;p&gt;                            &lt;/P&gt;&lt;p&gt;                     天快塌下来了&lt;/P&gt;&lt;p&gt;&lt;/P&gt;&lt;p&gt;连夜审的，进了检察院双控房间，被限制自由，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座位也是电视上那种犯人坐的，与世隔绝，身心俱疲，感觉天快塌下来了。    &lt;/P&gt;&lt;p&gt;当时双控房间这个机器可能没有开，（他们）也没有出示什么手续。（评论：机器应当打开，机器没有打开，被审问人员就会在威迫下，不端行为就易发生。）从晚上12点一直到早上9点。我整个人迷迷糊糊的疲劳极了。&lt;/P&gt;&lt;p&gt;12点时，他们才开出协助调查单。（评论：前面六个小时在完全没有出示证件及调查单情况下强行扣留审问是违法行为，检察院试图用自首的假象来掩盖这一非法过程。）&lt;/P&gt;&lt;p&gt;“你被关到检察院，你们院里已经传开了！墙倒众人推！现在好多人连夜来举报你们的问题！”&lt;/P&gt;&lt;p&gt;在马佳的口气里，谢震纬，胡曙光，兪强斌，我们院里的财务，其它的许多同志好象已经都被他们羁押了，或者威吓过谈话过。我就是有点疑惑，他们也没犯什么法，怎么可能把这么多人一下子弄掉呢？&lt;/P&gt;&lt;p&gt;（评论：说谁谁谁都交待了，而实际上不是这样，这是诱供行为。）&lt;/P&gt;&lt;p&gt;我去了以后，他们做了一个小动作，门口谢震纬老婆吕恒中拿了个塑料盆子，在我们这个房间往里面探头看了一下。然后就和我们检察官点了一下头就走了。检查官就说“认识吧，认识吧，现在我们谢震纬可以考虑放他了，唉，他是全面和我们合作，你们的事情该讲的和我们都讲了，现在通知他老婆来接人了。”本来我还在怀疑，出事前我还和胡曙光在一起，，难道我们分开就被他们抓住了吗？我胡思乱想。我想也是有这种可能。&lt;/P&gt;&lt;p&gt;评论：诱供。&lt;/P&gt;&lt;p&gt;                        你已经犯罪了！&lt;/P&gt;&lt;p&gt;他就反复给我灌输一个概念，“你现在交待了，谢震纬也交待了，你们的话是对得上的。一个是四万，一个是三万。我随便给你定一个，一万元判一年，加起来就是七年。”——我很疑惑，我从来没有和他说这是受贿的钱。这个钱，都是等价的礼上往来啊，前因后果都讲了呀。包括那三万元，是办公司的钱，怎么一下子变成受贿的？！（我心里感觉）这天一下子就翻了。&lt;/P&gt;&lt;p&gt;&lt;/P&gt;&lt;p&gt;“梅晓阳，你现在的问题很严重，你构成犯罪了！现在只有看你的态度了，态度好，把你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我们可以给你定自首，这些算什么，人家几百万，上千万的（自首）最后也没怎么样嘛，但是态度不好，两万元不认罪判两年实刑。”&lt;/P&gt;&lt;p&gt;谢震纬给我的四万元装修，在之前我给他送了许多礼，装修的钱是等价的礼金。他们也知道这个是没问题的，但马佳就一 直用这个来威胁你，“你已经犯罪了！”他们一直灌输你，“你和他们这些人不能有任何的经济往来，只要有了，就是有问题。”这个时候，我的思想被绑架了。&lt;/P&gt;&lt;p&gt;（普法评论：诱供，骗供，恐吓行为，让当事人相信自己是罪人。）&lt;/P&gt;&lt;p&gt;他接下来说：“谢震纬可以回去了，其它人也已经回去了。”给我透露的意思是谢是最后一个人，他们还说“你对兪昌斌怎么评介？”我说俞昌斌还是蛮聪明的。“对的。聪明人就是这样，不象你这么死扛，人家俞昌斌过来。两个小时，他态度并不是很好，但事情讲得清清楚楚。所以让他走了，该讲的讲了，可以了。”&lt;/P&gt;&lt;p&gt;“你对胡曙光怎么评介？”我那时很傻，他们在套我话呢。我说觉得胡曙光这个人糊里糊涂的。他们就说：“胡曙光公司的帐我们全部都封了。那个帐。真是一塌糊涂。”唉，意思是个行贿老人，“动不动拿钱开路，你敢和他合作啊”，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让你感觉胡曙光已经和他们讲过了，你再不讲，连自首的机会也没有了。我就讲了我和胡曙光之间七万元钱的事。&lt;/P&gt;&lt;p&gt;&lt;/P&gt;&lt;p&gt;                         七万元受贿真相&lt;/P&gt;&lt;p&gt;朱：这是什么时候？&lt;/P&gt;&lt;p&gt;梅：这是后半夜，是连续审讯的。我感觉在夜里三四点钟。已经换了一拨人了。这笔七万元钱，我讲得很清楚：我帮胡曙光弄好了中级职称的事，到年底了，他感谢帮工程的事，又帮他办了社保，又用了他的证，他也想和我长期合作 。他是我原来创作 室的一个员工。然后在设计院干了几年，出去后自己开公司了。他和院领导关系也好，院领导考察完以后，我们一些建筑方面的活，不干的活就可以分包给他。我是他老领导，他也经常来找我。&lt;/P&gt;&lt;p&gt;你说到一些，马佳引导你，“这些你不要说，我们知道的。”后来我才明白，对你有利的地方，马佳就是不让你讲。（评论：隐蔽无罪证据）“你就讲，钱，你拿了没有，经过是怎么样的，当时是什么场景，后来你帮他办了什么事。”这时还是没有做笔录。&lt;/P&gt;&lt;p&gt;2010年1月份。春节之前，那一天，我出面，约胡曙光与范总吃了个饭 。结束后，胡曙光给我拎了个袋子，说听说你要考博士，他考过的，就把书给我，我就一袋子拎回家了，过两天，书打开来看，里面有两万元钱。他都是用夹塞的方式。他都是没有明确表示，或者希望你办什么事，都没有的。实际上他多次送钱给我，有时送卡给我，我都是坚决不收的，全部推掉。这两万元钱，我感觉到他知道我不收钱，就绕了个圈偷偷给我，表示感谢。这是第一笔。我当时也有点后悔，没有马上把这个钱退给他。胡曙光办公的地方离我们很远，他在新江湾城，我们是有事才能见面。还有一个原因。过年了，事情很多。第二天，我还要准备一个什么项目策划。就放下了。这个钱就不明不白地放在那里，我也没有想好，但是隐隐约约也觉得不大对。过完年后一天下午，胡曙光在附近，开了个车，说你要考建筑设计师的书，我都帮你找到了，我帮你送过来。一堆书抱上来以后，春节以后事很多的，我也没真想考，就往海鹏书房一扔，都没打开看，到了五六月份，爸爸来了，收拾袋子，发现里面还有三万元钱。这小子，大概觉得两万元不给力，还要硬上。这个钱发现之后我就和海鹏说这不对，这个人很危险。本来这两万元我就要退，但还有点犹豫。海鹏说一定要退。你不要拿。我觉得是，我就约了胡曙光。当时本来商量好，让他给我们一个卡，把这个钱退到这个卡上，退钱就有一个纪录。这是海鹏的建议，他有经验。结果没想到他带老婆来了，一看他老婆肚子好大的。吃饭时又嘈杂。当时就没有说。在回来的路上，他老婆拿出一袋子海鲜，硬塞给杨芷媚，结果一打开又有两万元钱。这时海鹏就说，那时五六月份了，他老婆七月底就生孩子，生孩子时，一定要退给他，买一份礼物。然后把这个钱做为一个礼物一起送给他，不能顾及情面了。其后就有一个拙政园边上的一个别墅的项目，由于甲方要求很高，还要竞标，有一定风险。我们院内上了网后无部门承接，刚好胡是我们的建筑研究所，我就按照院里的规定找了胡，他有空愿意做。后来由于项目的难度高，我又请了老院长周在春老师一同参与这个项目。我跟胡曙光商议，七万元用在这个项目上，就作为给周的前期费用支付，也相当于把钱还给胡了。胡曙光当时还拿出一张十万元农行卡说这个前期成本我准备好了，这七万你不要退给我了。我坚决地退还他，说我个人肯定不拿的，这七万我先用，不够再说吧。&lt;/P&gt;&lt;p&gt;所以七万元是打算给出去的给周在春老师的劳务费。只是还没有来得及支付给周老师就被你们抓了。 &lt;/P&gt;&lt;p&gt;讲了之后，马佳态度还是很凶的。他说“这个钱你拿了没有？”“拿了。”退了没有？你不要给我过程讲那么多。”“没有退 ，正商量，还没有来得及退，你们可以找胡曙光做证，这些话我是编不出来的。”“没有这回事，你既然说了，你态度就好一点。否则我怎么定你自首啊。你要不要自首。”他说“你看你拿了四万，拿了七万，前后一加，二万元，我们有判 实刑的，也有十几万，我们判 缓刑的。你懂什么叫缓刑吗？一万元判一年喔。”&lt;/P&gt;&lt;p&gt;&lt;/P&gt;&lt;p&gt;评论：这七万元是明明白白的转移支付，是周院长的劳务费。但检察院不顾事实，用诱骗的方式开始打造受贿的故事。让梅晓阳“不要讲过程，只讲拿没拿，”就是无罪证据隐蔽的恶劣造证方式。检察院粗暴片面的办案风格尽显无疑。&lt;/P&gt;&lt;p&gt;&lt;/P&gt;&lt;p&gt;反复地搞，最后给我的概念：你只能选择自首，讲很多很多事情，才能换取你的自由。他听完这个事情，他有点松了口气。“你还有大量的避重就轻，十万二十万的，一笔没讲，我们都掌握的，报销的证据拿钱的证据，我们都已经拿到了。你屏住干什么，十万元和一万二万是一回事情，没有必要屏。”然后给我普法。“20万50万我们掌握的证据，你至少把这些都给我们讲出来。”就开始骗。“你和易中的，胡曙光的讲了，还有的，你没讲完，比如俞昌斌的，你没讲完，俞昌斌都讲了，日记本上都记了。就是这样说的。给了你多少钱，你死扛什么的。你现在加起来的金额已经十七万了。你扛什么，十七万可以定你十七年了，你不自首的话是没有出路的。唉呀，我前几天看世界杯看得累了，我也很辛苦。我要去休息了，早上三点多了。这样，你把你的东西写下来。态度好一点，重点写怎么收钱的，收钱的过程。然后收了钱，钱还了没有，退了没有，其它不要写。还有，你大数额的，十万，二十万的五十万的，你都把他讲清楚。我去睡一觉，我回来，你态度好，可能十二点钟之前放你。这个你写得怎么样，关系到明天能不能放你，我们关人也是有一定的时限的。我可能就不能羁押你了。”这和我的法律常识也是符合的，他没有给我看任何手续，怎么能呆那么长时间呢，我还是满怀希望，海鹏有这么多关系，也许招呼打进来，我就可以放了。根本没有想到事态这么严重。他觉得把你做为抓手就够了。我的确是按事实说的。他叫你写，写一些关键性的东西，把一些原因啊，不要写。——那个时候就在诱导我。（评论：典型的诱供骗供）&lt;/P&gt;&lt;p&gt;翟：这就是诱供啊。&lt;/P&gt;&lt;p&gt;我根本不知道。我还是觉得自己有罪。他反复问我，“你钱拿了吗，拿了，退了吗，没退。你和他有外协关系吗，有的。你拿了这个钱之后，这个项目是不是给他了，是的。”只能这样。  &lt;/P&gt;&lt;p&gt;朱：你这种有罪的感觉是在检查院双控房间形成的还是之前？&lt;/P&gt;&lt;p&gt;梅：之前没有，到了检查院双控房间就有了。但那时是没有开设备的，是第二天早上九点钟才做笔录。&lt;/P&gt;&lt;p&gt;翟，我插问一句，你说的前期费用，胡曙光能给你证明吗？&lt;/P&gt;&lt;p&gt;梅：胡曙光不仅现在能证明，当时就这样说的。但检察官就问，“这项目需不需要前期费，这个前期费该你出还是设计院出。”我们的正常逻辑，这个项目前期费当然是他出罗。但那个时候，他在被威胁以后做的笔录，就说这个项目前期费用不应当他出，应当园林院出的。他的证词有这个细节。这么说只不过是把钱收下来做的一个借口。这就是检察院指控我的笔录，也就是他们认为胡招供的笔录。&lt;/P&gt;&lt;p&gt;（普法常识：按检查院安排的话做笔录，这是伪证行为。）&lt;/P&gt;&lt;p&gt;翟：现在胡曙光否认这一段吗？&lt;/P&gt;&lt;p&gt;梅：当然否认了。胡曙光就把真实的情况告诉大家了。他被威胁了。才被迫说前期费用应当院里出。&lt;/P&gt;&lt;p&gt;翟：怎么威胁的？&lt;/P&gt;&lt;p&gt;梅：后来我老公说他关了七个小时，他老婆在医院生孩子。你想一想，你是当爸爸的人了，自己安危也要关心孩子的安危，你没有必要惹这个麻烦。反正是威胁他了。&lt;/P&gt;&lt;p&gt;（评论：可参见胡曙光证词。威胁证人，甚至在案件移交闵行检查院起诉后，徐汇检察院侦察部门还去抓胡曙光，这是滑天下之大稽）&lt;/P&gt;&lt;p&gt;这三个罪证就是这么出来的。胡曙光出来之后呢，写了一份东西，交给海鹏，事实是什么样子。送钱是什么目的。原来我也不清楚，因为没有讲明。那么他全部有叙述。他也讲了，这次证词是有的，他们怎么威胁他的，他做了怎么样的妥协与让步，才变成这个样子的。都有的。胡曙光与谢震纬证据都是扎实的。俞的证据也取到了，他想通了，他主动打电话给律师，要做。后来又被威胁，缩了回去。&lt;/P&gt;&lt;p&gt;                  二万元卡是公用卡&lt;/P&gt;&lt;p&gt;我认为我一心为公，为了设计院，牺牲了很多自己私人利益，因为我的价格，设计院拿二十几万的人，小师弟出去办公司，一年也两三百万的。所以我多次拒绝人家现金卡。俞昌斌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所以我不会拿他的钱，当时有一个项目是我们合作的，甲方是个女的，经常来沪，兪昌斌给我办了张SPA卡，让我帮忙招待。第一次他给我办一张这么卡，卡里打一万元。他给了我打了个电话，让我去消费，我告诉他不需要。他说买也买了。这卡也不是实物，只是一个号码，只不过我可以去消费。有一定期限的嘛。那么这种情况，我就去消费了。我不光是自己去，我们有客户啊，有女同志，我也带其它客户去，带甲方去。去年一月份结束了。他把我电话，名字留给那边。他最初办卡时给我们短信。“领导，外滩这地方不错的，你可以去SPA，他们会打电话给你的。”后来依云打电话给我。我们的院长做证，这个卡的情况，我跟他汇报过，他也同意做为公共卡招待客户。&lt;/P&gt;&lt;p&gt;那个卡是有年限，第二年同样时间，到期了，还有钱在里面。他们没有打电话给我，给俞，“到期了，我们要销掉，你里面钱就没了，如果你往里面冲钱的话，那就可以激活这个卡”，在这种情况下，俞又冲了一万元进去，那么他就告诉我，我说“你千万不要再冲钱了，我知道有余额，我会抓紧时间花完的，你不能再冲钱。”还是没有花完，第二年，快结束时，卡里还有六七千元，我也没去几次，最后七千元，我叫了我们单位几个同事去花掉了。我和院长讲过，达成共识，有时单位客户来了，用这个卡去招待客户，而且我的确招待客户了，最后花不完，找同事一起消费掉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公共的而不是私人使用的卡。但是我在当时，在那种环境下，他（马佳）不是合理解释去寻找事情真相的角度。他是要定罪。&lt;/P&gt;&lt;p&gt;&lt;/P&gt;&lt;p&gt;                  进了套子&lt;/P&gt;&lt;p&gt;翟：他给你造成一个罪犯的感觉，你觉得你也是有点私心的。这是他们常用的套路。&lt;/P&gt;&lt;p&gt;朱：那天早上你写多少东西？&lt;/P&gt;&lt;p&gt;梅：马佳让我觉得讲不清楚了，你知道吗？确是拿了，确是花了。他让我写，我就写了，几笔钱嘛，和谢震纬的，送电脑，装修，四万元。办公司，他给我打了三万元，胡曙光两万三万两万，给了我七万，还有俞昌斌给我办了两万元钱的卡，只是写了收钱，整个过程没有写，当时也不知道这个过程很重要，当时已经觉得自己是犯罪了。至少涉嫌。我就是拼命地想，八万，十万，二十万的。他说我避重就轻。所以我不能够出去。我就想我想起来就能出去。（评论：这就是典型的诱供，强人入罪，隐蔽无罪证据，冤案往往就是这么做出来的。）&lt;/P&gt;&lt;p&gt;翟：你进了他套子。&lt;/P&gt;&lt;p&gt;梅：是，被他套住了。&lt;/P&gt;&lt;p&gt;翟：他们就象江湖游医一样的，你明明得的不是性病，他就咬住你是得了性病，然后让你吃药。&lt;/P&gt;&lt;p&gt;梅：当时加到十六万，马佳他就放心了。在检查院这时还是威胁性的，诱供性的，所以没有开设备。我也写得很简单，写到一个多小时，我也受不了了。凌晨六七点钟趴了一会儿。他就说“你态度不好！”我说“我没有态度不好，我很好啊。”他说：“你该讲不讲。你想回去吧，明天到看守所去讲，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你写吧。到了早上九点。你还是不全部写出来，我只能把你送到看守所去了。你现在只有全部把你的罪行，你受贿的情况，你们设计院烂透了。你和你们朱祥林把这个搞得一塌糊涂。还有***，***你们就是一个利益集团，你只是一个抓手，我们根本不针对你。你把该讲的讲了，我们就放你走。我们的目标很明显的，你不够份量。我们搞了大半年了，目标是什么，就是你这个小小的经营室副主任？你们这个案子可大了。”反反复复就这些话。我一直写到早上六点多，天蒙蒙亮。我很骄傲的心。一下子变天了。我觉得我崩溃得蛮快的。我原先以为我在纪委谈了，我该谈的都谈了，我可以走了。我人很麻木，我签单子，没仔细想，我更加关注，他们到底是什么目的，我是不是犯罪，我要判多少年。&lt;/P&gt;&lt;p&gt;朱：思维被他们彻底绑架了。&lt;/P&gt;&lt;p&gt;梅：我六点多趴了一会儿，那个女的七点多问我要不要吃东西，她说要买早餐。从昨天晚上六点到现在，我都没有喝水，也没有吃晚饭，然后那个时候，我也一点都不饿，很麻木，很疲惫。大家在纪委时买了，我没有吃，早上买了包子稀饭。我也没怎么吃。我一直等着，一边等海鹏这边有什么关系，一边我也没有什么可以讲的，他们可以放我了。这样的一个状态，九点，马佳上班了，白天，设备打开了，做笔录了。前面好象没有正二八经的纪录。他让我写，还说他要看，我写的东西，决定我能不能出去。第二天就基本上把我写的东西，又全部问了一遍又讲了一遍。你能不能出去，要看你态度，和领导意思。到了十一点多。神秘兮兮地，拿了几张单子下来。一张是拘留的，我当时脑子一下子轰地一下，你不是说让我全部说了，我就可以走了吗？我的心态，原以为超过十二点就要让我走的。然后十一点钟拿单子送我去看守所。&lt;/P&gt;&lt;p&gt;（评论：说你说了就让走，然后抓起来，这也是诱供行为。）&lt;/P&gt;&lt;p&gt;马佳说：“喏，让你讲你不讲，该写的不写，你还有大量的隐瞒，我不能放你。”事实上，我们朋友说，“你当时自己说十万以上，你都认了，我没办法。”——我完全被骗了。然后重点提示，“你哪些东西还没有说，我们掌握的。还有我们没掌握。列了几点，俞昌斌这里，你没有说清楚。你还有好多，你仔细去想。看守所会给你几天，你仔细去想，看守所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老鼠，蟑螂，妓女…”这种话都有的。“俞昌斌这里没讲，第二，你们设计院的朱院长，你和朱院长关系密切，你们设计院怎样通过外包的形式把钱转出去，这个过程，你拿了多少钱，你的钱给了谁，你都没有讲，我们都有相关证据。你有没有什么检举立功。”&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上海不能变成吃人的社会&lt;/a&gt; / 2012-01-24 17:3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13&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下）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4:0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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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599006818/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description><pubDate>Thu, 22 Sep 2011 13:40: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599006818/4061380</fs:itemid></item><item><title>你们怎么能审判公民精神？</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20)&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5%85%AC%E6%B0%91&quot;&gt;公民&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7%8E%8B%E8%8D%94%E8%95%BB&quot;&gt;王荔蕻&lt;/a&gt;&lt;/p&gt;&lt;p&gt;昨天，我敬重的王大姐，荔蕻姐站在审判席上，我为这法庭感到羞耻，一个好公民因为她见义勇为，为三网友呼喊，被诉滋事罪。王大姐，说现在是辛亥百年了，可我们还生活在帝制中。&lt;/P&gt;&lt;p&gt;我仿佛活在非人间，活在鲁迅说的一个类猿人的社会，你们竟然连一个女人，母亲，退休的阿姨都不放过。&lt;/P&gt;&lt;p&gt;真想国事管他娘。在这个无限不负责任的国营共和国公司，有多少不负责的人，你们没有审判 ，那些搞地震时豆腐渣学校的，你们审判了吗？那些让和谐号撞起来的官员，你们审判了吗？无数不负责任的人，你们不审，偏去审一个只是想负起责任，不想亡天下的一个普通公民。&lt;/P&gt;&lt;p&gt;没错，我们的王大姐多管了很多闲事，杨佳出事了，她去安慰杨佳妈妈，天安门访民快要冻死了，她急着送被子，三网友被警察抓了，她跑去法院前围观，她的闲事管得真宽啊，连我的一个朋友因茉莉花革命被冤枉抓了，我正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救他时，王大姐还在网上关心起来，甚至还想来独探虎穴，我那份感动别提了。&lt;/P&gt;&lt;p&gt;那是闲事吗？我操，那是公事，公民的事。你不负责，他不负责，总得有人负责。总不能让人心凉下去，总不能让类猿人就这么把这片土地丛林化了吧。&lt;/P&gt;&lt;p&gt;审判 吧，你们怎么能审判公民精神？&lt;/P&gt;&lt;p&gt;“写文章的可判可不判，走上街头的一定要判 。”一个警官曾在一片黑暗中说了这样一句话。&lt;/P&gt;&lt;p&gt;这算底线吗？鬼知道，真的是鬼知道。我们看到艾未未，冉云飞坐了莫名其妙的牢，放了。我们看到一位将军的女儿，一位弱女子被送上法庭。&lt;/P&gt;&lt;p&gt;她只是不想跪着，也不想坐着，于是走在了大街上，她和网友们拉着温总理的横幅，为三网友喊了，这就是滋事了，这滋的是哪门子的事。&lt;/P&gt;&lt;p&gt;刘晓原为她辩护，是的，我们要说理，可是理都说完了，还是要判。&lt;/P&gt;&lt;p&gt;在和谐号翻车，钱云会离奇死，通货在膨胀，毒奶粉还在危害社会，郭美美的大腿惊艳，乱相纷呈，民心思定，政府思静的时刻，你们竟有空去审判一个负责任的公民，到底谁不太平在滋事？啊，我的法官大人？我的共和国法庭。&lt;/P&gt;&lt;p&gt;&lt;/P&gt;&lt;p&gt;实在不想说什么话了，这是“吃的是良心，拉的是思想”的年代，多说话，多讲理，又能如何，在死灰般的心中，我只有些愤怒的火星。她是一个共和国将军的女儿，她做好坐牢准备了。&lt;/P&gt;&lt;p&gt;请看把冉云飞艾未未等大嗓门抓了，可是和谐号还是翻了呀，我们总得想想办法，不要关那些负责任的，诸如谭作人，胡佳，陈光诚什么的，还是去抓那些不负责任的为好。否则，上回倒楼，这回翻车，还不知道有什么事呢？&lt;/P&gt;&lt;p&gt;这是你的国家，也是我的国家，负责任亡不了国，不负责任的一伙人不仅卖了国，还要搞个殖民地，高等华人都移民了，在中国赚钱，给外国纳税，这不是殖民地了吗，这么说，不仅是帝制还要回到殖民地，大倒退啊。&lt;/P&gt;&lt;p&gt;话说回来，你们真敢判啊，你们能审判公民精神吗？不能。你们不就是想吓人吗？偏偏吓出这么多围观法院的公民。尽给主子添乱。我好担心你们饭碗。&lt;/P&gt;&lt;p&gt;                                                         8月13日晚&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0&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179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上海不能变成吃人的社会&lt;/a&gt; / 2012-01-24 17:3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13&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下）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4:0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中）：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5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上）：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40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1463&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财富与良心债&lt;/a&gt; / 2011-01-13 22:19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8&lt;/span&gt;)&lt;/li&gt;&lt;p style='margin-top:10px;'&gt;&lt;a href='http://www.findingschool.co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gt;&lt;img src='http://findingschool.com/ads/banner/275_250_v2.gif' title='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alt='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border='0' style='border-color:#999;margin-left:3px;margin-bottom:3px;' /&gt;&lt;/a&gt;&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599006819/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description><pubDate>Sun, 14 Aug 2011 00:23: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599006819/4061380</fs:itemid></item><item><title>盲人律师陈光诚：控告检举申诉书附件</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a5cfa7dd933d586</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a5cfa7dd933d58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2)&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9%99%88%E5%85%89%E8%AF%9A&quot;&gt;陈光诚&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8%A2%81%E4%BC%9F%E9%9D%99&quot;&gt;袁伟静&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5%A3%B9%E6%8A%A5&quot;&gt;壹报&lt;/a&gt;&lt;/p&gt;&lt;p&gt;2010年7月21日&lt;/P&gt;&lt;p&gt;&lt;/P&gt;&lt;p&gt;附一：&lt;/P&gt;&lt;p&gt;1、 刘长生的证言，即原案9号证言人，现在证实原案9号证据纯属沂南伪造。据刘长生自称，他以前从未做过这样的证言。事发时，其远在数百公里外的淄博打工，根本就未在现场，李春英同样也在外地打工，根本不在现场，原9号的证据从何而来？&lt;/P&gt;&lt;p&gt;&lt;/P&gt;&lt;p&gt;2、 韩传旺先后两次开庭时所出具的两份书证言自相矛盾，前声称自己看到了救护车的到来，要求本人让路，遭本人拒绝，这份在第一次开庭时出具的证言复件已在我律师手中，但重审开庭时，律师多次询问韩传旺，他却又说从未看见过，也从没说过救护车的问题。以上二份明显不真实和自相矛盾的证言，却都被法院二次开庭时作为给本人定罪的有效证据使用了。特别值得强调的是，韩传旺自2005年9月起，一直在我家周围受命参加了非法拘禁的工作。&lt;/P&gt;&lt;p&gt;&lt;/P&gt;&lt;p&gt;3、 孟良崮医院的刘长冬和王静的证言，即原案中8号证言人，现在证实，原8号证据也纯属沂南公安伪造。本人律师事后找到他们询问时，两位称未出具过案卷中有关他们的证言并为我的律师描述了当时的实际情况，说他们从未看见陈光诚在现场，并向我律师出具了书面证言，但法庭无理拒绝该证言的有效性。&lt;/P&gt;&lt;p&gt;&lt;/P&gt;&lt;p&gt;4、 相向而停的两方车辆之间的距离很远，可见中间人员很多，若如原案指称的只有我们三人在现场，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可能拉得如此之大，具体数据详见律师提交的现场勘验资料。&lt;/P&gt;&lt;p&gt;&lt;/P&gt;&lt;p&gt;5、 用以指控本人有罪的光盘上根本没有本人，只是在两车之间出现了一片漆黑。这样的没有本人出现的光盘也被法院视为证明本人有罪的有效证据。既然将其作为证据，就应弄清楚这一片漆黑之下掩盖的是什么，因为这一片黑是用电脑人为加工制造出来的，不难看出有不可告人的勾当。我想，黑暗之下掩藏的就是他们约二百各类人组成的用以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对我实施打击报复的丑恶嘴脸。因此，我要求查阅并公开原始录像，弄清事实的真相，因为法律规定，剪辑过的声像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lt;/P&gt;&lt;p&gt;&lt;/P&gt;&lt;p&gt;6、 和我一起被抓的陈光余、陈光军和被抓的其他人事后称，在关押期间，公安要求他们按公安早已写好的所谓证词，要求他们按照事先写好的供词对我上述两罪出具证言，不按他们说的去做，便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睡觉，逼其背熟证词以后，同时公安再加以录相。案件中其他多份证词均由此而来，但可恶的是这样的证据证言，也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而对原证人对公安的不法行为的指控置之不理， 这些同样严重违反了《刑法》第307条和有关酷刑的有关条款。&lt;/P&gt;&lt;p&gt;&lt;/P&gt;&lt;p&gt;7、 远在46个月以前，我们曾针对沂南公安作伪证和指使他们作伪证的行为向市县两级法院提出过起诉状，至今两级法院均有案卷材料为证,必须调阅查明原委。&lt;/P&gt;&lt;p&gt;&lt;/P&gt;&lt;p&gt;8、 为了方便限制本人人身自由，不法官员在我家周围及村内其它必要的地方均安装了路灯等。这些实物和其它实物的痕迹至今仍然存在，这需要到现场查证，最重要的是持续长达五年的不法侵害至今仍在继续，这一事实只要调查便不难查清。&lt;/P&gt;&lt;p&gt;&lt;/P&gt;&lt;p&gt;9、 不法官员和直接责任人对我和家人的打击报复和迫害行为纯属执法犯法的主观故意行为，以下两个发生的事例可以充分说明：&lt;/P&gt;&lt;p&gt;&lt;/P&gt;&lt;p&gt;①2006年9月初，一审判决下达后，审判长王军在看守所里对我说：“你这案子早晚会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我个人得罪你干什么？”我说：“那你们都很明白啊。”王军一拍桌子说：“事实谁不清楚。”我说：“那你还做这样的判决？”…………&lt;/P&gt;&lt;p&gt;&lt;/P&gt;&lt;p&gt;②国家计生委两次来调查时，曾到我家，当时包围我家周围的许多人和停在村口的数辆车纷纷躲到村外的玉米地里和田间小路上，国家计生委人员刚一走，离开我村后，他们便迅速回来继续实施非法行为。&lt;/P&gt;&lt;p&gt;&lt;/P&gt;&lt;p&gt;10、 2009年4月28日，家人来会见时得知，贺作海仍在指挥高兴健和潘某带领20多人，24小时在我家周围非法限制我家人的人身自由强行阻止我爱人来会见，这一事实进一步证明，时起于2005年8月份的迫害行为至今仍在继续，更证明原判事实完全错误和原有证据不真实。&lt;/P&gt;&lt;p&gt;&lt;/P&gt;&lt;p&gt;11、 到2009年5月26日上述非法限制我家人的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仍在继续进行，对此我和我家人早已多次向地方检察部门提起过控告，检举，报警，他们均未履行职责。他们无耻到就连我家亲戚遇车祸死亡都惨无人道的阻止我家人去奔丧。&lt;/P&gt;&lt;p&gt;&lt;/P&gt;&lt;p&gt;12、 开庭时，他们否认对我的绑架和长达10个月的非法拘禁，且4年多一直对我家人实施跟踪，拘禁及多次绑架。如今，我出狱数月来，这种非法拘禁仍在继续且更加严厉，请有关国家机关及各界人士实地查实见证。&lt;/P&gt;&lt;p&gt;&lt;/P&gt;&lt;p&gt;（邮件查单复印件共8页整）&lt;/P&gt;&lt;p&gt;&lt;/P&gt;&lt;p&gt;附二：&lt;/P&gt;&lt;p&gt;1、 本份控告检举申诉书必须和2007年10月下旬李劲松律师向贵院提交的“申诉和控告检举材料”互相补充使用。因有些相关内容和证据已收在那份材料里。特别在这里说明。&lt;/P&gt;&lt;p&gt;&lt;/P&gt;&lt;p&gt;2、 还有许许多多的目击证人，等调查工作展开后，我再继续提供给你们。&lt;/P&gt;&lt;p&gt;&lt;/P&gt;&lt;p&gt;3、 在押期间，我不停地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检举、申诉。从09年2月下旬到出狱这段时间，找他们562次，加上我去找了，但狱所方以找的频率过高为由不予联系的共约2000次。其中联系到检察机关的次数：看守所55次（面谈过2次）；监狱09年2月份之前是105次（面谈过6次）；2月份之后是128次（面谈过18次）。期间，我还不止一次地将此份控告、检举、申诉书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人大（均有邮局回址为证），但都石沉大海。&lt;/P&gt;&lt;p&gt;&lt;/P&gt;&lt;p&gt;在此，委托朋友们再次公开、正式地将此控告、检举、申诉书递交给有关国家机关，并将此内容公布于众，再次要求实事求是地对非法拘禁我和我家人并构陷我入狱的事实进行查处。&lt;/P&gt;&lt;p&gt;&lt;/P&gt;&lt;p&gt;                                                                                                                               陈光诚&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a5cfa7dd933d58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a5cfa7dd933d58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0180fe1d5fd8680&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盲人律师陈光诚：控告检举申诉书&lt;/a&gt; / 2011-02-10 21:17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a6a5e46fe90722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他，突破了封锁线 —— 与光诚面对面&lt;/a&gt; / 2011-02-10 21:1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19&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a40fce248eab6c9a&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财富与良心债&lt;/a&gt; / 2011-01-13 22:19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f94923c7782ffc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盲人赤脚律师的故事&lt;/a&gt; / 2010-12-04 02:42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7&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ef0ca8c02d3b3b8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陈光诚：命令该不该服从？靠什么判断&lt;/a&gt; / 2010-12-04 02:38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9&lt;/span&gt;)&lt;/li&gt;&lt;p style='margin-top:10px;'&gt;&lt;a href='http://www.findingschool.co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gt;&lt;img src='http://findingschool.com/ads/banner/275_250_v2.gif' title='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alt='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border='0' style='border-color:#999;margin-left:3px;margin-bottom:3px;' /&gt;&lt;/a&gt;&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487034426/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a5cfa7dd933d586&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lt;p class=&quot;fswww1&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1.feedsky.com/r/l/feedsky/1bao/487034426/art01.html&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border=&quot;0&quot; ismap=&quot;ismap&quot;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r/i/feedsky/1bao/487034426/art01.gif&quot; onerror=&quot;this.style.display='none'&quot; /&gt;&lt;/a&gt;&lt;/p&gt;</description><pubDate>Thu, 10 Feb 2011 21:20: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a5cfa7dd933d586</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a5cfa7dd933d586</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487034426/4061380</fs:itemid></item><item><title>盲人律师陈光诚：控告检举申诉书附件</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8</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8&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2)&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9%99%88%E5%85%89%E8%AF%9A&quot;&gt;陈光诚&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8%A2%81%E4%BC%9F%E9%9D%99&quot;&gt;袁伟静&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5%A3%B9%E6%8A%A5&quot;&gt;壹报&lt;/a&gt;&lt;/p&gt;&lt;p&gt;2010年7月21日&lt;/P&gt;&lt;p&gt;&lt;/P&gt;&lt;p&gt;附一：&lt;/P&gt;&lt;p&gt;1、 刘长生的证言，即原案9号证言人，现在证实原案9号证据纯属沂南伪造。据刘长生自称，他以前从未做过这样的证言。事发时，其远在数百公里外的淄博打工，根本就未在现场，李春英同样也在外地打工，根本不在现场，原9号的证据从何而来？&lt;/P&gt;&lt;p&gt;&lt;/P&gt;&lt;p&gt;2、 韩传旺先后两次开庭时所出具的两份书证言自相矛盾，前声称自己看到了救护车的到来，要求本人让路，遭本人拒绝，这份在第一次开庭时出具的证言复件已在我律师手中，但重审开庭时，律师多次询问韩传旺，他却又说从未看见过，也从没说过救护车的问题。以上二份明显不真实和自相矛盾的证言，却都被法院二次开庭时作为给本人定罪的有效证据使用了。特别值得强调的是，韩传旺自2005年9月起，一直在我家周围受命参加了非法拘禁的工作。&lt;/P&gt;&lt;p&gt;&lt;/P&gt;&lt;p&gt;3、 孟良崮医院的刘长冬和王静的证言，即原案中8号证言人，现在证实，原8号证据也纯属沂南公安伪造。本人律师事后找到他们询问时，两位称未出具过案卷中有关他们的证言并为我的律师描述了当时的实际情况，说他们从未看见陈光诚在现场，并向我律师出具了书面证言，但法庭无理拒绝该证言的有效性。&lt;/P&gt;&lt;p&gt;&lt;/P&gt;&lt;p&gt;4、 相向而停的两方车辆之间的距离很远，可见中间人员很多，若如原案指称的只有我们三人在现场，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可能拉得如此之大，具体数据详见律师提交的现场勘验资料。&lt;/P&gt;&lt;p&gt;&lt;/P&gt;&lt;p&gt;5、 用以指控本人有罪的光盘上根本没有本人，只是在两车之间出现了一片漆黑。这样的没有本人出现的光盘也被法院视为证明本人有罪的有效证据。既然将其作为证据，就应弄清楚这一片漆黑之下掩盖的是什么，因为这一片黑是用电脑人为加工制造出来的，不难看出有不可告人的勾当。我想，黑暗之下掩藏的就是他们约二百各类人组成的用以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对我实施打击报复的丑恶嘴脸。因此，我要求查阅并公开原始录像，弄清事实的真相，因为法律规定，剪辑过的声像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lt;/P&gt;&lt;p&gt;&lt;/P&gt;&lt;p&gt;6、 和我一起被抓的陈光余、陈光军和被抓的其他人事后称，在关押期间，公安要求他们按公安早已写好的所谓证词，要求他们按照事先写好的供词对我上述两罪出具证言，不按他们说的去做，便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睡觉，逼其背熟证词以后，同时公安再加以录相。案件中其他多份证词均由此而来，但可恶的是这样的证据证言，也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而对原证人对公安的不法行为的指控置之不理， 这些同样严重违反了《刑法》第307条和有关酷刑的有关条款。&lt;/P&gt;&lt;p&gt;&lt;/P&gt;&lt;p&gt;7、 远在46个月以前，我们曾针对沂南公安作伪证和指使他们作伪证的行为向市县两级法院提出过起诉状，至今两级法院均有案卷材料为证,必须调阅查明原委。&lt;/P&gt;&lt;p&gt;&lt;/P&gt;&lt;p&gt;8、 为了方便限制本人人身自由，不法官员在我家周围及村内其它必要的地方均安装了路灯等。这些实物和其它实物的痕迹至今仍然存在，这需要到现场查证，最重要的是持续长达五年的不法侵害至今仍在继续，这一事实只要调查便不难查清。&lt;/P&gt;&lt;p&gt;&lt;/P&gt;&lt;p&gt;9、 不法官员和直接责任人对我和家人的打击报复和迫害行为纯属执法犯法的主观故意行为，以下两个发生的事例可以充分说明：&lt;/P&gt;&lt;p&gt;&lt;/P&gt;&lt;p&gt;①2006年9月初，一审判决下达后，审判长王军在看守所里对我说：“你这案子早晚会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我个人得罪你干什么？”我说：“那你们都很明白啊。”王军一拍桌子说：“事实谁不清楚。”我说：“那你还做这样的判决？”…………&lt;/P&gt;&lt;p&gt;&lt;/P&gt;&lt;p&gt;②国家计生委两次来调查时，曾到我家，当时包围我家周围的许多人和停在村口的数辆车纷纷躲到村外的玉米地里和田间小路上，国家计生委人员刚一走，离开我村后，他们便迅速回来继续实施非法行为。&lt;/P&gt;&lt;p&gt;&lt;/P&gt;&lt;p&gt;10、 2009年4月28日，家人来会见时得知，贺作海仍在指挥高兴健和潘某带领20多人，24小时在我家周围非法限制我家人的人身自由强行阻止我爱人来会见，这一事实进一步证明，时起于2005年8月份的迫害行为至今仍在继续，更证明原判事实完全错误和原有证据不真实。&lt;/P&gt;&lt;p&gt;&lt;/P&gt;&lt;p&gt;11、 到2009年5月26日上述非法限制我家人的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仍在继续进行，对此我和我家人早已多次向地方检察部门提起过控告，检举，报警，他们均未履行职责。他们无耻到就连我家亲戚遇车祸死亡都惨无人道的阻止我家人去奔丧。&lt;/P&gt;&lt;p&gt;&lt;/P&gt;&lt;p&gt;12、 开庭时，他们否认对我的绑架和长达10个月的非法拘禁，且4年多一直对我家人实施跟踪，拘禁及多次绑架。如今，我出狱数月来，这种非法拘禁仍在继续且更加严厉，请有关国家机关及各界人士实地查实见证。&lt;/P&gt;&lt;p&gt;&lt;/P&gt;&lt;p&gt;（邮件查单复印件共8页整）&lt;/P&gt;&lt;p&gt;&lt;/P&gt;&lt;p&gt;附二：&lt;/P&gt;&lt;p&gt;1、 本份控告检举申诉书必须和2007年10月下旬李劲松律师向贵院提交的“申诉和控告检举材料”互相补充使用。因有些相关内容和证据已收在那份材料里。特别在这里说明。&lt;/P&gt;&lt;p&gt;&lt;/P&gt;&lt;p&gt;2、 还有许许多多的目击证人，等调查工作展开后，我再继续提供给你们。&lt;/P&gt;&lt;p&gt;&lt;/P&gt;&lt;p&gt;3、 在押期间，我不停地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检举、申诉。从09年2月下旬到出狱这段时间，找他们562次，加上我去找了，但狱所方以找的频率过高为由不予联系的共约2000次。其中联系到检察机关的次数：看守所55次（面谈过2次）；监狱09年2月份之前是105次（面谈过6次）；2月份之后是128次（面谈过18次）。期间，我还不止一次地将此份控告、检举、申诉书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人大（均有邮局回址为证），但都石沉大海。&lt;/P&gt;&lt;p&gt;&lt;/P&gt;&lt;p&gt;在此，委托朋友们再次公开、正式地将此控告、检举、申诉书递交给有关国家机关，并将此内容公布于众，再次要求实事求是地对非法拘禁我和我家人并构陷我入狱的事实进行查处。&lt;/P&gt;&lt;p&gt;&lt;/P&gt;&lt;p&gt;                                                                                                                               陈光诚&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8&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8&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下）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4:0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中）：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5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上）：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40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你们怎么能审判公民精神？&lt;/a&gt; / 2011-08-14 00:2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0&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1463&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财富与良心债&lt;/a&gt; / 2011-01-13 22:19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7&lt;/span&gt;)&lt;/li&gt;&lt;p style='margin-top:10px;'&gt;&lt;a href='http://www.findingschool.co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gt;&lt;img src='http://findingschool.com/ads/banner/275_250_v2.gif' title='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alt='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border='0' style='border-color:#999;margin-left:3px;margin-bottom:3px;' /&gt;&lt;/a&gt;&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570554317/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8&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description><pubDate>Thu, 10 Feb 2011 21:20: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8</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8</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570554317/4061380</fs:itemid></item><item><title>盲人律师陈光诚：控告检举申诉书</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0180fe1d5fd8680</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0180fe1d5fd8680&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2)&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9%99%88%E5%85%89%E8%AF%9A&quot;&gt;陈光诚&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8%A2%81%E4%BC%9F%E9%9D%99&quot;&gt;袁伟静&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5%A3%B9%E6%8A%A5&quot;&gt;壹报&lt;/a&gt;&lt;/p&gt;&lt;p&gt;控告检举申诉书&lt;/P&gt;&lt;p&gt;&lt;/P&gt;&lt;p&gt;申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汉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大专文化,盲人。&lt;/P&gt;&lt;p&gt;&lt;/P&gt;&lt;p&gt;申诉人陈光诚对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２００７年１月９日（２００６）临刑一终字第３１１号刑事裁定书提出申诉。并对相关违法犯罪的官员提出控告检举。&lt;/P&gt;&lt;p&gt;&lt;/P&gt;&lt;p&gt;请求事项&lt;/P&gt;&lt;p&gt;&lt;/P&gt;&lt;p&gt;１， 撤销原判，宣告无罪。&lt;/P&gt;&lt;p&gt;&lt;/P&gt;&lt;p&gt;２， 彻查并追究相关官员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截访绑架，非法拘禁，非法关押，徇私舞弊，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刑讯逼供，妨害司法（阻止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报复证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它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罚。&lt;/P&gt;&lt;p&gt;&lt;/P&gt;&lt;p&gt;３， 赔偿损失（包括家受到的损失）。&lt;/P&gt;&lt;p&gt;&lt;/P&gt;&lt;p&gt;４， 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lt;/P&gt;&lt;p&gt;&lt;/P&gt;&lt;p&gt;事实与理由&lt;/P&gt;&lt;p&gt;&lt;/P&gt;&lt;p&gt;原判所称本人因不满当地政府的扶贫措施而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行为，纯属无稽之谈，与事实完全不符。事实上，是因为２００５年２月起，临沂市三区九县违法出台文件，全面暴力推行计划生育，并且诛连亲邻，该做法严重违背了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计划生育法》及其它法规，党纪和中央政策。此事被我和北京政法大学的法学家及其它法律界的朋友调查曝光以后，国家计生委员会曾两次派专人来调查核实，并由司长于学军发布公告声明肯定了我们调查结果属实，和他们的调查结果一样。但临沂市委，市政府指使地方官员对本人实施了非法跟踪，非法软禁，非法拘禁和非法关押，对我的迫害自此开始。&lt;/P&gt;&lt;p&gt;&lt;/P&gt;&lt;p&gt;时起于２００５年８月１１日，以李群，刘杰为首的不法官员指使地方官员数十人对我们进行跟踪和围追堵截，阻止我们进行调查。学者走后不法人员仍在我家周围驻守，每班一二十人，分成四班二十四小时非法跟踪监视我的行动，离家稍远便被挟持回家。８月２４日，我几经周折摆脱监视到达外地，因此他们便对我家人实施恐吓，骚扰，９月６日，刘杰指使沂南县委县政府数十名工作人员，将我从北京强行绑架回山东临沂县维多利亚宾馆，期间遭到殴打，身体多处受伤，在这里刘杰曾当面威胁过我，关押一天后，又挟持我回家（此举违反我国《宪法》第２７条第２款的规定，妨碍了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第４１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或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至此进入非法拘禁状态。&lt;/P&gt;&lt;p&gt;&lt;/P&gt;&lt;p&gt;从２００５年９月７日起，每班人数增加到二十八人，同时还出高价雇佣大量黑社会打手参与其中，沂南县直各部门组成数个小组，其中有亲情组，堵截组，指挥组等，每班二十多人组成人墙强行阻止我和家人走出家门，阻止任何外人进入我家甚至我村与我接触，同时在我家周围专门配备了一圈路灯，遮阳伞，保温桶等用品。９月９日起，我家电话线路数次被无端掐断，同时在我邻居家长期安设手机屏蔽仪，且扣留我的邮包信件，使我无法同外界联系。（此举违反了《宪法》第４０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９月中旬沂南县公检法司，交通和宣传等部门全面进入我村，公安，检察，法院，计生等部门人员也被排班在我家周围站岗（有些法院人员我早就认识），人员多达一二百人。１１月８日最多时多达五百多人，１１月８日这一事实，不仅数万民众知晓。１０月４日北京邮电大学的许志永博士及其它朋友还曾亲眼看见，当时他们还遭到由沂南１１０直接指使的黑社会打手和公安假扮的流氓的殴打。１０月１４日梁晓燕等女士也曾亲眼看到双堠镇的赵峰，李先干带着一二十人对我的围困和阻止出门以及当场的殴打。以上这些有许多照片为证。（虽有的已被沂南公安抢走和销毁）类似的外地目击证人还有很多。&lt;/P&gt;&lt;p&gt;&lt;/P&gt;&lt;p&gt;沂南县和双堠镇两级政府人员曾分成二十八个组，每组两人到我村挨家挨户做“工作”，要求村民不管陈光诚那里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出来围观和参与。对于所有看着不公的想帮助我的亲邻轻者受到威胁恐吓，重者则被殴打，治安拘留，他们想把我致于任其宰割而无人敢问津的地步，这样他们再对我施暴时，我作为一个盲人便无法知道凶手是谁。&lt;/P&gt;&lt;p&gt;&lt;/P&gt;&lt;p&gt;这种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直持续到２００６年３月也未停止。况且上述行为还是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进行的。此举违反了《宪法》第３７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和《刑法》第２３８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在长期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我向检察院提出检举和控告，对打我的人向法院提起过诉讼，但他们均不受理。&lt;/P&gt;&lt;p&gt;&lt;/P&gt;&lt;p&gt;在２００６年２月５日至３月１１日，我被迫住在邻居堂婶家，期间，堂婶家的电话被无数次掐断，并在其邻居家安设了手机屏蔽仪，同时堂弟陈光余多次遭到威胁利诱，要求他将我从其家中赶走，陈光余拒绝后，他们便产生了对其行凶的念头。３月１１日下午原围我家当时围我堂婶家周围的几十名各类人员趁陈光余到本村小卖部买烟时，四名被雇来的黑社会人员在指使下，中途突然用大衣罩住头部，对其进行群殴，身体多处被打伤。事后便跑回非法拘禁我的人群当中，当时双堠派出所的公安在现场，并给领导打电话，不久，又有一些公安来到现场，我们当即强烈要求他们找出打人凶手。并做出处理，但其拒绝未采取任何行动。只是看管我不让离开，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到东边的营后村，找由县直各部门组成的长期在此指挥拘禁我的领导小组，要求他们处理，数十名不法人员紧随其后，但所有负责的官员闻讯而躲避。我们只得要进一步到县，市乃至北京找更高一级的领导上访。&lt;/P&gt;&lt;p&gt;&lt;/P&gt;&lt;p&gt;当我们要坐公共汽车上访时，他们几十个人把引领着我的家人弄到一边，雇来的人，政府工作人员，警察把我围在２０５国道边上，强行阻止我们上访，外围的警察和交警指挥车辆绕行，不让在此通过，以免我们有机会上车离开当时执行这个非法命令的至少有六七十人，其中有雇来的人员刘虎，刘长斌等。有镇政府人员尹纪考，刘存利等，有公安人员孙学农，王纪青，张升东，贺勇等。此举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第５４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第１０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由于他们近百人的围堵，使本人无法乘车离开，僵持了一段时间后，便捏造了本人扰乱交通秩序的罪名，这些执行非法命令的人摇身一变，变成了目击证人。沂南公检法部分人员不但参加了长期非法拘禁本人，而且后来却成了捏造事实，陷害本人的侦查，起诉，审理的合法工作人员。这显然是无理而荒谬的指控和枉法裁判。不难看出，所谓的“众”是由他们县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用纳税人的钱雇来的闲杂人员组成的“众”。聚众者是地方官员，而根本不是本人。为了非法限制本人的人身自由，是他们聚来上述的众多人员影响了交通，本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众”本人也无法聚集起来。因此对本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名的指控是不成立的。此举违反了《刑法》第２４３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事后，本人被强行带到沂南维多利亚宾馆中非法关押，期间遭受虐待。４月２日我被转到位于张庄镇小河村的民警培训中心关押，这期间主要由沂南公安和双堠镇工作人员看押。县公安局张某任组长，双堠镇副书记夏发田任副组长的看押小组共二十多人，他们分四班全天候看管，在这期间，我的家人和律师多次向地方政府各公安部门询问本人下落，他们均告不知。直到９０天后的６月１０日他们才向本人宣告刑拘。这种私设黑监狱，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合法公民非法关押数月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３３条第３款：“国家遵重和保障人权”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后来在律师被殴打威胁，证人被绑架不能出庭，对可能出庭的证人威胁以及强行指派我不认可的律师为我辨护的情况下，作出了现在的违法判决，本人到达监狱后，有关官员还再多次阻挠本人申诉，致使我自提出申诉至今已４２个月仍未果。在上述行为中表明了：１，司法机关未能依照《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第三款：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第４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４１条２款：“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依法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１２６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１３１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这违反了《刑法》第３９９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２，政府不法官员和某组织滥用职权、妨害司法，违反了《宪法》第五条５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刑法》第２５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第３９７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以上所述，不难看出这是一次由政府官员暗中操纵的枉法裁判。事先沂南县公检法司的部分或全部人员都参加了对本人实施的非法跟踪、截访、拘禁和关押，故他们没有再担任本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合法资格了。这是滥权枉为的行为，任何人和社会组织都没有有这种超越宪法和法律行事的权利，包括党和政府（《宪法》第５条第五款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这种情况下作出侦察、起诉与审判完全与实际不符也就不足为奇了。&lt;/P&gt;&lt;p&gt;&lt;/P&gt;&lt;p&gt;对本人故意毁坏财物的指控同样荒谬不符合实际。真正的事实是：长达半看多的施暴、非法拘禁及对本村村民的骚扰，这些明显严重违法的行为造成了极大民愤。２００６年春节后的２月２日，邻居陈华欲到我家拜年，遭到以尹纪山为首的十几名施暴者的阻止和追打，当时也曾报警，但警察来后只是一味劝陈回家，而对打人者不做调查处理，此时打人者就在十几米外的人群中。２月４日公安找到陈华，说打人者在派出所，让他去指认，陈华便上车随往，当警车经过双堠镇时，警察对陈华说：“对不起，我又一次骗了你，根据领导指示，必须拘留你，如不拘留你，在东师古村站岗的人就不干了。”此后公安在法定时间内未向其家人出示《行政拘留通知书》的情况下，将其扣留１１天。公安这种不抓打人的凶手，反将被打的受害者拘留的做法，使其公信力尽失，也为２月５日发生的事埋下了隐患。２６小时以后的２月５日下午，陈华妻走出家门，找有关领导询问有关陈华的下落，当时十几名暴徒在我家门口围着她，我闻声走到现场，要求他们领导出面澄清此事，但无人出面。于是我们欲到村委办公室去找长期在此指挥的镇副书记张健和于Ｘ，但施暴者强行阻止，其中有尹纪考、刘虎等十余人。在村民的帮助下，我们总算来到村委后，屋门已被锁上，此时，陈华７０多岁的奶奶也闻讯来到村委，因想念孙子情绪很激动，我便将她扶到就近的陈光余家让她坐下，但她仍很激动，坐了一二分钟就又走了出去，当时我没有跟出去，后来听说她昏倒在雪地里，所有在场的村民便要求施暴者用他们停在村口的汽车送她去医院，再三遭到拒绝，村民对他们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纷纷指责，在喧闹中，雇来的的暴徒及镇计生主任尹纪考向村民投掷石块，把村民杜德海的头严重打伤，造成本村至少８０％以上的村民愤怒。“半年来在我们村的非法骚扰，我们还没对他们扔黑石头，他们却先扔石头打我们。”这样使得村民们半年来积聚的愤怒终于爆发，于是便出现了４００多村民与几十名暴徒和政府人员，公安等约二百人的对峙，这就是原判中提到的我村村民追打双堠镇来我村办事工作人员的片面说法的事实真相，试问：天黑好几个小时了，什么样的工作需要镇政府连夜进行，事实上就是参与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这一见不得人的勾当。后来听说有车辆被掀翻，玻璃被砸碎，但这只是听说，本人从未来到现场，一直都被众多暴徒软禁在陈光余家中不得出门。这不难看出，说我指挥此事与事实完全不符。至于陈光和，陈光余，陈更江等在刑警队逼迫下出具的证言是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因为上述等人在刑警队里遭受到连续几天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数天不让睡觉等的刑讯逼供，警察张升东，贺勇等逼迫他们按照刑警队的意思出具证言，并逼迫他们背诵刑警队早已准备好的指控我的口供背熟加以录像。还对他们说：“只要你好好配合，很快便可以回家，我们不是针对你的，主要是针对陈光诚。”这一点他们被释放后都曾说明作证并要对公安提出指控。在我开庭时，陈光和当着我律师的面被沂南公安绑架，目的是阻止其出庭作证和对公安行为逼供的指控。开庭当日，原本答应出庭作证的陈光余也神秘失踪。参与作伪证的有县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和一些被雇来的地痞流氓多达几十人，他们事先参与了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事后又以证人的身份出现他们先后提供的证言明显颠倒黑白，自相矛盾。上述酷刑、逼供、作伪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第37条、《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367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308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刘虎等人出具的证言中提到本人在家门口摔砸保温桶盖的说法，不仅不能证明本人毁坏财物，却是他们对我长期实施非法拘禁的铁证。试想，冰天雪地里，我家门口哪来这么多人需要用保温桶供应热水？他们把煤球炉、保温桶等日常生活用品摆放在我家周围干什么？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类似弄巧成拙的证据在原案卷中还有很多，但就是这些漏洞百出的证人证言，法院竟然一一采信，由此可见沂南公检法在此案中的狼狈为奸，携手制造冤案的本质。他们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五条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刑法》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原则和《刑法》第247条、第399条以及《行政诉讼法》中依法行政的相关条款的规定，应依法从重追究不法官员们的法律责任。&lt;/P&gt;&lt;p&gt;&lt;/P&gt;&lt;p&gt;自事发至今，我取得了大量其对我实施迫害的证据，有相当一部分已被沂南公安抢走或稍毁，这违反了《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另外，在关押我的沂南县维多利亚宾馆和民警培训中心里，本人也留有重要的证据在现场，这需要你们帮助我和律师到现场去指认和勘验。&lt;/P&gt;&lt;p&gt;&lt;/P&gt;&lt;p&gt;此外，长期以来，本人和家人、亲人无数次的遭到打击和报复，遭到施暴者的绑架、行凶殴打、软禁、拘役等各种不法人身伤害。在这种侵害事发时，本人采取任何措施来防卫都是正当的、必要的、即使造成对方死亡，责任也应由施暴者自行承担，本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法律规定盲人的正当防卫,没有防卫过当之说。相关法律详见《刑法》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20条和《残疾人维护法律知识手册》第102至104页的“残疾人因为肢体、语言、视觉等方面存在的障碍，因此容易受到伤害，面临侵权行为时，要敢于同侵权行为作头争、尤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lt;/P&gt;&lt;p&gt;&lt;/P&gt;&lt;p&gt;由上可知，不仅表明原判所认定的事实与实际完全不符，还表明原判决是故意弄出来的错误判决，所列举的几个证据（详见附一）不仅仅表明据已定罪的证据本身不确实、不充分、有的还自相矛盾。例如：刘长生现在的证言，不仅表明原9号证据纯属公安伪造，还表明公安既然能伪造9号证据，那其他由公安出具的、收集的、有关的和受其影响的证据均没有真实性可言，韩传旺先后出具的证言自相矛盾。来自政府人员和雇来的人员所出具的证据皆同一理。&lt;/P&gt;&lt;p&gt;&lt;/P&gt;&lt;p&gt;本案曾经过两次上诉，第一次因沂南司法机关强行为我指派我不认可的律师，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本人合法权利而被临沂市中院撤销发回重审，重审后沂南法院在不法官员的干涉下无视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重事实、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公然亵渎法律的尊严，无视审判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方在法庭上提交的诸多证据，被我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一一推翻并能证实对方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与事实完全不符。然而法院无视事实、依然作出同于上次的错误判决。&lt;/P&gt;&lt;p&gt;&lt;/P&gt;&lt;p&gt;第二次上诉时，中院不坚持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而不顾事实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种不顾事实和证据之间的因果矛盾以及证据之间的自相矛盾，不仅有违实事求是的精神，而且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公正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证据之间有不能排除的重大矛盾，证据与事实之间存在严重矛盾等情况的都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裁判。”&lt;/P&gt;&lt;p&gt;&lt;/P&gt;&lt;p&gt;以上所述，不过是提纲挈领罢了，因条件所限，无法详细书写，应与2007年10月下旬由本人律师提交给贵院的《申诉和控告检举材料》互相补充使用，其部分证据也包含其中，还有此详细内容需要你们来帮助当面记录整理。&lt;/P&gt;&lt;p&gt;&lt;/P&gt;&lt;p&gt;本份申诉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中“具备四种情形之一的，必须重新审判”中的第一、二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因此相关司法部门应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lt;/P&gt;&lt;p&gt;&lt;/P&gt;&lt;p&gt;希望贵院在《宪法》第126条、第131条规定前提下，依照《宪法》第41条，《残疾人保障法》第3条、第61条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以落实《宪法》第5条、第33条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建立法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早日查清事实、还我公道。&lt;/P&gt;&lt;p&gt;&lt;/P&gt;&lt;p&gt;同时我再一次对上述申诉中所提到的以李群、刘杰为首的不法官员以及其他参与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对我和家实施迫害、打击报复等严重违法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包括至今仍在我家周围执行非法限制我爱人人身自由的、由双堠镇党委书记贺作海和镇工作人员高兴健指挥带领的数十名雇来的地痞流氓等。要求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彻底调查，并依法追究其刑责任。&lt;/P&gt;&lt;p&gt;&lt;/P&gt;&lt;p&gt;此致。&lt;/P&gt;&lt;p&gt;&lt;/P&gt;&lt;p&gt;注：后有附一、附二。&lt;/P&gt;&lt;p&gt;&lt;/P&gt;&lt;p&gt;                                                                                                      控告检举人：陈光诚&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0180fe1d5fd8680&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0180fe1d5fd8680&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a5cfa7dd933d58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盲人律师陈光诚：控告检举申诉书附件&lt;/a&gt; / 2011-02-10 21:20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a6a5e46fe90722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他，突破了封锁线 —— 与光诚面对面&lt;/a&gt; / 2011-02-10 21:1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19&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a40fce248eab6c9a&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财富与良心债&lt;/a&gt; / 2011-01-13 22:19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f94923c7782ffc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盲人赤脚律师的故事&lt;/a&gt; / 2010-12-04 02:42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7&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ef0ca8c02d3b3b8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陈光诚：命令该不该服从？靠什么判断&lt;/a&gt; / 2010-12-04 02:38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9&lt;/span&gt;)&lt;/li&gt;&lt;p style='margin-top:10px;'&gt;&lt;a href='http://www.findingschool.co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gt;&lt;img src='http://findingschool.com/ads/banner/275_250_v2.gif' title='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alt='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border='0' style='border-color:#999;margin-left:3px;margin-bottom:3px;' /&gt;&lt;/a&gt;&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487034429/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0180fe1d5fd8680&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lt;p class=&quot;fswww1&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1.feedsky.com/r/l/feedsky/1bao/487034429/art01.html&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border=&quot;0&quot; ismap=&quot;ismap&quot;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r/i/feedsky/1bao/487034429/art01.gif&quot; onerror=&quot;this.style.display='none'&quot; /&gt;&lt;/a&gt;&lt;/p&gt;</description><pubDate>Thu, 10 Feb 2011 21:17: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0180fe1d5fd8680</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0180fe1d5fd8680</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487034429/4061380</fs:itemid></item><item><title>盲人律师陈光诚：控告检举申诉书</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5</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5&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2)&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9%99%88%E5%85%89%E8%AF%9A&quot;&gt;陈光诚&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8%A2%81%E4%BC%9F%E9%9D%99&quot;&gt;袁伟静&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5%A3%B9%E6%8A%A5&quot;&gt;壹报&lt;/a&gt;&lt;/p&gt;&lt;p&gt;控告检举申诉书&lt;/P&gt;&lt;p&gt;&lt;/P&gt;&lt;p&gt;申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汉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大专文化,盲人。&lt;/P&gt;&lt;p&gt;&lt;/P&gt;&lt;p&gt;申诉人陈光诚对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２００７年１月９日（２００６）临刑一终字第３１１号刑事裁定书提出申诉。并对相关违法犯罪的官员提出控告检举。&lt;/P&gt;&lt;p&gt;&lt;/P&gt;&lt;p&gt;请求事项&lt;/P&gt;&lt;p&gt;&lt;/P&gt;&lt;p&gt;１， 撤销原判，宣告无罪。&lt;/P&gt;&lt;p&gt;&lt;/P&gt;&lt;p&gt;２， 彻查并追究相关官员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截访绑架，非法拘禁，非法关押，徇私舞弊，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刑讯逼供，妨害司法（阻止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报复证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它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罚。&lt;/P&gt;&lt;p&gt;&lt;/P&gt;&lt;p&gt;３， 赔偿损失（包括家受到的损失）。&lt;/P&gt;&lt;p&gt;&lt;/P&gt;&lt;p&gt;４， 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lt;/P&gt;&lt;p&gt;&lt;/P&gt;&lt;p&gt;事实与理由&lt;/P&gt;&lt;p&gt;&lt;/P&gt;&lt;p&gt;原判所称本人因不满当地政府的扶贫措施而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行为，纯属无稽之谈，与事实完全不符。事实上，是因为２００５年２月起，临沂市三区九县违法出台文件，全面暴力推行计划生育，并且诛连亲邻，该做法严重违背了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计划生育法》及其它法规，党纪和中央政策。此事被我和北京政法大学的法学家及其它法律界的朋友调查曝光以后，国家计生委员会曾两次派专人来调查核实，并由司长于学军发布公告声明肯定了我们调查结果属实，和他们的调查结果一样。但临沂市委，市政府指使地方官员对本人实施了非法跟踪，非法软禁，非法拘禁和非法关押，对我的迫害自此开始。&lt;/P&gt;&lt;p&gt;&lt;/P&gt;&lt;p&gt;时起于２００５年８月１１日，以李群，刘杰为首的不法官员指使地方官员数十人对我们进行跟踪和围追堵截，阻止我们进行调查。学者走后不法人员仍在我家周围驻守，每班一二十人，分成四班二十四小时非法跟踪监视我的行动，离家稍远便被挟持回家。８月２４日，我几经周折摆脱监视到达外地，因此他们便对我家人实施恐吓，骚扰，９月６日，刘杰指使沂南县委县政府数十名工作人员，将我从北京强行绑架回山东临沂县维多利亚宾馆，期间遭到殴打，身体多处受伤，在这里刘杰曾当面威胁过我，关押一天后，又挟持我回家（此举违反我国《宪法》第２７条第２款的规定，妨碍了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第４１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或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至此进入非法拘禁状态。&lt;/P&gt;&lt;p&gt;&lt;/P&gt;&lt;p&gt;从２００５年９月７日起，每班人数增加到二十八人，同时还出高价雇佣大量黑社会打手参与其中，沂南县直各部门组成数个小组，其中有亲情组，堵截组，指挥组等，每班二十多人组成人墙强行阻止我和家人走出家门，阻止任何外人进入我家甚至我村与我接触，同时在我家周围专门配备了一圈路灯，遮阳伞，保温桶等用品。９月９日起，我家电话线路数次被无端掐断，同时在我邻居家长期安设手机屏蔽仪，且扣留我的邮包信件，使我无法同外界联系。（此举违反了《宪法》第４０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９月中旬沂南县公检法司，交通和宣传等部门全面进入我村，公安，检察，法院，计生等部门人员也被排班在我家周围站岗（有些法院人员我早就认识），人员多达一二百人。１１月８日最多时多达五百多人，１１月８日这一事实，不仅数万民众知晓。１０月４日北京邮电大学的许志永博士及其它朋友还曾亲眼看见，当时他们还遭到由沂南１１０直接指使的黑社会打手和公安假扮的流氓的殴打。１０月１４日梁晓燕等女士也曾亲眼看到双堠镇的赵峰，李先干带着一二十人对我的围困和阻止出门以及当场的殴打。以上这些有许多照片为证。（虽有的已被沂南公安抢走和销毁）类似的外地目击证人还有很多。&lt;/P&gt;&lt;p&gt;&lt;/P&gt;&lt;p&gt;沂南县和双堠镇两级政府人员曾分成二十八个组，每组两人到我村挨家挨户做“工作”，要求村民不管陈光诚那里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出来围观和参与。对于所有看着不公的想帮助我的亲邻轻者受到威胁恐吓，重者则被殴打，治安拘留，他们想把我致于任其宰割而无人敢问津的地步，这样他们再对我施暴时，我作为一个盲人便无法知道凶手是谁。&lt;/P&gt;&lt;p&gt;&lt;/P&gt;&lt;p&gt;这种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直持续到２００６年３月也未停止。况且上述行为还是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进行的。此举违反了《宪法》第３７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和《刑法》第２３８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在长期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我向检察院提出检举和控告，对打我的人向法院提起过诉讼，但他们均不受理。&lt;/P&gt;&lt;p&gt;&lt;/P&gt;&lt;p&gt;在２００６年２月５日至３月１１日，我被迫住在邻居堂婶家，期间，堂婶家的电话被无数次掐断，并在其邻居家安设了手机屏蔽仪，同时堂弟陈光余多次遭到威胁利诱，要求他将我从其家中赶走，陈光余拒绝后，他们便产生了对其行凶的念头。３月１１日下午原围我家当时围我堂婶家周围的几十名各类人员趁陈光余到本村小卖部买烟时，四名被雇来的黑社会人员在指使下，中途突然用大衣罩住头部，对其进行群殴，身体多处被打伤。事后便跑回非法拘禁我的人群当中，当时双堠派出所的公安在现场，并给领导打电话，不久，又有一些公安来到现场，我们当即强烈要求他们找出打人凶手。并做出处理，但其拒绝未采取任何行动。只是看管我不让离开，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到东边的营后村，找由县直各部门组成的长期在此指挥拘禁我的领导小组，要求他们处理，数十名不法人员紧随其后，但所有负责的官员闻讯而躲避。我们只得要进一步到县，市乃至北京找更高一级的领导上访。&lt;/P&gt;&lt;p&gt;&lt;/P&gt;&lt;p&gt;当我们要坐公共汽车上访时，他们几十个人把引领着我的家人弄到一边，雇来的人，政府工作人员，警察把我围在２０５国道边上，强行阻止我们上访，外围的警察和交警指挥车辆绕行，不让在此通过，以免我们有机会上车离开当时执行这个非法命令的至少有六七十人，其中有雇来的人员刘虎，刘长斌等。有镇政府人员尹纪考，刘存利等，有公安人员孙学农，王纪青，张升东，贺勇等。此举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第５４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第１０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由于他们近百人的围堵，使本人无法乘车离开，僵持了一段时间后，便捏造了本人扰乱交通秩序的罪名，这些执行非法命令的人摇身一变，变成了目击证人。沂南公检法部分人员不但参加了长期非法拘禁本人，而且后来却成了捏造事实，陷害本人的侦查，起诉，审理的合法工作人员。这显然是无理而荒谬的指控和枉法裁判。不难看出，所谓的“众”是由他们县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用纳税人的钱雇来的闲杂人员组成的“众”。聚众者是地方官员，而根本不是本人。为了非法限制本人的人身自由，是他们聚来上述的众多人员影响了交通，本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众”本人也无法聚集起来。因此对本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名的指控是不成立的。此举违反了《刑法》第２４３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事后，本人被强行带到沂南维多利亚宾馆中非法关押，期间遭受虐待。４月２日我被转到位于张庄镇小河村的民警培训中心关押，这期间主要由沂南公安和双堠镇工作人员看押。县公安局张某任组长，双堠镇副书记夏发田任副组长的看押小组共二十多人，他们分四班全天候看管，在这期间，我的家人和律师多次向地方政府各公安部门询问本人下落，他们均告不知。直到９０天后的６月１０日他们才向本人宣告刑拘。这种私设黑监狱，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合法公民非法关押数月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３３条第３款：“国家遵重和保障人权”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后来在律师被殴打威胁，证人被绑架不能出庭，对可能出庭的证人威胁以及强行指派我不认可的律师为我辨护的情况下，作出了现在的违法判决，本人到达监狱后，有关官员还再多次阻挠本人申诉，致使我自提出申诉至今已４２个月仍未果。在上述行为中表明了：１，司法机关未能依照《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第三款：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第４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４１条２款：“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依法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１２６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１３１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这违反了《刑法》第３９９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２，政府不法官员和某组织滥用职权、妨害司法，违反了《宪法》第五条５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刑法》第２５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第３９７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以上所述，不难看出这是一次由政府官员暗中操纵的枉法裁判。事先沂南县公检法司的部分或全部人员都参加了对本人实施的非法跟踪、截访、拘禁和关押，故他们没有再担任本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合法资格了。这是滥权枉为的行为，任何人和社会组织都没有有这种超越宪法和法律行事的权利，包括党和政府（《宪法》第５条第五款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这种情况下作出侦察、起诉与审判完全与实际不符也就不足为奇了。&lt;/P&gt;&lt;p&gt;&lt;/P&gt;&lt;p&gt;对本人故意毁坏财物的指控同样荒谬不符合实际。真正的事实是：长达半看多的施暴、非法拘禁及对本村村民的骚扰，这些明显严重违法的行为造成了极大民愤。２００６年春节后的２月２日，邻居陈华欲到我家拜年，遭到以尹纪山为首的十几名施暴者的阻止和追打，当时也曾报警，但警察来后只是一味劝陈回家，而对打人者不做调查处理，此时打人者就在十几米外的人群中。２月４日公安找到陈华，说打人者在派出所，让他去指认，陈华便上车随往，当警车经过双堠镇时，警察对陈华说：“对不起，我又一次骗了你，根据领导指示，必须拘留你，如不拘留你，在东师古村站岗的人就不干了。”此后公安在法定时间内未向其家人出示《行政拘留通知书》的情况下，将其扣留１１天。公安这种不抓打人的凶手，反将被打的受害者拘留的做法，使其公信力尽失，也为２月５日发生的事埋下了隐患。２６小时以后的２月５日下午，陈华妻走出家门，找有关领导询问有关陈华的下落，当时十几名暴徒在我家门口围着她，我闻声走到现场，要求他们领导出面澄清此事，但无人出面。于是我们欲到村委办公室去找长期在此指挥的镇副书记张健和于Ｘ，但施暴者强行阻止，其中有尹纪考、刘虎等十余人。在村民的帮助下，我们总算来到村委后，屋门已被锁上，此时，陈华７０多岁的奶奶也闻讯来到村委，因想念孙子情绪很激动，我便将她扶到就近的陈光余家让她坐下，但她仍很激动，坐了一二分钟就又走了出去，当时我没有跟出去，后来听说她昏倒在雪地里，所有在场的村民便要求施暴者用他们停在村口的汽车送她去医院，再三遭到拒绝，村民对他们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纷纷指责，在喧闹中，雇来的的暴徒及镇计生主任尹纪考向村民投掷石块，把村民杜德海的头严重打伤，造成本村至少８０％以上的村民愤怒。“半年来在我们村的非法骚扰，我们还没对他们扔黑石头，他们却先扔石头打我们。”这样使得村民们半年来积聚的愤怒终于爆发，于是便出现了４００多村民与几十名暴徒和政府人员，公安等约二百人的对峙，这就是原判中提到的我村村民追打双堠镇来我村办事工作人员的片面说法的事实真相，试问：天黑好几个小时了，什么样的工作需要镇政府连夜进行，事实上就是参与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这一见不得人的勾当。后来听说有车辆被掀翻，玻璃被砸碎，但这只是听说，本人从未来到现场，一直都被众多暴徒软禁在陈光余家中不得出门。这不难看出，说我指挥此事与事实完全不符。至于陈光和，陈光余，陈更江等在刑警队逼迫下出具的证言是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因为上述等人在刑警队里遭受到连续几天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数天不让睡觉等的刑讯逼供，警察张升东，贺勇等逼迫他们按照刑警队的意思出具证言，并逼迫他们背诵刑警队早已准备好的指控我的口供背熟加以录像。还对他们说：“只要你好好配合，很快便可以回家，我们不是针对你的，主要是针对陈光诚。”这一点他们被释放后都曾说明作证并要对公安提出指控。在我开庭时，陈光和当着我律师的面被沂南公安绑架，目的是阻止其出庭作证和对公安行为逼供的指控。开庭当日，原本答应出庭作证的陈光余也神秘失踪。参与作伪证的有县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和一些被雇来的地痞流氓多达几十人，他们事先参与了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事后又以证人的身份出现他们先后提供的证言明显颠倒黑白，自相矛盾。上述酷刑、逼供、作伪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第37条、《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367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308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lt;/P&gt;&lt;p&gt;&lt;/P&gt;&lt;p&gt;刘虎等人出具的证言中提到本人在家门口摔砸保温桶盖的说法，不仅不能证明本人毁坏财物，却是他们对我长期实施非法拘禁的铁证。试想，冰天雪地里，我家门口哪来这么多人需要用保温桶供应热水？他们把煤球炉、保温桶等日常生活用品摆放在我家周围干什么？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类似弄巧成拙的证据在原案卷中还有很多，但就是这些漏洞百出的证人证言，法院竟然一一采信，由此可见沂南公检法在此案中的狼狈为奸，携手制造冤案的本质。他们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五条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刑法》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原则和《刑法》第247条、第399条以及《行政诉讼法》中依法行政的相关条款的规定，应依法从重追究不法官员们的法律责任。&lt;/P&gt;&lt;p&gt;&lt;/P&gt;&lt;p&gt;自事发至今，我取得了大量其对我实施迫害的证据，有相当一部分已被沂南公安抢走或稍毁，这违反了《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另外，在关押我的沂南县维多利亚宾馆和民警培训中心里，本人也留有重要的证据在现场，这需要你们帮助我和律师到现场去指认和勘验。&lt;/P&gt;&lt;p&gt;&lt;/P&gt;&lt;p&gt;此外，长期以来，本人和家人、亲人无数次的遭到打击和报复，遭到施暴者的绑架、行凶殴打、软禁、拘役等各种不法人身伤害。在这种侵害事发时，本人采取任何措施来防卫都是正当的、必要的、即使造成对方死亡，责任也应由施暴者自行承担，本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法律规定盲人的正当防卫,没有防卫过当之说。相关法律详见《刑法》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20条和《残疾人维护法律知识手册》第102至104页的“残疾人因为肢体、语言、视觉等方面存在的障碍，因此容易受到伤害，面临侵权行为时，要敢于同侵权行为作头争、尤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lt;/P&gt;&lt;p&gt;&lt;/P&gt;&lt;p&gt;由上可知，不仅表明原判所认定的事实与实际完全不符，还表明原判决是故意弄出来的错误判决，所列举的几个证据（详见附一）不仅仅表明据已定罪的证据本身不确实、不充分、有的还自相矛盾。例如：刘长生现在的证言，不仅表明原9号证据纯属公安伪造，还表明公安既然能伪造9号证据，那其他由公安出具的、收集的、有关的和受其影响的证据均没有真实性可言，韩传旺先后出具的证言自相矛盾。来自政府人员和雇来的人员所出具的证据皆同一理。&lt;/P&gt;&lt;p&gt;&lt;/P&gt;&lt;p&gt;本案曾经过两次上诉，第一次因沂南司法机关强行为我指派我不认可的律师，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本人合法权利而被临沂市中院撤销发回重审，重审后沂南法院在不法官员的干涉下无视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重事实、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公然亵渎法律的尊严，无视审判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方在法庭上提交的诸多证据，被我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一一推翻并能证实对方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与事实完全不符。然而法院无视事实、依然作出同于上次的错误判决。&lt;/P&gt;&lt;p&gt;&lt;/P&gt;&lt;p&gt;第二次上诉时，中院不坚持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而不顾事实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种不顾事实和证据之间的因果矛盾以及证据之间的自相矛盾，不仅有违实事求是的精神，而且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公正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证据之间有不能排除的重大矛盾，证据与事实之间存在严重矛盾等情况的都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裁判。”&lt;/P&gt;&lt;p&gt;&lt;/P&gt;&lt;p&gt;以上所述，不过是提纲挈领罢了，因条件所限，无法详细书写，应与2007年10月下旬由本人律师提交给贵院的《申诉和控告检举材料》互相补充使用，其部分证据也包含其中，还有此详细内容需要你们来帮助当面记录整理。&lt;/P&gt;&lt;p&gt;&lt;/P&gt;&lt;p&gt;本份申诉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中“具备四种情形之一的，必须重新审判”中的第一、二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因此相关司法部门应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lt;/P&gt;&lt;p&gt;&lt;/P&gt;&lt;p&gt;希望贵院在《宪法》第126条、第131条规定前提下，依照《宪法》第41条，《残疾人保障法》第3条、第61条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以落实《宪法》第5条、第33条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建立法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早日查清事实、还我公道。&lt;/P&gt;&lt;p&gt;&lt;/P&gt;&lt;p&gt;同时我再一次对上述申诉中所提到的以李群、刘杰为首的不法官员以及其他参与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对我和家实施迫害、打击报复等严重违法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包括至今仍在我家周围执行非法限制我爱人人身自由的、由双堠镇党委书记贺作海和镇工作人员高兴健指挥带领的数十名雇来的地痞流氓等。要求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彻底调查，并依法追究其刑责任。&lt;/P&gt;&lt;p&gt;&lt;/P&gt;&lt;p&gt;此致。&lt;/P&gt;&lt;p&gt;&lt;/P&gt;&lt;p&gt;注：后有附一、附二。&lt;/P&gt;&lt;p&gt;&lt;/P&gt;&lt;p&gt;                                                                                                      控告检举人：陈光诚&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5&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5&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下）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4:04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6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中）：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5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759&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蟹妈口述实录（上）：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lt;/a&gt; / 2011-09-22 13:40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283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你们怎么能审判公民精神？&lt;/a&gt; / 2011-08-14 00:23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0&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8&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盲人律师陈光诚：控告检举申诉书附件&lt;/a&gt; / 2011-02-10 21:20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p style='margin-top:10px;'&gt;&lt;a href='http://www.findingschool.co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gt;&lt;img src='http://findingschool.com/ads/banner/275_250_v2.gif' title='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alt='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border='0' style='border-color:#999;margin-left:3px;margin-bottom:3px;' /&gt;&lt;/a&gt;&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562969068/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5&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description><pubDate>Thu, 10 Feb 2011 21:17: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5</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2905</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562969068/4061380</fs:itemid></item><item><title>他，突破了封锁线 —— 与光诚面对面</title><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a6a5e46fe907224</link><description>&lt;div&gt;&lt;p&gt;作者：&lt;a class=&quot;author&quot;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uthor.php?engengpu&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翟明磊&lt;/a&gt;&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a6a5e46fe90722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评论(19)&lt;/a&gt;&amp;nbsp;|&amp;nbsp;标签:&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9%99%88%E5%85%89%E8%AF%9A&quot;&gt;陈光诚&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8%A2%81%E4%BC%9F%E9%9D%99&quot;&gt;袁伟静&lt;/a&gt;,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1510tag.php?tag=%E5%A3%B9%E6%8A%A5&quot;&gt;壹报&lt;/a&gt;&lt;/p&gt;&lt;p&gt;紧急呼吁：我们已失去了钱云会，不能再失去陈光诚&lt;/P&gt;&lt;p&gt;&lt;/P&gt;&lt;p&gt;他，突破了封锁线。&lt;/P&gt;&lt;p&gt;         ——与光诚面对面&lt;/P&gt;&lt;p&gt;&lt;/P&gt;&lt;p&gt;翟明磊&lt;/P&gt;&lt;p&gt;&lt;/P&gt;&lt;p&gt;真是一个奇迹。&lt;/P&gt;&lt;p&gt;&lt;/P&gt;&lt;p&gt;盲人律师陈光诚在2010年9月9日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中，即陷入了一百多位打手，看守的重重包围中。村口四个路口被封锁。村中架设了手机屏蔽仪。看守严密到这种程度，入夜，看守们就睡在光诚家大门口，而且将大门在外加锁，防止光诚晚上出逃。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外人无法见到光诚，得不到他任何消息。2010年9月 13日之后，外界对陈光诚的情况一无所知。&lt;/P&gt;&lt;p&gt;&lt;/P&gt;&lt;p&gt;前不久有陈云飞，珍珠等英勇的公民勇闯村头，但被看守们打回。珍珠的车被砸。玻璃四溅，血痕处处。探访活动失败了。&lt;/P&gt;&lt;p&gt;&lt;/P&gt;&lt;p&gt;东师古村啊,乌云压村,东师古村啊,暗无天日。&lt;/P&gt;&lt;p&gt;&lt;/P&gt;&lt;p&gt;但是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光诚突破了封锁线。&lt;/P&gt;&lt;p&gt;&lt;/P&gt;&lt;p&gt;现在还不知光诚是通过何种渠道，偷偷拍下了五十分钟录相，并运送出来。这一举动完全打破了封锁，证明，公民们可以通过科技与网络，达到自由的境地。一个被重重软禁在斗室的人同样可以向万人演说.在这五十分钟录相中，光诚元气淋漓，证明在任何困难情境中，只要有自由的思想，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一颗勇敢的心。&lt;/P&gt;&lt;p&gt;&lt;/P&gt;&lt;p&gt;这一案例必将在公民纪录史上留下光辉的一笔。&lt;/P&gt;&lt;p&gt;&lt;/P&gt;&lt;p&gt;这是壹报第一次登载视频。&lt;/P&gt;&lt;p&gt;&lt;/P&gt;&lt;p&gt;我想光诚讲述的种种侵犯人权的事与家中遭遇和我们高楼并起的现实似乎是个巨大的反差，但并不矛盾。钱穆先生说中国只要和平，勤劳的中国人只需四十年时间就会让中国富强。可是富强起来后，中国能不能保证人权，能不能保证国家权利不与民争利，迫害自由人士，能不能不走向法西斯化这才是中国发展的关键。陈光诚的五十分钟录相说明我们正在这个紧要关头。光诚呼喊“救中国”的道理也在此。&lt;/P&gt;&lt;p&gt;&lt;/P&gt;&lt;p&gt;难以想象光诚用何种方式一天天冒着巨大风险拍下这献给所有网络公民们的录相，又是如何送出来，环环相连，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有生命危险。在连食物都无法供应的艰难困境中，这不是奇迹吗？&lt;/P&gt;&lt;p&gt;&lt;/P&gt;&lt;p&gt;在录相中，我看到了说到动情处颤抖的光诚毅然而然的决心：和他们拼了。&lt;/P&gt;&lt;p&gt;&lt;/P&gt;&lt;p&gt;难道中国的民主进程真的要一个盲人引领？&lt;/P&gt;&lt;p&gt;&lt;/P&gt;&lt;p&gt;难道在如此恶劣公共治理情境下，我们还不能恢复自己的清醒？&lt;/P&gt;&lt;p&gt;&lt;/P&gt;&lt;p&gt;壹报发布此录相。也是证明。在孱弱的真相与辉煌的谎言之间，壹报选择真相。在一无所有的光诚与强大的临沂政府之间，壹报站在光诚这边。在高墙与蛋之间，壹报永远选择脆弱的蛋。&lt;/P&gt;&lt;p&gt;&lt;/P&gt;&lt;p&gt;看这个录相时，有两处令我热泪盈眶，一处是光诚举着一束完全枯萎的花束。原来，这是开庭时，腾彪兄弟送给他女儿采的鲜花与树叶，四年来光诚一直保留着，在身边陪他度过漫长的牢狱生涯，在录相中光诚晃动着枯黄的花束，证实他的珍惜。任何对光诚的支持都是对良知的见证。他会永远保留着。&lt;/P&gt;&lt;p&gt;&lt;/P&gt;&lt;p&gt;第二处是光诚的妻子袁伟静面对偷偷录下的镜头，轻声说，如果公布录相后有意外，请朋友们照顾他们两个孩子。我理解，为了发布这段唤醒中国人的演讲，光诚夫妇做了最坏的准备。&lt;/P&gt;&lt;p&gt;&lt;/P&gt;&lt;p&gt;和钱云会一样，光诚也差点遭遇一次离奇的车祸，那天夜晚,当那位杀手的摩托车咆哮轰鸣加速向他冲来时，没想到杀手良心发现，最后一瞬间急刹车并悄悄开走了。&lt;/P&gt;&lt;p&gt;&lt;/P&gt;&lt;p&gt;钱云会拍下了短短的手表录相。光诚则用自己的心力拍出这五十分钟的见证。钱云会为了村民的利益，最后“离奇”地死在路上（至今是谋杀还是交通事故未明,官方认定交通事故,但有大量疑点破绽,民间认为是谋杀,同样证据不足）。光诚同样为了村民的人权而抗争，发布这个录相，对自己百害无一利，令人担心，让人纠心,但他勇敢地做了。&lt;/P&gt;&lt;p&gt;&lt;/P&gt;&lt;p&gt;今天，我在傅希秋牧师的网站看到了录相被公开了。&lt;/P&gt;&lt;p&gt;&lt;/P&gt;&lt;p&gt;钱云会是在网上公布村民土地利益被官员剥夺的贴子不久后遇难。而光诚的录相带一旦公布，光诚也陷入危险中。&lt;/P&gt;&lt;p&gt;&lt;/P&gt;&lt;p&gt;为了不让光诚家发生意外，我想最多的人群关注传播录相，并发出正义之声是最好的保护光诚的方式。你的博客转载了这一份录相,就有可能为光诚减一份风险.让真相传递更远。&lt;/P&gt;&lt;p&gt;&lt;/P&gt;&lt;p&gt;我们已失去了钱云会，我们不能再失去陈光诚！&lt;/P&gt;&lt;p&gt;&lt;/P&gt;&lt;p&gt;五段录相地址，来自对华援助协会网站&lt;/P&gt;&lt;p&gt;&lt;/P&gt;&lt;p&gt;http://www.chinaaid.net/2011/02/20112-5_09.html&lt;/P&gt;&lt;p&gt;&lt;/P&gt;&lt;p&gt;请朋友们观看。&lt;/P&gt;&lt;p&gt;&lt;/P&gt;&lt;p&gt;&lt;/P&gt;&lt;p&gt;(2011.1.12 最新补充，刚刚证实，2月8日晚双堠镇官员数人冲进光诚家施暴，光诚与袁伟静被殴打，伤情不明…）&lt;/P&gt;&lt;p&gt;&lt;/P&gt;&lt;p&gt;壹报对此表示强烈的愤慨与抗议,这证实了我的担心.壹报再次呼吁关注光诚,结束这种在世界面前丧失理智的人权迫害!!!!&lt;/P&gt;&lt;p&gt;&lt;/P&gt;&lt;p&gt;临沂的警官们，殴打吓唬不了正义的中国人！&lt;/P&gt;&lt;p&gt;&lt;/P&gt;&lt;p&gt;紧急呼吁，不要让光诚成为下一个钱云会，危急，救助！！！！)&lt;/P&gt;&lt;p&gt;&lt;/P&gt;&lt;p&gt;光诚对他的冤狱的诉状也公布如下，这同时也是一份很好的公民教材，对看守，非法软禁他的人也是一种法律警告。&lt;/P&gt;&lt;p&gt;&lt;/P&gt;&lt;p&gt;激情四射的陈光诚没有失去理智，他将矛头直指党内保守势力。难得可贵的是在完全没有获得司法公正的冤案中，他仍没有失去对法治的信心，以法律途径继续申诉。&lt;/P&gt;&lt;p&gt;&lt;/P&gt;&lt;p&gt;未完....&lt;/p&gt;&lt;/div&gt;&lt;div style=&quot;border-bottom:2px solid #000000;width:100%;padding-bottom:10px;margin-bottom:5px;margin-top:10px;&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a6a5e46fe90722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lt;/a&gt; | &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a6a5e46fe907224&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查看所有&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19&lt;/span&gt;个评论&lt;/a&gt;&lt;/div&gt;&lt;div style=&quot;font-weight:600;&quot;&gt;翟明磊的最新更新：&lt;/div&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a5cfa7dd933d58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盲人律师陈光诚：控告检举申诉书附件&lt;/a&gt; / 2011-02-10 21:20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0180fe1d5fd8680&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盲人律师陈光诚：控告检举申诉书&lt;/a&gt; / 2011-02-10 21:17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a40fce248eab6c9a&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财富与良心债&lt;/a&gt; / 2011-01-13 22:19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6&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f94923c7782ffc6&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盲人赤脚律师的故事&lt;/a&gt; / 2010-12-04 02:42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27&lt;/span&gt;)&lt;/li&gt;&lt;li&gt;&lt;a href=&quot;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ef0ca8c02d3b3b82&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陈光诚：命令该不该服从？靠什么判断&lt;/a&gt; / 2010-12-04 02:38 / 评论数(&lt;span style=&quot;color:#ff0000;&quot;&gt;9&lt;/span&gt;)&lt;/li&gt;&lt;p style='margin-top:10px;'&gt;&lt;a href='http://www.findingschool.co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gt;&lt;img src='http://findingschool.com/ads/banner/275_250_v2.gif' title='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alt='美国私立高中搜索引擎'　border='0' style='border-color:#999;margin-left:3px;margin-bottom:3px;' /&gt;&lt;/a&gt;&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t1/487034431/1bao/feedsky/s.gif?r=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a6a5e46fe907224&quot; border=&quot;0&quot; height=&quot;0&quot; width=&quot;0&quot; style=&quot;position:absolute&quot; /&gt;&lt;p class=&quot;fswww1&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1.feedsky.com/r/l/feedsky/1bao/487034431/art01.html&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border=&quot;0&quot; ismap=&quot;ismap&quot; src=&quot;http://www1.feedsky.com/r/i/feedsky/1bao/487034431/art01.gif&quot; onerror=&quot;this.style.display='none'&quot; /&gt;&lt;/a&gt;&lt;/p&gt;</description><pubDate>Thu, 10 Feb 2011 21:14:00 +0800</pubDate><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a6a5e46fe907224</guid><fs:srcli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a6a5e46fe907224</fs:srclink><fs:srcfeed>http://www.my1510.cn/rss/rss.php?user=engengpu</fs:srcfeed><fs:itemid>feedsky/1bao/~7934099/487034431/4061380</fs:itemid></item></channel></rss>
